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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能享受编写人類共有之自由百科的快乐,成为一名快樂的维基百科人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Gakmo (Talk) 2008年1月28日 (一) 16:13 (UTC)回复

重定向

你好!請不要整篇剪貼,這樣會搞亂頁面歷史,請使用移動頁面。--Gakmo (Talk) 2008年1月28日 (一) 16:13 (UTC)回复

除了重定向外,我想Nhnc也把法律問題和事實問題混在一起了,而就條目名稱而言,法律上合法與否不是維基要去關心的,這家公司現在法律上叫什麼名稱是一回事,維基百科編輯條目應以事實為主,否則對岸觀點認為中華民國法律上已不存在了,是不是1949年後的中華民國歷史都要刪除?事實的情況是:目前全台掛的都是台灣郵政的招牌,不管是不是亂搞,條目最好還是以台灣郵政為名,相關爭議只要在條目內敘述即可,將條目名改回中華郵政是不對的做法;就算硬要扯到法律,應該也是由這家郵政公司或利害關係人去進行行政爭訟,而不是由條目編輯者判斷其名稱,要知道甚至行政爭訟中行政處分的效力也受不影響,更何況未提爭訟,條目編輯者並無權力判斷該改名行為是否合法或有效。
如果你有不同意見,歡迎討論,如果沒有,應以改回為宜。未命名 (留言) 2008年1月29日 (二) 11:25 (UTC)回复

我不知道要怎麼留言,不知道這樣改你看不看的到,我的建議是不仿參照"中正紀念堂"與"台灣民主紀念館"的方式,講此兩個條目並列存在。—Nhnc (留言) 2008年1月29日 (二) 18:22 (UTC)回复

沒關係,我看得到,其實當初中正紀念堂與台灣民主紀念館的爭論,我就偏向反對二者並列,相關爭論當時也討論了很久,因為如果要寫的是機關的話,那麼和「台灣民主紀念館」並列的應該是「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而且二者同時存在無妨;但如果寫的是建築物的話,「台灣民主紀念館」就要和「中正紀念堂」二擇一,因為建築物要用現在的名字,就好像我們不能同時為「紅毛城」再建立一個「聖多明哥城」、「安東尼堡」的條目。現在會有「台灣民主紀念館」及「中正紀念堂」兩個條目並列存在的原因是,如果現在提出砍掉任何一個的請求可能都會引起很大的爭議,所以就乾脆留下來了。
回到原討論,如果要分成兩個條目,那麼中華郵政寫的應該是改名前的歷史,然後順便介紹他現在的名字,而台灣郵政要介紹現在的狀況,然後順帶提到過去的歷史,但現階段似乎必要性比較低,因為大家都知道這家公司其實只有改名字而已,如果不是兩個部分個別都有一堆東西可以寫,這樣分開有點牽強。好比陳水扁改名叫陳火扁,當然可以分成改名前後來敘述,但這只會讓閱讀的人比較麻煩而已。未命名 (留言) 2008年1月30日 (三) 09:38 (UTC)回复

臺灣郵政

臺灣郵政是官方名稱,維基不會管名稱是否有違法,請勿再退回中華郵政重定向頁—ZModdlyg討論+ 2008年5月20日 (二) 15:1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