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春卷柯南/論述

我的觀點可能會因為某些經歷而變化。為了給自己知道自己甚麼時候有過怎樣的觀點,每一個觀點後面都會標明日期。

我這個人比較不會說話,不過有錯的話,應該具體指出觀點的問題,而不是修理人(不幸的是,社群很多人做了相反的事情)。惡毒攻擊這些觀點,或者拿這些觀點來尋釁滋事的好事之徒,視同違反《茶寮通諭》第八條,終身禁言可也。

佳句摘錄

站務

  • 社群最重要的是人。我的確有想過好像Walter Grassroot那樣,給自己遇過的編輯評定門第(像九品中正制那樣),可是我認為這樣做很傷和氣,也就不做了。(當然如果我確實要評定門第的話,下面的解釋一定很巨細無遺的說。只是不知道會不會因為這樣,又得罪人。)(2019年2月)
  • 這座山城和《1984》的大洋國有點相似。昨天的敵人今天可以變成朋友(例如楓糖),昨天的朋友今天可以變成敵人(不開名)。但是要他們組成一個統一戰線,對抗本方丈是不可能的。(2019年2月)
  • Kokuyo君一向認為{{ASN}}不應該用到全彩橫額,因為這樣做就是用一個不合理的比重(undue weight)宣傳一個活動/概念,太花俏,跟商業廣告沒兩樣。我的看法跟他相反,因為純文字廣告的宣傳效果往往不好(不過倒過來說,Kokuyo認為社群活動只能夠用純文字公告宣傳,也沒壞,因為吸引的人不多,場面更容易控制)。另外就是1233認為社群不應該在ASN賀歲,因為這違背了ASN的設立原意(公告對中文社群有用、有意義的事情),而且如果社群可以在ASN慶祝農曆新年,那麼十一/雙十呢?白色情人節呢?我就認為,政治類節日不應該放上ASN,因為這樣做庸人自擾;非傳統節日似乎也沒甚麼必要(白色情人節更不用說了,這是日本節日,大中華地區不會慶祝)。我們只應該在ASN慶祝列為公眾假期的傳統節日(農曆新年、端午節、中秋節)。(2019年2月)
    • 後來Shizhao君在ASN爭議的時候總算給了一個交代:如果在ASN放全彩橫額的話,從全彩橫額切換回純文字消息的時候的時候,頁面內容會不停跳動,不利於閱讀。他還說,要是必須在站內公告使用全彩模板,應使用MediaWiki:SitenoticeMediaWiki:Anonnotice,不過這種地圖炮式的社群公告,地方社群不可能用,也就只能用來賀歲,或者進行全站宣傳了(有時候這種東西可以用CentralBanner來實現)。(2019年11月)
  • DYK問題應該盡可能有趣,而且不可以曲高和寡。舉幾個例子:
問題 說明 失敗例子
 Y 哪一座鐵路車站位於香港體育館紅磡海底隧道收費廣場的旁邊? 相比起紅館、紅隧,置富都會並不是香港人人皆知的社區設施,更遑論海外讀者了。 Talk:會展中心站 (南寧市)
 N 哪一座鐵路車站位於置富都會的旁邊?
 Y 哪一位韓國偶像是女子組合IZ*ONE的忙內(老么)? 漢字正寫並不是有趣的話題。
(題外話,封面的大頭照能不能拍得好看一點)
Talk:安養市
 N 哪一位韓國偶像的名字曾被誤譯為「張元英」?
 Y 哪一位蘇共領袖喜歡收集勳章? DYK問題不應該用小眾話題作引。對那些不明白ACG話題的讀者來說,他們未必明白甚麼是「控」。 Talk:兒童
 N 哪一位蘇共領袖是個勳章控?
  • 超級噁心別人動輒就用「你訊息」來批評別人,心理學研究,還有英文版文明方針早就說了,這樣說話只會加劇對立,激起對方的反感(參見我訊息英语I-message)。我得在這裏重申:我脾氣時好時壞,不過用「你訊息」來批評我,我脾氣肯定不好。嚴重的話,反目成仇也在所難免——反正想討好所有人的下場一定是得罪所有人,參考巴列維王朝。(2019年11月)
    • 再補充一下。我之前說過不介意樹敵,但是四處樹敵肯定不是甚麼好事。一般來講,跟聲譽良好、表現優良的編輯,或者自認為有利益可以交換的編輯結仇並不是好主意。不過如果是因為原則問題(NPA, CIV, AGF, NPOV, NOR, CIRNOT這種),不跟某些(尋釁滋事的)獨狼式用戶妥協,而是跟這群人結仇,那我覺得沒甚麼大不了(最近一年我就碰到兩個這樣的編輯)。從2014年開始,我就覺得,對於尋釁滋事的用戶,我們不需要那麼仁慈。我知道社群老好人多,總是覺得應該再三教育,不應該兇巴巴的嚇跑新手;老用戶可以幫助新手融入社群,不過到頭來新手有責任理解方針指引,要是他們不改而採取自律守規、敬業樂群的態度,而是堅持擾亂社群,那麼繼續教育下去不是辦法(當然我知道有的人認為只要有機會,還是得教下去,不到最後關頭就不應該封禁別人。2019年12月)
  • 身為天主教徒,我並不虔誠,但是我還是有讀過《聖經》的。我印象最深刻的《聖經》金句,就是聖保祿的名言:「不要讓人小看你年輕;但要在言語行為上,在愛德、信德和潔德上,做信徒的模範。」我知道這句話的原意不是叫「廢老」不要看扁年輕人,而是叫年輕人做好天主教徒的本分,但是我經常(誤)認為這句話也有前一種意思。香港這地方人壽年豐,仍然講長幼尊卑(你覺得香港的情況比韓國好?知不知道甚麼叫批鬥座?),老人在社會上還是獨領風騷,而且非常看不起年輕人。因為從工作規律、消費模式,甚至政治觀念,我們都不是一類人——老年人經常罵我們懶散、揮霍成性、自我中心、反中亂港。但是在維基百科,我們不講這些,雖然中文維基百科的情況有點特殊,但是我仍然相信,實際年齡在這裏沒甚麼要緊。所以我特別噁心那些看扁我年輕的人。(沒錯啊,就是你啊,Chong Fat。所以為甚麼我同情狗氣球的遭遇,就是因為從事DYK評審,容易被別人用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攻擊,令人感到灰心。2019年3月)
  • 這次討論開始,我就一直認為WP:NOT#內容下面的細節只適用於條目,不適用於其他頁面。否則會得出兩個 結論:一、NOTCENSOR適用於首頁,如果大家在哪個板塊(通常是DYK、GA或FA)放18禁圖片,聽任自如就好,不用明光社上身。二、香港的可靠來源寥寥可數,《華僑日報》、《工商日報》、《工商晚報》可能是,也可能不是[c],不過由於這些傳媒都死了,列入RSP沒有意思。然後,《自然》期刊和《泰晤士報》連通常可靠來源都不是,因為我們不能保證這倆玩意兒的編輯操守不會改變。至少對我來說,後一項結論是很荒謬的。(2019年10月)
  • 知乎某個回答令我有感而發:開個腦洞,你維也有需要分中老年區,工齡超過10年或通過邏輯及思辨能力考試的人才有編輯權,其他網友留在普通區繼續撕。編輯年資超過10年也不行,因為老而不尊[d]的用戶仍然在。如果分了中老年區,而且我通過入場門檻,那麼時事要聞、交通等內容就讓給年輕人,我應該會主力編輯文學、歷史、政治概論(?)等條目。然而這大好主意,基金會肯定不會答應(違反平等存取的原則),我還是得和不講理的新人和為老不尊的老人互撕。因此有朋友說,我最後一定會(因為被現實生活壓力和上述兩群用戶雙重夾擊而)灰頭土臉地退維。(2021年11月)
  • 實名對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的「言權」論提出異議。一、OA2021之前上任的管理員得到80%以上的支持度,只可以說明他在當選時受歡迎(受WMC影響的個案),或社群認為他適任(其他個案),這個民意基礎是可以改變的。管理員只是多了幾個管理工具可以用,並以此維護社群環境或系統,除此之外跟普通用戶理論上還是一樣,選舉過程並未賦予他們像縣太爺那樣的權力和威望。當然,如果他是維基黨派的領袖,支持者眾或門生眾多(如Techyan),上面這些可能會不適用。二、如果管理員提報的處理率高,那麼為甚麼某個人騷擾了我足足兩年,就只有蟲蟲飛一個人治他呢?(而且那次也不是因為他攻擊我,而是因為他在HAM作出無禮舉止。2021年11月)
  • 覺得宋再臨的訃聞案是一個極壞的先例,因為對於非華語圈的演藝人來說,到底誰才有標準上RD呢?忒有錢君認為演藝人需要達到秦怡一樣的成就才有資格登上首頁的訃聞欄,看了條目才知道她拿了人民藝術家頭銜(我不熟悉1949—1990年的中國大陸影壇)。首先越南和俄羅斯不但有這個頭銜,下面還有一級功勳藝術家英语Merited Artist/優秀藝術家,他們又有沒有資格登上首頁呢?其次日本和韓國沒有這個獎項(朝鲜倒是有),我能想到最接近的榮譽應該是各種被稱為人間國寶的頭銜了。但如果真的按照這個標準行事的話,幾乎所有對日、韓演藝圈構成重大影響的人都沒有資格登上訃聞欄(比如有中文條目且在世的韓國演藝人中,就只有宋龙台符合這個條件)。我覺得對於日、韓演藝人而言,預設以個人名義獲得高認受性大賞(比如韓國就是大鐘獎、青龍獎、百想藝術大賞等;另見下)的演藝人有資格登上訃聞欄會比較可行,但這樣做又好像不符合慣例,如鐘鉉就上過英文版訃聞欄,但他只拿過金唱片獎本賞而非大賞。然後如果是團體名義拿大賞的話,團體中的誰應該有資格上訃聞欄呢?不過到那時候那群「毒唯」還能不能鬧個大新聞都是個問題吧?所以還是參照英文版的標準比較切實可行:一、逝者條目寫得好,二、他在所屬的國家有一定的名氣,而且在華語圈能引起迴響。(2024年11月)
    • 由此還衍生出一個問題:日本、韓國哪個音樂頒獎禮是可靠呢?日本的話可能要請教AT君。韓國的話金唱片獎似乎是比較可靠的,但翻查PTT的討論,鄉民們又覺得不盡然。我經常取笑MAMA大獎新城勁爆頒獎禮是「太公分豬肉」——人人有份,永不落空,但你維的「平等主義者」一定會說如果我要排除這些「豬肉獎」典禮的話就是歧視。MAMA和新城也許可以再探討,但我至少不傾向把首爾歌謠大賞列入,我們沒理由讓SM娛樂每年登一次新聞專欄⋯⋯

條目寫作

  • 非常厭惡那些濫建條目的人,要不是他們,我怎會聽到有人說「維基百科是妖書,大英百科才是皇道」,或者說「中文維基只能做索引,英文維基百科才是人看的」呢?(2019年2月)
    • 我本來打算在2023年或2024年退維,但是《古羅斯通俗演義》事件令我倍感掙扎。一方面,我這種人留下來對社群可能有用,如果有人在我熟悉的領域造謠,起碼我可以幫忙考證。不過你維評審風氣潰爛到現在已經十多年了,從來沒有人能改正,而且以後思維混亂或不能好好說話或不愛讀書的用戶可能會越來越多(別以為只有低齡人士如此),如果這是事實,以至於他們佔活躍用戶的比例達到25%或以上,我會覺得這只是白費勁,正常人都會知道該怎麼做。只是我可能會在離開之前完成相關的「基建」,嘗試讓有興趣的人知道我不在了,該如何從維基百科以外的途徑了解我擅長的領域,說不定他們會做得比我好。順便一提,知乎那個問題,有一位答主,我以前不尊重他的評審意見,僅管他是對的,我要向他認錯和道歉。還有一位和我有過私交——還是不說了。(2022年6月)
  • 的確原創條目需要的心力非常大,不過難道翻譯就不需要?不好意思,我要引述一下Gilgalad君的言論(如有冒犯,我就賠個不是,請多多包涵)。他說原創條目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驟:「第1選題,第2收集整理資料並進一步了解主題,第3籌劃篇章,第4才是組織文字並反覆修改,第5還要搜索合適的圖片或者乾脆自己製作。而翻譯完全不需要1、2、3、5這四個步驟,甚至文字方面的工作,原文作者也已經基本完成了。」的確這樣可以減省譯者某些功夫,例如條目大概的主題、架構,甚至選材(如果原封不動);可是翻譯不是一門好做的活兒:一、翻譯條目不是說想翻譯什麼就翻譯甚麼,總得找到適合的題目,打個比方,你叫一個專門翻譯生物學論文的翻譯者翻譯社會科學論文,那個生物學家也許辦的來,不過肯定會有不對勁的感覺。二、翻譯者選好條目,還要讀通整篇條目,如果讀不通,那可能就有需要自己找文獻幫助理解,甚至協助自己翻譯專有名詞,可以說是「盲人找拐杖」;當然精通那門外文,深入了解條目介紹的主題的翻譯者可以無視;三、原文的內容可能與事實和/或其他來源有差異,編排方式也不符合本地的方針,因此主編有需要時可以查找其他來源,相互查證,斟酌取捨,又或者修改編排方式,使之符合本地的規範,某些人將這點叫做「在地化」(localisation)。(2015年2月)
    • 這就是我翻譯條目時奉行的原則。要是有人邯鄲學步,我不會阻止他,但是我有權把因此而產生的條目砍掉重練
  • 相比起擴充條目,我更有興趣創建條目。這和維基的技術限制有關:一、雖然動員令容許參賽者擴充條目,然後申報貢獻,但是亞洲月不接受,因為條目的創建者不是你。二、以前有一個南寧人不滿意我編輯南寧地鐵條目,居然用「南寧條目不到外人干涉」(這甚麼藍桌啊)、「你這樣做就是不尊重人家的勞動成果」(嘩X,你本身也有抄襲南寧日報啊,你有尊重過人家的貢獻嗎?,還有,如果有人在亂寫一通,砍掉重煉天公地道,憑甚麼我要尊重這種貢獻???)這種歪理來回退我的編輯,所以我覺得,與其要「抹殺別人的勞動成果,然後受別人的氣」,倒不如「自己動手,豐衣足食」。三、以前WG擴充條目,放上DYK之後,被犬風船辱罵,犬風船除了指出條目的問題,還罵他擴充了一丁點兒條目就沾沾自喜,在臉上貼金。WG固然不高興,不過他沒有改正之餘,還遷怒於我,因為之前我和犬風船互相幫忙。這多多少少令我灰心。(2019年2月)
  • 我對綠連的看法比較反反覆覆。綠連剛剛面世的時候,我的看法是:這玩意好啊,如果有對應的外文條目,不失為有用的拐杖,正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後來我改弦易幟的原因有四個:對於從英文版翻譯過來的條目來說,讀者可以從參考資料或原文得知專有名詞對應的外文寫法,不見得綠連有甚麼大幫助。二、綠連佔用CPU,我住在香港,算是全世界網速數一數二的地方,倒不要緊,但是如果有讀者住在網速比較不給力的地方(比如越南),綠連可是會窒礙瀏覽速度的。三、Clithering君不喜歡ilh的顯示方式(桌面版用戶看到的是拉吉夫廣場站英语Rajiv Chowk metro station,手機版用戶看到的是拉吉夫廣場站(英語:Rajiv Chowk metro station),他認為這樣看來並不工整。四、如果把條目列印出來,綠連跟紅連不還是一樣。劉嘉還認為“在事实层面上,绿链会降低编者(或读者)消红意愿,因为绿色不像红色刺眼”。不過我也不是全盤反對綠連的,比較東帝汶條目非常冷門之餘又只能從德文版翻譯,翻查原文會比較困難,至少在這個情況來說,上面第一個原因站不住腳。胡水果提到的那些關於外國的「原創條目」同理。(2019年1月)
  • 我對旗幟的看法也差不多。一開始的時候,因為大家都這樣做,所以我也樂此不疲地在自己新建的條目加插旗幟。但是Chongkian君(馬來西亞用戶組的發起人)有一句話說得對:大家都在做的事情不一定正確。後來發生了一次長篇累牘的辯論,正方的論點是:一、多餘、不雅飭,而且繁瑣,二、不利於閱讀,對讀者沒有幫助,三、這樣做就是用一個不合理的比重(undue weight)來突出某一個地理/歸屬特徵,容易令讀者誤會有關人士的身分歸屬,四、有的國家/地區的旗幟(例如美國,或者殖民時期的香港——1959年之前,香港旗右下方的圖案是阿群帶路圖)、行政地界和公民權(例如香港 二哈)經歷過複雜的變動,不假思索套用現國旗的用法不合適。反方的論據是:一、某個人的國籍歸屬並不是沒有根據(比如用戶框頂某個女明星曾經是美國公民,後來自願放棄,而且有據可從),而且旗幟可以妝點Infobox,反倒是美觀的表現。⋯⋯最後我決定不再在人物傳記加插旗幟/黨旗/黨徽,原因是:一、美不美觀純屬主觀意見,不可以強加於整個維基百科。二、每一次寫條目的時候如果要翻查某國更換國旗的紀錄,這樣做其實很礙事,倒不如不加,騰出時間寫條目。三、如果傳主在某殖民地出生,一直活到獨立後,而他不贊同殖民統治(我寫得太多了),或者傳主認為自己的「祖國」被另一個外來政權施以不合理的管制,並嘗試進入體制尋求獨立/自決,使用殖民地宗主國/有關外來政權的旗幟可能會產生不必要的誤會。軍人和運動員屬於特別例子,可以適量寬容旗幟模板(對我來講,就是在有關的欄位才用),但並非沒有尷尬的情況(如孫基禎在朝鮮日佔時期代表日本獲得奧運金牌,不過在韓國人的心目中,他就是韓國的奧運冠軍,不是日本的)。其餘條目隨意(預設加)。(2019年3月)
    • 可能我和劉嘉走了以後,就沒有人阻止別人看到傳記條目就掛旗幟模板的行為了。(2022年6月)
  • 可能因為經常看特朗普演說,以及某被封禁用戶的評論,還是我一直認為維基百科不應該用來散播謠言,所以我一看到{{fact}}、{{unreferenced}}、{{refimprove}}、{{biased}}這種模版,就會火冒三丈。我承認自己5-10年前寫的條目很爛,而且因為各種藉口,應該要用100年,甚至這輩子都不用指望有機會翻新,掛了這些模板我未必那麼生氣,但是要是在這幾年寫的條目掛這些模板,嚴重的話我可能跟你反目⋯⋯(2019年5月)
  • 寫完〈蘇丹·達迪爾·阿里夏巴納〉之前,我對語言學的規範主義英语Linguistic prescription描寫主義是不理解的。規範主義認為構詞、遣詞、造句都要跟從固定規範,而描寫主義則認為應該觀察人們實際使用語言的習慣,歸納出一個規律,當作文法對錯的準繩(因此描寫主義對語言規範的態度偏向寬容)。在中文版和粵文版,理論上,除了MOS,就沒有怎麼限制編輯佈局行文,不過也不能說規範主義是不存在的,比如以前就曾經有用戶投訴Howard61313把正面意義的「被」字句改為主動句(西方語言比較常用被動語法,不過按照規範主義的觀點,在中文,「被」字句多數用於描述負面意義,其他意義正面的「被」字句可以改為主動句,也可以改為別的詞語,因此不能說他做錯)。要說自己偏向規範主義還是描寫主義,這似乎有點難:因為規範語言是學校和研究所的責任,接受學校教育那麼多年,終須受到影響,而且早年看的語言學文獻(古德明陳云根寫的這些)都是認為某些語言使用習慣不對(參見西式中文),應該避免。不過一開始,我的立場倒是:除非影響理解,否則看明白就行,強行把自己的語言使用習慣加諸別人身上沒甚麼意思。應該給語言文字自然演變。PS. 著名的〈翻譯腔〉論述感覺是介乎兩者之間,在某些方面援引了規範主義的觀點,比如上面「被」字句的使用方式,在有些方面援引了描寫主義的觀點,比如中文不會有的說法。(2019年11月)
  • 外交條目難寫,特別是中外關係系列和重要國家(起碼中等強國)之間的關係。我在2018年反駁Simon 1996(他希望國際關係成為DC16的主題)的時候說過:
外交條目需要不定期更新,中外關係系列條目的編者甚至還需要盯著客棧(因為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人挑起與之相關的爭議,比如〈中國-XXX關係〉內容不中立,應該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XXX關係〉),久而久之,維護起來會覺得有心無力,覺得這不是一個穩定而容易維護的題材。⋯⋯我只會認為這個提議很不負責任,要把新手拉進去一個無底深潭(我的立場是,主編雖然不擁有條目的主權,也可以放棄維護條目的責任,但是我總覺得維護條目是他們的本分)。
  • 冷門國家的雙邊關係無人問津,除了事實錯誤,好事者的無聊修改和破壞(後兩種修訂我一般都會改回去——如果出師有名的話),大抵不會有人碰,主編只需要寫好它(基本上就歷史、政治關係、經貿關係、文化關係四部分),不需要花很多心力維護,偶爾看看有甚麼動態就看看要不要更新一下。
  • 可是,上面提到的中外關係系列,還有重要國家之間的關係,就不是那回事了。因為關注的人多。有的人總是認為:「維基百科要收羅一切關於某個題材的新聞動態」,不過這一來違反了NOTNEWS,二來容易造成主次失衡的問題。中、英文版的〈中國-加拿大關係〉條目就是主次失衡的例證:「歷史」一章中,講述孟晚舟被捕之後中國和加拿大有何矛盾的部分,比講述之前中加關係史的部分還要長。同時,經貿關係那段內容短得可憐。造成這個問題的原因,正正就是因為上面的那種看法——執行上,就是:看到甚麼關於這段雙邊關係的新聞,抄上去肯定沒錯。然後沒有人撮寫(〈中朝關係〉就是這樣變成纏足布條目的了)。我反對新聞摘抄,下面也批評了,但是充耳不聞的人總是不缺。反正如果有人想繼續把其他外交條目寫成纏足布的話,有能力的話,我不會不管。(2020年6月)
  • 冰火君說,如果有人為了嘩眾取寵英语Sensationalism,刻意把他主編的條目寫壞,他會一走了之。我當時回答他說,如果是這樣,那就跟他打啊(無論是討論,還是編輯戰),沒有必要走,走的話對方只會更得瑟(,跟投降沒兩樣)。但是我忽視了幾個問題:有時候他們堅持要我諒解自己的論點,而我一時三刻無法做出嚴謹而有條理的答覆(例如我不偏好法輪功背景的媒體,但是對方認為要用,因為「先到先得」,或者沒有別家媒體說這事兒了)。這些編輯能夠溝通,只是容易走進死胡同,沒完沒了,我又不是唐三藏。有時候,情況更差,他們惡言相向,當我回退他們的編輯,甚至按耐不住對他們發火,他們就得瑟了,因為管理員要「凡事包容,凡事忍耐」,而我沒辦法跟他們合作。結果他們就要把我打倒,要我身敗名裂。雖然蟲蟲飛君的事情告訴我,不必那麼悲觀,但是從那些人看來,我對抗他們就是不愛惜生命。(2021年10月修訂)

傳媒

  • 我在2019年4月說過:

我很同意,或者局部同意他們的說法:

另外就是鬼島新聞也太多了吧,而且大部分還都是報導韓國新聞,KBS、MBC、SBS、JTBC這幾家都可以用啊。
MilkypineTalk:Burning_Sun-勝利門事件
作為一起發生在韓國的新聞事件,引用的報導來源都是台灣媒體,這總讓我對可信度有一定的存疑。不說全部採用韓國媒體,起碼韓國本地媒體的來源要到一半甚至更多吧?
MrBingxinTalk:Burning_Sun-勝利門事件
此外,編者在文中講到中國大陸的表態的時候,多採取台灣媒體對中國大陸的表態的描寫,這種二次轉述的行為,讓我認為編寫者對來源的基本類型和其可靠性,缺乏基本的了解,以及查證,只是看了媒體這麼說,就是這麼說!
Unravel17Talk:2019年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機越線事件

從他們的立場來看,也許國際新聞需要避開台灣媒體。也許香港媒體也要避免

  • 看完Techyan君寫的論述,我感覺有需要再說明一下自己的傳媒觀點。(時間匆忙,以後有機會再續寫。不過然後就沒有然後。如果大家嫌長,可以跳到這兒。)
    • 摘抄派維基人,這裏從來不缺。我們都知道剽竊是嚴重的學術失德,但是只需看看鍾樂偉[e]劉正[f]還能夠保住教席,我就算了——別怪我,我特別記仇,因此也特別能記住自己不齒的學棍做過甚麼醜事。這裏不說別的,就說其中一種:新聞摘抄。報導新聞和編撰百科條目的側重點本來就不一樣,比如,新聞注重於單一事件,百科全書條目注重於全局。新聞可以採用倒金字塔結構,但是傳統百科條目多數是順敘,像維基百科這種新式百科條目為了避免條目太長,令部分編者不能夠大致了解條目內容,於是特意在條目頂部列出一段撮要(最多四段),是比較像倒金字塔架構,不過還是不會主要細節放前面,瑣碎細節放後面。更不用說傳媒很多時候礙於立場/地域中心主義/銷量,有時得做一些妥協,比如放大議題,採用方言俚語,選邊站,甚至人身攻擊,這就跟維基百科的宗旨矛盾了。老實說我也做過這種事情(不過不是在維基百科),不過至少我已經知道這樣做不對。在這兒我見過至少3個摘抄新聞的用戶,而且他們一跟我說起話來,態度都很差,然後就是各種奇哉怪論(例如上面寫南寧地鐵條目的時候遇到的事情,還有下面要重點批判的言論)。我認為他們應該轉戰Portal:新聞動態或者維基新聞,有時候,我甚至認為在惡劣情況用WP:NOTHERE“橄榄”了他們,對社群反而是好事。
    • 很多人都誤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二款/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第四款,大意就是「時事新聞」不是版權法的保護範圍。此條來源於《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二條第八款,對於這種「時事新聞」,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第四款指定為「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九條指定為「傳媒報道的單純事實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剛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案把第五條第二款中的「時事新聞」改為「單純事實消息」,自2021年6月1日生效)。香港《版權條例》第39條清楚說明,引述傳媒報道的單純事實消息報導時事雖然不侵犯版權,不過只限於公平處理,因此沒有這個問題。
      • 我們在實務上會認為,至少長篇報導具有原創性,因此要是在修訂版本刪除請求遇到這種案例,通常刪除。圖片也是
      • 但是,對於「一句話新聞」(例如「XXX在XXX於XX死亡」「應XX邀請,XX將對XX進行XX訪問」,甚至有用戶認為地鐵的運營時間調整通知也算),社群的爭議比較大,我之前認為其內容可以用自己的文字表達出來,不是非得要援引原文的報導形式,而且創作人已經聲明版權,不應該保留,也有人認為,「一句話新聞」只是遵從六何法,簡單描述事實,不具備原創性,否則將構成壟斷事實,阻礙資訊流通的問題,因此應該視為公有領域內容,予以保留,並表示自己的觀點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法院案例的認可。維基媒體項目除了需要遵守出版地法律,也需要遵守伺服器所在地的法律,美國版權法同樣不保護事實,但是對於「一句話新聞」(以及使用Twitter、手機應用程式推播的新聞)是否受版權保護的問題,我沒有深入理解。目前這個話題在文庫引起了激烈的爭論,如果這些都屬於版權保護範圍,也就是說我們以前的決定沒有錯,要不然,除了文庫的某些決定,中文版好些RFRD決定也是錯誤的,要予以補救。(2020年10月修訂)
    • 再摘錄一下有關傳媒,而我認為很不合適的留言:
      • WildCursive在評論《自由時報》是否可靠時如是說,「在具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及自由市場的自由民主國家臺灣」,《自由時報》(和已停刊的《蘋果日報》都)是高銷量的報紙,是可靠來源,而且有社會監督和市場競爭,水平差也差不到哪裏去。台灣的情況我不理解,不過我想可以用香港的情況來駁論。《東方日報》說自己是銷量第一大報[5],已停刊的《蘋果日報》說過自己是銷量第二大報[6]。不過這兩份報紙雖然有能力號召公眾支持,但是都屬於煽情主義報刊。他們的讀者關注的未必是嚴肅的新聞,而可能是娛樂、生活、吃喝玩樂這種「軟性新聞」[7]更不用說,這兩家報紙到大是大非時刻就會採用特定的角度來報導新聞了。如果你對上面的例子感到不滿意,我還可以再來一個:英國也有西方標準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自由市場體制、自由民主制度和公民社會,不過高銷量的報紙也不見得是甚麼好東西(甚至都被英文維基百科拉黑就是了)。這並不是說這些傳媒都要拉黑,不過方針說明,維基百科的內容應該從力所能及、最好的、最著名的權威來源取材,所以我會先看《明報》和中央社等社群公認的可靠來源的報導,再跟《自由時報》、《東方日報》等傳媒的報導比對,再斟酌衡量哪些來源是比較可以用的(儘管我心中的尺度會為《明報》和中央社等來源賦予更大的加權分)。
        • 如果只比較羶色腥新聞,在2011年,《自由時報》和《蘋果日報》的比例也是第一、第二。《蘋果日報》進軍台灣之後,使用煽情主義的報導風格和視覺效果顛覆了當地的報業生態[和香港一樣];因此《自由時報》也不得不開始訴諸煽情主義[8]。不過,這並不表示我支持另外兩大報——《聯合報》和《中國時報》,特別是《中時》,它的平行時空屬性我用不着多解釋。本來我不會認真看四大報除娛樂版外的版面,但近幾年由於《蘋果日報》停刊,我對部分台灣媒體的觀感有點微妙的變化(見下),但和以前一樣,我不寫台灣條目或娛樂條目,也不怎麼會引用台灣傳媒。(2023年4月修改)
      • 1233在評論《香港經濟日報》是否可靠時如是說:「經濟日報主要是談經濟的,故可靠。」那麽,為甚麼《信報》和《香港商報》不可靠呢?
      • 還有一個仇家在條目引用東森新聞和《星洲日報》,謊稱2019年5月雅加達騷亂是排華運動,被我改回去。然後ta就攻擊我,論點有兩個:一、我引用某些印尼的主要傳媒來寫印尼條目純屬自吹自擂,二、我排斥此人偏好的來源,違背了維基百科「海納百川」的宗旨。本來想要說明為甚麼那些印尼傳媒能信任;還有為甚麼我要在那篇條目排除東森新聞和《星洲日報》的報導。後來卻發覺我捉錯用神,因為:一、從以往的經驗來看,上面的說明很可能是沒有用處的,二、我懷疑ta對媒體的理解和我大相徑庭,我估計那就是只要自己看到的新聞在維基百科有收錄價值(而非關注度比重等),就不管它是甚麼貨色,抄上去就對了。結果就連操守欠佳的傳媒(英維觀點)和網誌也能引用。可能我會因為這個觀點而遭到“橄榄”,但是我只覺得跟這種人講媒體素養只是在浪費光陰。
      • 還有一個例子,不過上面我已經鞭完,無謂再鞭。
    • 最後申報一下個人利益:
      • 我已經在這裏或者用戶框表述自己閱讀/收看/收聽本地傳媒的習慣。
      • 我看新聞的習慣越來越隨性,主要看的是Now新聞台和《聯合早報》。也會看《明報》、《海峽時報》、印尼安塔拉通訊社英语Antara (news agency)英國廣播公司獨立電視台、《泰晤士報》、《衛報》、《每日電訊報》的報導,以及德國電視一台今日新聞》的Telegram推播,但頻率不穩定。
      • 台灣傳媒主要看的是公視(選舉開票)、中央社、《自由時報》和《聯合報》(後兩者只限本地新聞和娛樂版)。
      • 以前的住所附近有一家大型圖書館,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前,該館訂閱的報紙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報刊閱覽區有6個報紙架,從右至左,1至4欄是本地中文報,第5欄上方是本地英文報。第5欄下方是外地外文報紙,包括《紐約時報》、《海峽時報》、《羅盤報》等。第6欄是外地中文報紙,包括《人民日報》等若干份大陸報紙、《中國時報》、《聯合報》和《聯合早報》。像《自由時報》、台灣《蘋果日報》、《雅加達郵報》這些,還有上述報紙的往期存檔,要到總館才能看。在我家附近的大型圖書館,我看的報紙有《明報》、《羅盤報》、《聯合報》娛樂版、還有香港《蘋果日報》的娛樂版;《聯合早報》的報導通常在網站看完,不會看。有時候我認為這家圖書館應該退訂《中時》,改為訂閱《自由時報》或者台灣《蘋果日報》——這並不表示我認可它們——這樣才叫持平;《聯合報》留着。《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我應該就沒去過那家圖書館,至於情況有沒有變化我不能告訴你。
      • 我認識HKFP的某位前記者,也接受過香港《蘋果日報》的採訪。還有一家大陸媒體用不正當的方式採訪完我之後陷余於不義,因此我制定了《茶寮通諭》第6條,謝絕無國界記者認定的「新聞自由掠奪者」領導的國家及地區的傳媒採訪。(2019年10月,2023年4月修改)

南洋相關

  • 我不是專業學者,只是在這裏提出拙見,如有錯漏歡迎切磋;但是不歡迎關於南洋的不負責任言論(e.g. 南洋華人也是中國人;這種人建議他們看一下中國國籍法的歷史源流才來跟我XX辯論。)
  • 我認為自己之前的說法模糊其詞,是時候釐清一下了。我認為在印尼華人的祖籍問題上必須嚴格奉行WP:NOR,可靠來源沒有說他的籍貫就不要寫,有說的話可以考慮列入(但是不一定要列入,之前泉州市人民政府向某位印尼華族富豪認親認戚,結果給他那家人打臉,如果有人在維基百科裏面說他是泉州人的話我一定會回退。他們那家人只承認自己是福建人——福州可能是口誤,所以我沒有列入——沒說過自己是源出閩南民系)。
  • 種族/宗教/階層矛盾相關內容也需要嚴格奉行WP:NPOV、WP:NOR、WP:V,甚至WP:NPAWP:CIVWP:AGF等各項方針。維基百科並不是放大這些矛盾的好去處。
  • 最後我要特別指出,我很厭惡別人不做考證就編譯條目,就像某某人,他有沒有看過蘇州君留下的資料我不知道,不過連Jessechi的破壞也看不出,亂給以前印尼的華族部長改了一個韓國偶像名,我就hmmmm了。
  • 順便再說說,雖然維基百科不鼓勵個人優越感(這樣會損害協作氣氛),不過我看到一些人,要麼就不熟悉南洋卻硬要編輯南洋條目,要麼就不熟悉維基百科的編輯技能,濫建東南亞條目(雖然我十年前也幹過類似的事情,  捂脸),再來就是上面那群認為東南亞華人「首先是中國人」的人。對這些人很難不感到自己比他們能幹,甚至很難不鄙視。
  • 我跟Cohaf君為了一個問題吵了半天:用「土著」(pribumi)來形容印尼的原住民族是否合適。他在比較華族和原住民族的時候,用到了這個詞語,我相信他並沒有冒犯的意思,也不覺得這個詞有多麼的惹火(他的說法是自己的印尼朋友都認為這個詞可以接受)。我的理據是「土著」本來是荷蘭人炮製出來的種族分類(和歐洲人、外國東方人——華人、阿拉伯人等——相對),獨立後的政府沿襲之,並以憲法和一些政策措施(如堡壘計劃英语Benteng program)規定只有土著才能享有特別的社會政治、經濟待遇,而華人、印歐人英语Indo people等「外國公民」(WNI Asing)不可以。到蘇哈托時期更是規定華人要入籍就必須改名換姓,又禁止華族文化。蘇哈托倒台後,優素福·哈比比先是頒布1998年第26號總統訓令,廢除「土著」和「非土著」的分野,繼任的總統又把上述政策措施一一推翻,從此所有印尼公民理論上都是平等的。然而,2017年阿尼斯·巴斯威丹就任雅加達省長時說了一句「我要令土著當家作主」,仍然在網絡上激起強烈的反應[9],可見「土著」這一詞有多麼敏感。我認為討論印尼歷史的時候,用這個詞沒有問題,畢竟在歷史上出現過這樣的種族分野。但是談論現況的時候,我就不贊成這樣說了。例如說「我認為相比起土著,華人比較勤勞」,倒不如說「我認為相比起其他(印尼)人/其他族群,華人比較勤勞」(友族同胞也可以,不過這個有點WP:BIAS)。(2019年1月)
  • 還有一個問題我跟河水君吵了一個早上:Kecamatan應該怎麼翻譯。河水君認為這個應該翻譯為「區」,但是華報通常譯作「鎮」,而且kecamatan在規模上就像是一個加大碼的區議會選區,沒有中國大陸、香港、台灣的(市轄)區那麼大,我認為這樣翻譯不合適。河水君認為「鎮」對應的是keluhuran,不過keluhuran在規模上大概和行政村相差無幾,大陸和台灣的鎮不會那麼小。我們沒有談到結果。後來把〈巨港輕軌〉砍掉重練的時候,我終於找到反駁河水君的理據了:原來Kabupaten/Regentschappen(縣)下面有三層:District, Onderdistrict和Desa[10]。對應印度尼西亞教育及文化部文化總司印度尼西亚语Direktorat Jenderal Kebudayaan出版的刊物[11],可以看到District在印尼文叫Kawedanan,Onderdistrict在印尼文叫Kecamatan。現在印尼把Kecamatan翻譯成英文subdistrict,大概也是這個原因。所以,把Kawedanan翻譯為「區」看來合理的多。印尼獨立之後,政府首先頒布《1948年第22號為有權登記並管理戶籍的區劃制定自治總則的法令》,府(Karesidenan)、區雖然不屬於法律規定的行政區劃,不過繼續保留,直至廢除為止[12]。印尼一直到1963年才根據《1963年第22號總統令》,從法理上廢除這兩級區劃[13]。(2019年2月;2019年10月補充)
    • 根據MZ/T 127—2019《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印度尼西亚语》,中國官方說我對了一半(因為也可以翻譯為「鄉」)[14]。也許應該確立Kewedanaan=鄉,Kecamatan=鎮。(2024年4月)
  • 這篇社論為甚麼有問題?
    • 印尼人對於他過去軍事獨裁的紀錄十分厭惡」,2014年和2019年普拉博沃落敗不能只考慮到他的往績,還需要考慮到當年他跟激進伊斯蘭教士眉來眼去,所以在「爪哇天地」(中爪哇、東爪哇和日惹特區)和基督教優勢區(巴布亞、東努沙登加拉)不受歡迎[g]。這次他以58%的得票率直接當選,足以反駁這個說法(倒是好些本來支持他的人轉投阿尼斯陣營——另見上)。我在面書接觸到的印尼文友說,普拉博沃歷年來擔任的領導職務都侷限於軍事領域,而且「社團大佬」再怎麼幹,大家都不會說他搞獨裁統治(反正你很大機會不是 ),普拉博沃同理。
    • 全力為普拉伯沃輔選」,日經亞洲網的報導可是說佐科在這個問題上首鼠兩端[15]
    • 吉伯朗原只是賣煎餅的商人,在佐科威的刻意栽培下」,吉布蘭的條目就是我寫的,我想我有資格說幾句話。一、他不只是買煎餅,還從事婚禮到燴、麵食、茶飲等多項業務。二、他本來無意從政,從一介布衣到當梭羅市長,到當候任副總統的過程是非常倉促的。要說刻意栽培,蘇哈托長女西蒂·哈爾迪燕蒂·魯克瑪納英语Siti Hardiyanti Rukmana的經歷更像吧?
    • 為了幫家族⋯⋯扮演重要角色。」一、印度尼西亞團結黨是在2014年創立的,首任總主席不是卡桑,而是伍小惠英语Grace Natalie,卡桑是後來才加入的。二、2024年專業集團黨也利用佐科來拉攏支持(有傳佐科、吉布蘭[16]和佐科的女婿/棉蘭市長都打算加入[17])。三、這次團結黨連4%選舉門檻也過不了,就算入閣地位也不會很高,甚麼「重要角色」?
    • 但印尼憲法法院⋯⋯不影響釋憲結果」印尼憲法並沒有規定40歲才能當副總統,那是選舉法的規定。而且只要有看條目,就知道那宗案件是一個無親無故的大學生提出的,事後安瓦爾並不認為自己有錯,最後他是被紀律委員會攆下台的。
    • 好大喜功的遷都「努山塔拉」計畫,⋯⋯揮之不去的噩夢」遷都計劃確實因為注資不足、環保問題而受到質疑,但雅加達的陸沉、淹水、空污、交通擠塞問題只能以長遠、通盤的規劃和措施解決,遷移首都功能會比較快一些。我那位印尼文友說,換成任何一個負責任的領導者,都會做出同樣的決定。
    • 最後《聯合報》想指桑罵槐,攻擊蔡英文政府。我不熟悉台灣政治,但也能看出台灣政治和印尼政治在很多方面大有不同,好比民進黨並不是蔡英文的一人政黨⋯⋯而且難道國民黨執政不會在公共單位安插自己的親信?
    • 可以推斷這篇社論沒有好好考證就亂評論,搞不好就跟一個有網絡搜索功能的LLM寫出來的評論文章差不多,被替換也沒問題。也許我能誇下海口,說你維能夠從這篇社論找出問題的編輯不多於3個,所以你們知道好事者說我的印尼評論令人作嘔是何等荒謬了吧。(2024年4月)

後記

  • 雖然我個人對於普拉博沃頗有微言(主要是因為早期關於人權的指控,以及2014年差點廢除地方選舉的鬧劇),不過他有一句話說得對:「長大了以後,我們可以看見人家背叛別人、失信於別人、欺騙別人,這就是人性。不過,有的動物很簡單,你愛牠們,牠們也會愛你,你對牠們忠心,牠們也會對你忠心。」這個想法並不是這幾天才有;而是過去一兩年來我的體會。(2019年6月中)
  • 上面大致概括了我的編輯原則/哲學,怎麼叫大家自便,反正這就是我編輯維基百科的時候所堅持的信念。如果很不幸,這些原則都被好事者一一推翻,我只能希望以下這種情況永遠都不會出現:
  • (2020年12月初)

備註

  1. ^ 協議可能有問題,如有需要我會跟發言者磋商。
  2. ^ 即JohnnyBoyWon君。
  3. ^ 這三家報紙親台/右傾/兩者皆是[1],換成現在可能會有編者標籤為「台立」,拒絕認定為通常可靠來源。
  4. ^ 全寫「為老不尊,為幼不敬」,意思是老年人不自重,比他年輕的人就不值得尊重他。為老不尊的你維用戶主要分為三種:一、不尊重方針指引的用戶,二、不重視條目品質的用戶,三、兩者俱是的人。
  5. ^ 此人是中大全球研究課程助理講師[2],專注朝鮮半島議題。他曾經在評論文化廣播公司(MBC)職員罷工期間,剽竊《韓半島新聞平台》創辦人、駐韓獨立記者楊虔豪的評論,引致對方不滿
  6. ^ 此人是中大日本研究學系講師[3],是Facebook專頁「無神論者的巴別塔」的擁有人[4]。學者阮穎嫻主理的Facebook專頁「辣椒文集」指控他剽竊他人的影片,對此他表示:該專頁的確從事這種活動,部分影片屬於個人評論用途,轉載沒有問題,至於其他影片,如侵犯版權,願意道歉及刪除內容。。
  7. ^ 峇里島以印度教徒居多,是鬥爭派民主黨的萬年票倉,這裏先不討論。

參考資料

  • 可靠來源以腳註形式標註。其他來源以內文連結的形式標註。
  1. ^ So, Clement Y.K.; Chan, Joseph Man. Research on Press and Politics in Hong Kong: An Overview. Press and politics in Hong Kong: Case studies from 1967 to 1997. Hong Kong Institute of Asia-Pacific Studies,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 11–13. ISBN 978-962-441-548-3. 
  2. ^ Chung, Steve. The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2019 [2019-10-25]. 
  3. ^ 劉正. 香港中文大學日本研究學系. [2019-10-25]. 
  4. ^ 范童. 【網議政事】咖喱飯又抽水 網民寸搶錢 - 香港文匯報. 文匯報 (香港). 2018-02-05 [2019-10-25]. 
  5. ^ 東方報業全年盈利8138萬. 東方日報 (香港). 2019-06-18 [2019-10-25] (中文(香港)). 
  6. ^ 關於我們:「壹」業務. 香港: 壹傳媒. 2019 [2019-10-25]. 
  7. ^ Paul S.N. Lee. Democracy, the press and civil society in Hong Kong. Bromley, Michael; Romano, Angela (编). Journalism and democracy in Asia (PDF) 1st edition. London: Routledge. 2005: 85 [2019-09-24]. ISBN 978-0-415-54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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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Kapoor, Kanupriya; Da Costa, Agustinus Beo. New Jakarta governor faces backlash for racially tinged speech. Jakarta. Reuters. 2017-10-17 [2024-04-08]. 
  10. ^ Schoel, W. F. Alphabetisch Register van de Administratieve- (Bestuurs-) en Adatrechtelijke Indeeling van Nederlandsch-Indie. Deel I: Java en Madoera. Batavia: Landsdrukkerij. 1931: [11] [2019-10-13] (荷兰语). 
  11. ^ Moehadi; Titi Pratitis; Mulyono; Supriyo Priyanto; Sindu Galba. Dampak Modernisasi Terhadap Hubungan Kekerabatan di Daerah Jawa Tengah. Jakarta: Direktorat Jenderal Kebudayaan. 1988: 12 [2019-10-13] (印度尼西亚语). 
  12. ^ Undang-undang Nomor 22 Tahun 1948 tentang Penetapan Aturan-aturan Pokok Mengenai Pemerintahan Sendiri di Daerah-daerah yang Berhak Mengatur dan Mengurus Rumah Tangganya Sendiri (PDF). Sekretariat Kabinet Republik Indonesia. Kementerian Hukum dan Hal Asasi Manusia. 1948-07-10 [2019-10-13] (印度尼西亚语). 
  13. ^ Peraturan Presiden Republik Indonesia Nomor 22 Tahun 1963 Tentang Penghapuskan Keresidenan dan Kewedanaan (PDF). Sekretariat Kabinet Republik Indonesia. 1963-10-25 [2019-10-13] (印度尼西亚语). 
  14. ^ 李晓; 陈扬; 符浩军; 杨帆; 刘保生; 罗津; 陈昕; 黄云翔; 王旭; 向竹君; 宋华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 MZ/T127—2019: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印度尼西亚语 (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24-04-30 [2024-04-06]. 
  15. ^ Maulia, Erwida; Nugroho, Bobby. Jokowi faces backlash over support for Prabowo's presidential bid. Nikkei Asia (Jakarta). 2024-02-09 [2024-04-06]. (原始内容 存档于2024-02-09). 
  16. ^ Pemilu 2024: Jokowi, Gibran, dan 'kendaraan politik' bernama Golkar: Ke mana langkah Jokowi setelah lengser?. BBC News Indonesia. 2024-03-18 [2024-04-06] (印度尼西亚语). 
  17. ^ Bobby Nasution Akui Akan Gabung Golkar. CNN Indonesia (Jakarta). 2024-04-06 [2024-04-07].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