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方舟子/存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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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021年2月
方舟子、支持者、反对者的观点的修改
「另外方舟子的反对者认为,支持方舟子的人群中,有一定比例的人对方舟子的任何言论是几乎无条件的接受,他们所在乎的,更多是这个言论是不是方舟子说的,而不在乎他说了什么。」一段已刪掉,因為沒有列明來源,並且言論並不中立。飄絮映雪 (留言) 2011年7月19日 (二) 05:56 (UTC)
扩充了反对者的声音,并加了一个质疑中立性的模板
“在支持者与反对者”中这个段落中,本来的反对方的声音很少。 几乎全是支持者的声音,让不明事由的人一看似乎反对方舟子的人都是被他“揭露”的人一样。 然而事实上,反对方舟子的人又何止是被他“揭露”的人呢? 所以我加入了一些反对者的声音,这样符合“支持者与反对者”这个段落的标题。 但我也承认我所扩充的内容会损伤条目的中立性,故此加上这个模版。 事实上,方舟子这个人也的确是在争议的旋涡中,加上反对者的声音才能让阅读者感觉到他是个争议人物。如果觉得我改的有问题,原意和我探讨的请给我发Email:wty446@gmail.com , 另外如果不满我的修改,在修改前请不要把我写的全删除,你至少应该尊重一下中立的原则。 --wtywty2006 16:53 2008年11月13日 (UTC)
名字错了?
他加入美国国籍了?
方舟子给我来信声明,以下为原文:
- 我没有加入美国国籍,不是美籍华人,请帮忙改过来。谢谢!
- 其实对有关我的信息如果不能肯定,发email问我即可。
方舟子科学精神的没落
从2004年底开始,方舟子的写作风格有了重大转变:专门挑起似是而非的话题,冒用“科学”旗号夸夸其谈。在这期间的文章中,方舟子在逻辑和论据上都称不上科学、严谨,且东拉西扯决不引导讨论以达成共识。有观点认为方舟子已经沦为“眼球经济”的俘虏。
在方舟子的狂搅之下,网络上数度出现了混乱而热闹的争吵场面。然而这些争吵都以无结论而告终,丝毫没有起到科学普及、分辨是非的作用。下面是方舟子近期挑起的话题:
- 2005年1月:《“敬畏大自然”就是反科学》
- 2005年3月:《我们应该怎样看待中药》、《评中药:就这样被你毒死 切断了所有退路》
- 2005年4月:《直击伪环保反坝人士》
上述内容来自文章中,文字明显不中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07:50 2005年4月11日 (UTC)
- 上述内容为本人撰写,从历史版本中可以查到变迁记录。以下是我给时钊的回复。
- 请冷玉思考一下自己的以下用词是否够中性:“逐步沦落为”、“为吸引眼球而写下大量不合科学原理的争议性文章”、“专门挑起”、“夸夸其谈”、“东拉西扯”、“沦为”、“狂搅”。另外,我并没有看到网上有多少持相同观点的人,这些看法是否冷玉的一家之言呢?如果只是一两个人的想法,请参考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中之:不是“表达您个人意见的个人论文”、不是“论坛、或像是私人夜间话题的讨论条目”。--Xyb 11:12 2005年4月11日 (UTC)
对一件事做判断要慎重
对一件事做判断要慎重,象这样白纸黑字写到维基百科让大家看的东西,更应如此。Mountain的中立化修改不错,但我还是对现在保留的、冷玉添加的这些话有异议:“方舟子的写作风格有了重大转变”、“方舟子早期学术打假特点……”。只根据一个人自己在空闲时间看到的三四个月之前的几篇文章,就来断言方舟子的写作风格有没有发生变化,那恐怕是还为时过早。任何人都会逐渐转变,方舟子也不是大智大贤,变总是会变的;但也要历史性的、研究性的来看呀!?这么草率的给一个人下定论、分“阶段”,我个人持否定态度。--Xyb 12:14 2005年4月11日 (UTC)
在新语丝封锁之前,我曾经经常访问这个网站;封锁后一段时间,我还经常访问它的镜像。我觉得“阶段”还是可以分的,早期办文库、杂志,和后来的更多介入社会事务,还是明显不同的。2001年以后我很少去这个网站了,所以它最新的情况我并不知晓。还请大家一起修改。--Mountain(Talk) 12:29 2005年4月11日 (UTC)
- 我所反对的分阶段是指“早期学术打假特点”这种说法,包括说方写作风格有了转变,这实质上都是把方网上的活动进行划分阶段。如果说去年底这么近的一个时间都能跟现在划分成两个阶段,那么三四年前方的活动和一些发表文章的方式和现在也不一样,是不是还应划分更早期甚至更更早期呢?而且对发生几个月的事件就拿来做划分阶段的标志,我感觉有失研究的严谨性,很难让我信服。--Xyb 12:40 2005年4月11日 (UTC)
这些文章偏颇么?
《“敬畏大自然”就是反科学》、《我们应该怎样看待中药》、《评中药:就这样被你毒死》和《直击伪环保反坝人士》这些文章我都读过了。非但这些文章,方舟子半年内的文章我都读过了。这些文章里面的论点哪一点不正确?哪一点偏颇?可以拿出证据来嘛!反对方舟子的人的最大特点就是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反驳方的论点,只能指责方“挥舞大棒”或者“不厚道”等等。如果方“挥舞大棒”打错了人,拿出证据来说服我们啊!被方批评的人大多数拿不出证据!不厚道,是啊!厚道能解决中国科学界乃至全中国面临的种种问题吗?布尔费墨 06:38 2005年7月12日 (UTC)
- 别这么气冲冲的,搞得好像这里的人都和你过不去似的。正不正确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个人在社会上争议很大,评价明显两极化——而且我想您对他的评价可能就是其中的一极。--學習第一|有事找我:P 07:49 2005年7月12日 (UTC)
- 这些文章不偏颇吗?敬畏大自然就是反科学?那是不是说,等机器人技术达到高度发达之后,我们人类就应该被机器人取代呢? 因为比起机器人,我们就是自然的,机器人就是科学的。所以依照方舟子的理论,你站在人类一方就是反科学,站在机器人一方就是支持科学。可是机器人还不稀罕要你呢。附上一文供你参考:[2] --wtywty2006 16:58 2008年11月13日 (UTC)
pourfemme,請別忘記wiki不是用來解決什麼什麼問題的地方。不是讓用戶義憤填膺的場所。想宣傳自己的偉大理想抱負,自己的blog、論壇等等是更適宜的地方。--wooddoo 羊踏菜園 07:52 2005年7月12日 (UTC)
- 正确不正确现在的条目里似乎没有提到吧。这样的争论在这里没有多大意义。不过我个人对pourfemme您的看法持保留意见。--Acepatrick 07:58 2005年7月12日 (UTC)
对不起啊!我随便说说,你们随便看看就算了。看见这种无端猜疑的言论我是有些发火,但我在条目里是不会发火的。你们放心。布尔费墨 08:08 2005年7月12日 (UTC)
- 无端猜疑? 我到是觉得方舟子对中医气功和大自然才是无端猜疑呢。 --wtywty2006 16:58 2008年11月13日 (UTC)
方舟子关于维基中文以及伪基的一篇时文
标题:警惕盗版“维基(wiki)” 2006.3.5.(XYS20060305) 印和阗 03:04 2006年3月6日 (UTC)
- 根据他的文章做了一些修正--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20 2006年3月6日 (UTC)
- 我就在想梁文道在介绍中文维基时为什么不说:“这个百科全书连写我的条目都没有,一点儿也不好。”当时梁介绍卡西尼-惠更斯号时,还没梁文道这个条目呢,人家怎么没把着眼点放在这里?--Smartneddy(Talk) 07:18 2006年3月6日 (UTC)
- 如果没有他的条目,当然无所谓。但如果有了他的条目,介绍不中立他本人一定不满意,我觉得方舟子的说法是正确的,他并没有要求把他写得多好,只是要求写得应该客观中立,澄清不正确的地方,这对维基的发展是有益处的。实际英文维基也并不都是非常中立的,尤其在政治条目上,但确实比中文丰满。--方洪渐 09:01 2006年3月6日 (UTC)
- 刚看了方舟子的文章,一肚子气,可是看了大家的讨论,好多了。不过我还是想反击两句:第一,方舟子很阴呀,从题目来看,《警惕盗版“维基(wiki)》,就是错的。什么“用维基的资料赚钱是否侵权,这且不去说它”,这不也是春秋笔法?暗示这些是侵权,是“盗版”(见题目)。可实际上,维基是允许别人摘录使用,甚至是商业目的(赚钱)。方舟子怎么不写:“警惕中文维基”呢?第二,好像是在攻击“盗版”维基,实际上则是在攻击中文维基,说英文维基好(暗示是正版),而中文维基则差(暗示是盗版)。我承认中文维基和英文维基的差距,但方向是一个,更不存在盗版问题。本来想写一篇文章反击他,后来罢了,毕竟他的新语丝不是维基,不用中立,他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无名无形 06:41:51 2006年3月10日 (UTC)
- "幸而我平时只用维基百科的英文版,并无使用其中文版的必要和打算。维基百科的声誉是靠其英文版打出来的。两种版本的撰写者、编者的素质差异摆在那里。英文版的内容都显得相当专业,而中文版的内容仅从“方舟子”这个条目就可以看出其草率和偏颇了。"
- 方是民的这番话直接恶意侮辱我们中文维基人,又哪里有什么客观可言,而且还说仅从“方舟子”这个条目就看出其草率和偏颇,他这里暗含英文版比中文版客观,并用方舟子一词条说明问题,殊不知犯了两个错误,第一,用自己做参照本身就是裁判和运动员统一的问题,第二,英文版里根本就没有“Fang Shimin”或者“Fang Zhouzi”之类的条目,换句话讲,国际上根本没有人关注这号人物,你用一个没有英文的条目进行比较,这是什么逻辑?如果说是不中立,比如比较“毛泽东”与“Mao Zedong"还能稍微说明问题。这等逻辑还到处乱说话,真是让人佩服。-五尺墨丁
英文版比中文版客观应该是事实
移动结束-无名无形 21:32:03 2006年3月11日 (UTC)
關於方舟子的論文
某位IP用戶對於方舟子有異議的話,請:
- 給出來源,參見Wikipedia:可供查證
- 將評論放在合適的位置。
新语丝伪打假真造假罪证集
新版【新语丝伪打假真造假罪证大全】: http://blog.boxun. com/hero/xys/ (墙外)
【新语丝伪打假真造假罪证集】请访问
- 已经没了。Dreamer in Utopia 10:35 2006年10月4日 (UTC)
这些评论有根据吗?
“很多海外华人在肯定方舟子打击学术腐败的同时,也质疑其行为和语言过于极端,把自己摆在法官的位置上,某些取证也不够严谨,错伤无辜而从不道歉。 由于学术腐败涉及到许多不同学科,加之国内信息透明程度的有限,所以方舟子也有过于草率下结论的情况,有些时候也无法做到公正中立[1]。对反对意见和批评声音,偶尔也会有过激的反应。”
方舟子哪一篇文章是“过于草率下结论”?哪些“取证也不够严谨”?哪一次“错伤无辜而不道歉”?为什么不在这里列举出来? 没有一点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能这样胡写吗?维基不是发泄个人情绪的地方!--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Ultrafastfan(討論|貢獻)於2007年1月21日 (日) 17:37加入。
关于“网络辩论”一节
- 对于 “2006年4月 《 警惕盗版“维基(wiki)》”一条,少个引号就不说了。请问这篇文章在哪里引起了“网络辩论”还“产生了比较大的社会影响”?如果没有是否应该考虑删除?有谁就这篇文章认为方舟子“欺世盗名”? --eng 23:51 2007年2月15日 (UTC)
- 以上所质疑的两处皆由67.15.183.3所加,明显不顾事实,没有中立的态度。如无回应,将在下次编辑时删除。另:整个“网络辩论”一节似无必要,可将“学术打假”一节改为“打假”然后把这节内容并入。因目前“学术打假”一节也并非全是“学术”问题,标题本身不妥。--eng 17:46 2007年2月16日 (UTC)
该条目所述人物对这个条目的批评
见方舟子本人在其blog上的文章:给中文维基的“中性”牌坊存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日 (四) 11:17 (UTC)
关于这段内容
对于许多借科学或者玄学名义推销的商品,他也不留情面地予以揭露。2001年,核酸营养品“珍奥核酸”首次被新语丝揭露[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essays/cuixiuyun.txt],引起较大反响。其实更早被揭露的还有以褪黑激素为主要成分的“脑白金”[4]。而近期被揭露的则有声称添加了名为“OMP(造骨牛奶蛋白)”的蒙牛乳业产品“特伦苏”牛奶[5]。在最后这个事件中,声援方舟子的广东奶业协会在其主办的南方奶业网上刊登了有关信息,而被批评者蒙牛乳业则动用各种手段,包括请中宣部出面要求撤下有关报道(参见广东奶协秘书处《蒙牛特伦苏牛奶事件备忘录》一文。许多论坛和个人博客均有转载,但其中不少均受到压力被撤下。)。
最后括号内的信息可以通过google搜索文章标题“蒙牛特伦苏牛奶事件备忘录”得以证实。另外可参见RFA:南方奶业网撤掉牛奶添加激素的报道 这个事件是中宣部参与商业竞争活动的首次明显证据,值得重视。--地球发动机(〠✆ - ✉✍) 2007年8月2日 (四) 12:16 (UTC)
方舟子是思想界的一个英雄
方舟子反学术腐败,贡献很大,这方面还有谁可比?他还批判基督邪教....。方舟子是思想界的一个英雄。这里为什么有人攻击他?即使他对中医的观点有点偏激,也不能完全否定他吧?保健品,很多都是忽悠人赚钱的,但是出来揭露的人很少。 -特殊户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09:56 (UTC)
- (+)支持 JohnBull (留言) 2009年1月2日 (五) 04:06 (UTC)
- (!)意見他是人才但不適當之行為也不少,還有用詞請文明,不要任意說人邪教— ↑金☆肅↓ =Δ= →對我喊話←=w=↓走過的路↑§紀念那位†§ 2009年2月18日 (三) 14:55 (UTC)
- (+)支持--Sa8 (留言) 2010年7月4日 (日) 12:53 (UTC)
- (-)反对--2012年7月结束的一项有23142人参加的投票表明,90%的人认为方舟子是“新浪微博上造谣、诽谤、构陷他人最多的”人(链接)。另一项稍早一些结束、有50027人参加的投票表明,82%的人认为方舟子是“真正的骗子”(链接)。--林木森森(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05:33 (UTC)
支持者与反对者的中立性
读后感:很同情这一段的编辑,详细叙述方所经历的这些事件需要很高超的编辑技巧才能做到中立性,不若将每一事件简单的用两三句话概述各方观点即可,将对立的观点放在一起上下排列。我想即使方本人看到也不会在说什么了。Sa8 (留言) 2010年7月5日 (一) 05:51 (UTC)
我自己勉为其难动手修改了,主要是重新排版,将各方的对立观点分开,减少读者的阅读困难,并修改了其中较为个人化的用词。但各方观点都保留下来,未作删减。
- 一位名为吴国盛的网友(并非北京大学同名教授)向《自然》发读者信,认为网上论坛在进行学术打假时不应该成为打击报复的场所,认为新语丝的打假很多没有根据,并举例说对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蒋华良的揭露就属于此类。在网友将这篇文章转载到新语丝读书论坛之后,方舟子在论坛上做了简短回应,认为这篇文章不值一驳,因为吴国盛网友本人就曾在网上对方舟子作出不实指控(吴国盛对方舟子的指控及方舟子的回应见)。事后, 吴国盛曾在自己的博客上对方舟子的辩解提出反驳, 并分析了方舟子和另一篇先前发表在新语丝上的文章的很多文字表达非常相似.
这一段我认为只是“傅新元120公开信事件”延续。在该事件已经介绍得很详细的情况下,作为佐证的信息对读者分析“傅事件”并无太大的帮助,反而增加阅读困难。所以自作主张删掉了。另外经此修改pov模板是否可以去掉?我还注意到有“违反生者传记模板”但是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地方违反了,希望大家可研究一下。Sa8 (留言) 2010年7月30日 (五) 04:16 (UTC)
经过我的修改,中立模板已经去掉了,另外添加了住所附近遇袭的目录.Sa8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01:24 (UTC)
关于“争议”部分
对用户Frensel 的驳斥:
- “方轉發了別人故意AT他的微博, 這是"消費兒童"?” ——韩寒只是呼吁为汽车加装安全座椅,这在方舟子那就成了“消费儿童”?这不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吗?你正好证明了我的观点:)
- "某某人有沒有基金不是你自己本人可以定義的.”——也不是你可以定义的。
- "你把何祚庥等人名義發起的資金募集說成是方舟子的基金“——请自己去基金网站 http://dajiajijin.org/index.asp 看看, 这个基金是不是为方舟子设的?是还是不是?何祚庥只是监督的人,怎么成了"以他名义发起" 的?
- "方舟子在甚麼時候攻擊過別人的碩士論文? 他又何時鼓吹過要親人之間揭發學術不端問題? 如果都沒有, 何來雙重標準? 孔的問題方也作出合理解釋, 他是不是雙重標準不由你來判" ——方舟子对"抄袭" 的定义适用于所有论文,他有在那篇文章里说必须是硕士论文吗?刘菊花的论文也是论文,所以也应采用这个标准,方舟子却不承认其论文抄袭,这不是双重标准? 谁要他揭发?只是让他承认一下,他承认了吗?哪怕他不承认,保持沉默,都不算双重标准。问题是他极力抵赖,还说什么“国内的学生几乎没人可幸免,很多教师也存在这个问题”,这就是双重标准了。
- " 方舟子從來沒質疑過魯本人是否真實存在或是否有病,方是質疑其新浪帳號是否魯本人擁有" ——你这个说法也是错的。请参看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kod0cXoc 点开里面的大图,“我也查了,没找到这人”是什么意思?请解释。还有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knrN4J1i : ““要查真伪,五分钟搞定”, 一个半小时过去了,搞定了没有?”方舟子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请解释。最后看看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koWighzy “就不许人边治绝症边征婚?”是什么意思?请解释。请不要侮辱维基百科人的智商,谢谢。
最后有些话想问问Frensel:您是不是认为凡是负面评价就是"不中立"的?按您这个逻辑,希特勒的页面里是不是也不能出现有关他的负面评价?请指教。
另:请不要第6次回退我的编辑,你有什么不同意见请在这个评论页面里阐述,由社区来评判。--50.98.252.220(留言) 2012年6月28日 (四) 22:15 (UTC)
- 50.98.252.220:
- 1. 請先給出方舟子說韓寒消費兒童的引用。注意,別把別人說的話當成是方舟子說的話。
- 回应:“大家都猜测韩家父子会出来消费儿童,果然都是预言帝啊。”——方舟子 6月1日 18:03分 网址: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lTbIkwoG 你还有什么话说?--50.98.252.220(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09:00 (UTC)
- 回应:我沒話說。但韓突然在61說兒童問題,被指消費兒童,是建立在他本人對兒童的惡劣過錯上,而方舟子是轉發別人購書後的感謝微博,性質根本不同。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6:24 (UTC)
- 回应:他本人对儿童有什么“恶劣过错”了?呼吁给汽车加装儿童安全座椅怎么恶劣了?--50.98.252.220(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8:35 (UTC)
- 回应:我沒話說。但韓突然在61說兒童問題,被指消費兒童,是建立在他本人對兒童的惡劣過錯上,而方舟子是轉發別人購書後的感謝微博,性質根本不同。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6:24 (UTC)
- 2. 當然
- 3. 「我们——何祚庥、郭正谊、袁钟、司马南四人现在组成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并仅以个人的名义发起募捐」。你既然給出引用卻又不讀,何苦?
- 回应:行,那是他们以个人的名义发起的,但方舟子自己也承认这是“网友最初为支持我而设的基金”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8QrW1YMb 如果不是用“方舟子”的名义,会受到这些捐款吗?请回答。--50.98.252.220(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09:00 (UTC)
- 退一步说,即使这不是方舟子的基金,他的话仍构成双重标准。因为他既然说“只要你是在公开透明地运作,把你的资金去向都公布出来,能够让大家公众共同来监督的,就不可能掺假。”这是针对公益基金的,不管是谁的,都是这个标准。然而他提到“安保基金”、“打假基金”却又不愿按这个标准公布。--50.98.252.220(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09:00 (UTC)
- 回应:方舟子既不是資金發起人,亦不是管理者,所以很明顯這不是方舟子的資金。他說資金去向要公佈,他亦支持彭劍去公佈相關結果,彭劍是否公佈都不構成方「雙重標準」,因為方從來沒說過不支持資金公佈。而安保資金不公佈的理由他已經作了解釋,安保資金的募捐章程也已經作了相關規定。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6:24 (UTC)
- 4. 你先把方舟子說他妻子「不是抄襲」的話拿出來吧。方從始至今的意思都是「不去追究这种没发表的学位论文的文字抄袭问题」,即這些論文多半都有抄襲的問題,包括他妻子在內,但他不會攻擊他們。
- 5. 你不要把別人說的話安在方舟子嘴裏
- 回应:我何时将别人的话安在他嘴里?“我也查了,没找到这人”是方舟子转载别人的,我有说是他说的吗?“就不许人边治绝症边征婚?”——方舟子 5月22日 23:12分 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koWighzy 这是谁说的话? ““要查真伪,五分钟搞定”, 一个半小时过去了,搞定了没有?”——方舟子,5月22日 19:24分 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knrN4J1i 这又是谁说的话?请为你为“方舟子從來沒質疑過魯本人是否真實存在或是否有病”的说法道歉。--50.98.252.220(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09:00 (UTC)
- 回应:方舟子說的都是質疑新浪借魯的事件進行炒作,其新浪帳號並不屬於她。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6:24 (UTC)
- 回应:你错了,方舟子显然是质疑她病情的真实性。请仔细阅读http://www.weibo.com/1195403385/yknrN4J1i--50.98.252.220(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8:35 (UTC)
- 回应:方舟子說的都是質疑新浪借魯的事件進行炒作,其新浪帳號並不屬於她。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6:24 (UTC)
- 最後想問問你這「維基人」,你是不是連甚麼是「中立」都不知道?你隨意引用對別人極具攻擊性、偏向性的文章,但又不給出當事人的回應或斷章取義拿了句話,就給人下了個結論。我已幫你修改了許多處,改不勝改,這是我回退你文章的理由。你在把自己寫的內容改得中立之前,應該立即移除所有內容,這是維基編輯的規則,我已一再提醒你。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03:52 (UTC)
- 回应:“中立”意味着只能说好话,不能说坏话?这个条目的题目就叫“争议”,你如果觉得不够公平,可以在后面加上正面信息,但不能把负面的信息删除,这样才公平。--50.98.252.220(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09:00 (UTC)
- 回应:這些所謂「爭議」根本無可靠來源,都是一小部份人在自說自話,並不是社會廣泛存在的,這絕不能放進生者傳記條目中。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6:24 (UTC)
- 回应:您不妨看看方舟子微博下的评论,以及关于方舟子的网络投票,您就会明白,社会上对方舟子的不满是广泛存在的,决不是“一小部份人在自說自話”。--50.98.252.220(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8:35 (UTC)
- 提醒阁下,维基百科不是宣传观点的平台。从网络评论和投票竟可以得出“社会的广泛不满”这样的结论,我表示很惊讶。对生者传记的编写是建立在可靠来源的事实基础上的,并非每个人的评价都有价值收录在条目中。像“在后面加上正面信息,但不能把负面的信息删除”这样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批评或赞扬要从可靠的第二手来源中获取,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性内容会被移除。希望阁下本着提升条目质量的初衷继续来为维基百科做贡献。--InstantNull(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23:04 (UTC)
- 我觉得那位维基人可以得出对方舟子的批评"都是一小部份人在自說自話,並不是社會廣泛存在的" 这样的结论,更令人惊讶。--林木森森(留言) 2012年11月9日 (五) 03:25 (UTC)
- 提供一些“网民对方舟子不满”的证据:2012年7月结束的一项有23142人参加的投票表明,90%的人认为方舟子是“新浪微博上造谣、诽谤、构陷他人最多的”人(链接)。另一项稍早一些结束、有50027人参加的投票表明,82%的人认为方舟子是“真正的骗子”(链接)。虽然互联网不能代表整个中国社会,但是网民确已占了中国社会的很大一部分。既然网民对方舟子的印象如此一边倒,可以想见社会上对方舟子的不满也是广泛存在的。事实上,连方舟子的铁杆支持者太簇(哈工大教授)也承认互动百科聘请方舟子任首席是“冒天下之大不韪”(链接)。--林木森森(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05:48 (UTC)
- 回应:您不妨看看方舟子微博下的评论,以及关于方舟子的网络投票,您就会明白,社会上对方舟子的不满是广泛存在的,决不是“一小部份人在自說自話”。--50.98.252.220(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8:35 (UTC)
- 回应:這些所謂「爭議」根本無可靠來源,都是一小部份人在自說自話,並不是社會廣泛存在的,這絕不能放進生者傳記條目中。 Frensel(留言) 2012年6月29日 (五) 16:24 (UTC)
- 请注意,微薄和博客均非可靠来源,并请不要加入原创研究内容。管理员shizhao已经回退了。--CHEM.is.TRY 2012年6月29日 (五) 09:21 (UTC)
针对林木森森提到的网络投票的问题,我想提醒的是一个统计问题离不开样本和统计方法。不同的载体针对不同的人群样本,网络本身的局限性就很大,浏览的目标人群也就是特定的,取样并不是随机分配的。我这里还找到一些网络调查[6][7]“网民对方舟子的印象”可不是“一边倒”啊。甚至在2010年的调查中还有4.5%的人选择方舟子作为“感动中国”评选人物[8]。可见网络投票结果可以大相径庭,这样的调查根本代表的不是“民意”。另外统计方法的问题我也给一个例子[9],这个投票结尾还写着“感谢投票 欢迎刻意站队”,由此我们得出“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对方舟子不满”的结论(误)。因此,一个投票的统计方法和样本不可信的话,那么这样的投票结果也就没什么意义,拿着这样得出的结论来说明问题也就只是一叶障目。--InstantNull(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19:12 (UTC)
- 谢谢您的回复。您提到的两个凤凰网的调查都没有限制同一个IP地址的投票次数,可以刷票,因此其准确性远低于新浪微博上的调查(微博用户只能投一次票)。感动中国的调查是2010年的,那时方寒事件等都还没发生,而方舟子刚遭到锤子袭击,因此人们对方舟子同情是正常的,但最近人们对方舟子的看法已有很大转变。最后“感谢投票 欢迎刻意站队”那个投票并没有提供对方舟子有利的选项,因此无效。这与我提到的两个投票有本质的区别。--林木森森(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10:37 (UTC)
- 阁下没有明白我的意思。网络投票不是民调,每个网站做出的调查千差万别,没有所谓哪个网站的调查更准确这一说。照这么说要是方舟子又被袭击了,人们又开始同情他了怎么办?以此为依据说明不了任何问题,这些投票也得不出任何明确的结论。拿着这几个调查试图证明某些观点也是很危险的。--InstantNull(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20:54 (UTC)
- 那谁竟然相信新浪微博的投票是可靠的,新浪微博的几大水军司令会很感谢你的,新浪官营水军也会感激你的。--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14日 (一) 09:21 (UTC)
- 请出示“新浪官营水军”存在以及其反对方舟子的可靠证据,谢谢。--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01:21 (UTC)
- 那谁竟然相信新浪微博的投票是可靠的,新浪微博的几大水军司令会很感谢你的,新浪官营水军也会感激你的。--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14日 (一) 09:21 (UTC)
- 阁下没有明白我的意思。网络投票不是民调,每个网站做出的调查千差万别,没有所谓哪个网站的调查更准确这一说。照这么说要是方舟子又被袭击了,人们又开始同情他了怎么办?以此为依据说明不了任何问题,这些投票也得不出任何明确的结论。拿着这几个调查试图证明某些观点也是很危险的。--InstantNull(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20:54 (UTC)
- “新浪官营水军”是我微博上道听途说的,没有可靠来源,但我也没有要求将这部分内容加入维基百科正文,所以不需要可靠来源。而你恢复的内容中
- 傅新元的信,属个人出版物。虽然被新语丝转发,但新语丝连刊号都没有,只不过一个网上论坛,根本不是可靠来源。
- 已补充北京大学科学传播中心的官方网站作为可靠来源。--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20:38 (UTC)
- “拒绝认错”一段,没有明确来源表明”方舟子拒绝道歉常常引起争议“。来源只能证明方舟子在某些情况下拒绝道歉。
- 请看来源,“方舟子拒绝道歉”已经导致正规媒体上有就该问题的具体讨论,这还不是争议吗?--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20:38 (UTC)
- “人身攻击”一段,引用了一堆方舟子的微博,然后得出这是人身攻击的结论,属原创研究,没有来源表明这些微博是人身攻击。引用萧瀚的微博属不可靠来源+个人出版物。
- 请仔细阅读引用的方舟子微博,然后摸着良心问一下:“这是不是人身攻击?”(举例:方舟子评价韩寒:“据说有一种乌龟能“出头”3厘米。”)您真的觉得“没有来源表明这些微博是人身攻击”?
- 关于“原创研究”,您的定义太宽了,若按你的说法,维基百科上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原创研究”,因为维基写作本身就是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再创作的过程,像你在后面加的这段话“方舟子在获得生物化学博士学位后不久即转行从事科普工作,因而有相对较少的学术著作,大量科普著作,还有一些文史散文、诗歌等”也是“原创研究”,是否应该删去?--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20:38 (UTC)
- 请注意简单数学不属于原创研究(比如4(篇学术论文)<10+(本科普著作))、小于号用文字表达为“较少”参见维基百科方针),科普著作表达为“大量”,而文史散文、诗歌等表达为“一些”用以表明文史散文、诗歌比科普著作少。--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27日 (日) 08:38 (UTC)
- 我不是说你的数学有原创之嫌,而是“方舟子不久即转行从事科普工作”和“因而有相对较少的学术著作,大量科普著作”之间的因果关系为你的原创。退一步说,你的这段话没有引用来源,不是原创是什么?因此你若欲恪守“无原创”原则,则此段应删除。--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8日 (一) 07:57 (UTC)
- OK,既然你认为因果关系属原创,那我把因而删除。--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30日 (三) 16:18 (UTC)
- 很好,但这段文字没有引用来源,仍属原创,按你的标准应删除:)--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2月3日 (日) 12:20 (UTC)
- OK,既然你认为因果关系属原创,那我把因而删除。--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30日 (三) 16:18 (UTC)
- 我不是说你的数学有原创之嫌,而是“方舟子不久即转行从事科普工作”和“因而有相对较少的学术著作,大量科普著作”之间的因果关系为你的原创。退一步说,你的这段话没有引用来源,不是原创是什么?因此你若欲恪守“无原创”原则,则此段应删除。--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8日 (一) 07:57 (UTC)
- 而人身攻击的界定本身就涉及争议。比如在中文维基百科存在两个词条诉诸人身、人身攻击,都含有人身攻击之意,内容却不尽相同,你指哪个?--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27日 (日) 08:38 (UTC)
- 我说“人身攻击”,当然是指的人身攻击:)--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8日 (一) 07:57 (UTC)
- 见该条目的历史页面,维基百科上的诉诸人身在2012年5月之前,就是人身攻击,12年5月刚被人移动,而且人身攻击按字面意思翻译成英文是personal attacks,而en:personal attacks对应的中文维基页面是诉诸人身;现在中文的人身攻击对应的英文条目则是en:name-calling,根据google翻译,name-calling 就是骂人的意思,你是否认为“骂人”和人身攻击“是一个意思?其意义的模糊性可见一斑。--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30日 (三) 16:32 (UTC)
- 没什么模糊的,我指的是现在的人身攻击,即英文的“Name calling”。为使之更明显,我换了一些来源,如称木子美去“电线杆找游医”,携带性病病毒;称章立凡为“没落贵族子弟”,“流氓”等。--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2月3日 (日) 12:20 (UTC)
- 见该条目的历史页面,维基百科上的诉诸人身在2012年5月之前,就是人身攻击,12年5月刚被人移动,而且人身攻击按字面意思翻译成英文是personal attacks,而en:personal attacks对应的中文维基页面是诉诸人身;现在中文的人身攻击对应的英文条目则是en:name-calling,根据google翻译,name-calling 就是骂人的意思,你是否认为“骂人”和人身攻击“是一个意思?其意义的模糊性可见一斑。--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30日 (三) 16:32 (UTC)
- 我说“人身攻击”,当然是指的人身攻击:)--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8日 (一) 07:57 (UTC)
- 请注意简单数学不属于原创研究(比如4(篇学术论文)<10+(本科普著作))、小于号用文字表达为“较少”参见维基百科方针),科普著作表达为“大量”,而文史散文、诗歌等表达为“一些”用以表明文史散文、诗歌比科普著作少。--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27日 (日) 08:38 (UTC)
- “话语霸权”一段,唯一一个来源说明某人状告方舟子败诉,跟话语霸权有什么关系。
- 请参考来源中的“南都:有人说你有话语霸权,你觉得自己有吗?”等对话。--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20:38 (UTC)
- 首先,如果你说“话语霸权”这个争议的来源是南都,那么上面的败诉的来源及相关内容应该删去,因为与该争议没有关系。如果你硬要说有关系,对不起,这又属于原创研究,对于生者传记,其标准就是应该严格许多,不要以什么维基百科的很多条目都存在这样的“原创研究”为理由,这属于目前维基百科需要改进的地方。其次,南都的来源中南都方提到“话语霸权”的地方就是一问一答“某记者:有人说你有话语霸权,你觉得自己有吗?,方舟子:没有啊,我这个话语的权利和普通人是一样的。”这种东西能作为争议的来源?南都在这个问题上根本没有表明态度,这不像自然杂志发社论明确说新语丝的方式有问题,而南都发的是专访--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27日 (日) 09:35 (UTC)
- 我的意思是说对方舟子“话语霸权”的指责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争议,以至于南都采访他时都专门提到这个问题。--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8日 (一) 07:57 (UTC)
- 首先,如果你说“话语霸权”这个争议的来源是南都,那么上面的败诉的来源及相关内容应该删去,因为与该争议没有关系。如果你硬要说有关系,对不起,这又属于原创研究,对于生者传记,其标准就是应该严格许多,不要以什么维基百科的很多条目都存在这样的“原创研究”为理由,这属于目前维基百科需要改进的地方。其次,南都的来源中南都方提到“话语霸权”的地方就是一问一答“某记者:有人说你有话语霸权,你觉得自己有吗?,方舟子:没有啊,我这个话语的权利和普通人是一样的。”这种东西能作为争议的来源?南都在这个问题上根本没有表明态度,这不像自然杂志发社论明确说新语丝的方式有问题,而南都发的是专访--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27日 (日) 09:35 (UTC)
- --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26日 (六) 15:26 (UTC)
- “新浪官营水军”是我微博上道听途说的,没有可靠来源,但我也没有要求将这部分内容加入维基百科正文,所以不需要可靠来源。而你恢复的内容中
- 退一万步讲,就算新浪微博的投票非常可靠,维基百科也完全有理由不引用为来源。英文维基百科连IMDb的评分都不收录,别说新浪微博完全不限制条件的投票了,并且还要往生者传记中加入--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14日 (一) 09:29 (UTC)
关于 方舟子 条目在中国大陆的访问
我在网上看到过用户抱怨 方舟子 条目在大陆无法访问,我自己也遇到了这个情况。不知还有没有人遇到过类似情况?--林木森森(留言) 2012年9月1日 (六) 09:57 (UTC)
- 因为“宗教批判”一节里有关键字啊。--InstantNull(留言) 2012年9月2日 (日) 21:44 (UTC)
- IPv6环境可正常访问--Li3939108(留言) 2012年10月2日 (二) 19:09 (UTC)
关于“被疑涉薄”一节
首先,尽管来源列出了两家新闻媒体,但世界新闻网的消息源就是博讯网,而博讯网的消息来源则只是根据微博用户“大洋彼岸的绅士”个人观点的单一来源,所以来源并不充分可靠。其次是措辞问题。该编辑多次用到了感情化的表达方式,如“辩称”“批驳”“急欲”“无视”“造谣的谤文”等不适合在百科全书中使用的措辞。
因此,既然当事者本人已经对此予以否认,且来源并不充分可靠,故违反方针,有关内容应立即移除。--InstantNull(留言) 2012年10月9日 (二) 18:09 (UTC)
“博讯网的消息来源则只是根据微博用户“大洋彼岸的绅士”个人观点的单一来源”这是错误的。博讯网的消息来源并不单一,详见n.com/news/gb/china/2012/10/201210020101.shtml 如何处理薄熙来“余党”,中央尚未达成统一(第三段“连表面很少涉猎政治的方舟子,也是薄熙来中意的网络意见领袖。据纪委的消息透露,一位在押的薄熙来的马仔透露,方舟子拿假学历开刀后,造成全国对假学历的质疑,薄熙来的人曾经在北京接触他,希望他“再接再厉”,“勇敢地”捅一下马蜂窝。这个马蜂窝就是指习近平的博士学位。”)和n.com/news/gb/china/2012/10/201210031209.shtml 薄熙来“五一”工程进攻中共高层立体战网络曝光(第七段:“2007年到现在,除了孔庆东、司马南外,还有原赵紫阳阵营的右派知识分子,以“打假”著称的方某也成为薄立体战阵营中的200多核心成员之一。”)。 关于措辞问题,可以将感情化的用语改得更中立,不必完全删除。--林木森森(留言) 2012年10月9日 (二) 18:42 (UTC)
条目中的方舟子打假批评的人的列表是否应该删去?
- (+)支持,这些内容
- 属于琐碎资料,不符合维基百科的语言要求
- 很多没有可靠的来源,大多数都发表在新语丝或方舟子本人的博客,而WP:SPS明确说明:“个人出版物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第三方来源,即便它的作者是著名的职业调查员或作家;“
- --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12日 (六) 17:07 (UTC)
- 你说的情况指适用于“第三方来源”,比如我写一个博客说“方舟子是美国人”,这肯定不是可靠来源。但如果方舟子自己写博客称自己为美国人,那么在维基百科中“方舟子自称美国人”这句话之后若引用了方舟子的这篇博客,则视为可靠来源。依据是WP:SPS中接下来的一段:“自行出版物与可疑来源中的材料可以作为说明它们本身的信息乃至条目的来源,而不需要由该领域的专家发表。”这里新语丝或方舟子本人的博客都是作为他们本身的信息,因此可靠。谢谢。--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01:27 (UTC)
中立化处理了若干违反维基精神的措辞
“人身攻击”:有误导身体攻击之嫌,已改为 被指“语言暴力”;
“不愿认错”、“双重标准”、“话语霸权”:等有预先选择立场和春秋笔法之嫌的地方已作中立化处理
我回退的理由已经很明白了
首先你加入的有微博内容,其次,导言能有来源自《法治周末》的评价,不能有《自然》杂志的评价?--凡其Fanchy 2013年6月6日 (四) 12:40 (UTC)
- 微博内容当然可以作为来源,参见上文的讨论。文中引用方舟子微博的地方比比皆是。导言中并未出现“法治周末”字样,没有必要把某报刊杂志名字写出来,还要加上“《科学》杂志紧随其后予以报道”,这有吹捧之嫌,不符合维基中立原则。你如果要引用《自然》等杂志评价,可以像我引用《法治周末》一样在注释中说明。--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03:04 (UTC)
- 你把自然杂志和科学杂志的名字去掉,我没意见,改成受到国际科学界的表彰,还有那句评价”使一个黑暗的体系透明化“(impose transparency on a opaque system)别删了。--凡其Fanchy 2013年6月7日 (五) 08:23 (UTC)
- 写上自然杂志是代表“使一个黑暗的体系透明化“是《自然》杂志的观点,你竟然想去掉,我没有任何意见,这只会进一步加强这一陈述,使之变得好像科学界的普遍观点。--凡其Fanchy 2013年6月7日 (五) 08:26 (UTC)
- 被认为”使一个黑暗的体系透明化“。
- 某杂志认为方舟子“使一个黑暗的体系透明化“
- 《自然》杂志评价方舟子"使一个黑暗的体系透明化”
- “使一个黑暗的体系透明化”只是文章里的一个修辞表达,到底什么是“透明化”?“opaque”是否等同于“黑暗”(“黑暗”有贬义,而opaque只是个中性词)?这样的表达不适宜出现在导语。--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02:42 (UTC)
关于方舟子的语言暴力
方舟子自诩从不骂人,然而以下表达全部摘自方舟子博客和微博:
“你是弱智、文盲、人渣、小丑,谣狗,发情、流氓、水货、混混、骗子、假货、猥琐、帮凶、帮闲、戏子、文傻、无赖、笑话、谬误、害虫、剽窃、冒充、显摆、狗屎、忽悠、垃圾、装剽、病人、露陷、狗眼、科妄,叛徒、小人,误导、荒唐、谎称、奇葩、狡辩、无知、诋毁、蒙人、号称、谩骂、吹牛、辱骂、泼粪、捞粪、黑心、恐吓、胡说、吹嘘、找碴、乱骂、残害、害人、败露、糊弄、煽动、污蔑、诱导、露骨、下套、还魂、遮羞、心虚、自宫、招摇、牌坊、纵容、表演、穿帮、暴露、意淫、无知、滑稽、捧臭脚、搅浑水、跳出来、半文盲、大外行、厚脸皮、瞎咋呼、自恋狂、咸猪手、幺蛾子、乱开炮、上了瘾、装大拿、不着调、被招安、卖身体、赚外快、妄想症、没文化,他也配、骂大街、飘飘然、蹭私交、装孙子、想当然、被戳穿、装疯卖傻、附庸风雅、混淆视听、炮制谎言、剩余价值、胡乱指责、信誉丧尽、欺世盗名、自我膨胀、道貌岸然、破口大骂、虚张声势、东抄西凑、缩头乌龟、铁甲乌龟、见势不妙、胡搅蛮缠、莫名其妙、反复无常、肆无忌惮、缺乏常识、挥舞大棒、断章取义、气急败坏、故意歪曲、满地打滚、无理取闹、学习障碍、恼羞成怒、不学无术、一窍不通、夸夸其谈、颠三倒四、故作姿态、没有良心、毫无人性、可见有鬼、操纵舆论、一惊一乍、无耻之尤、这种智力、不懂装懂、似懂非懂、洋洋得意、无稽之谈、临时抱佛脚、典型的老年猥琐男、求爷爷告奶奶、没有自知之明、装比生化博士更懂生化、真把自己当黑社会老大了、被揭露后精神崩溃裸奔、怎么就跟扒了这个人的祖坟似的、能力和道德实在让人瞧不起 ”
(碍于篇幅我就不一一给出链接了,有心的维基人自可google)--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22:21 (UTC)
方舟子嘲讽韩亚空难的遇难者
方舟子在搜狐微博上说:“飞机失事的江山市城北中学的学生去美国参加“英语文化夏令营”,其实是洛杉矶一所以传教为目的的基督教学校搞的。上帝也不保佑保佑他们。”--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7月15日 (一) 04:58 (UTC)
- 哪里嘲讽了?--CHEM.is.TRY 2013年7月17日 (三) 01:53 (UTC)
- 就因为死者是去参加基督教学校夏令营,就说什么“上帝也不保佑保佑他们”,这不是嘲讽是什么?其他的维基人都来评评理。--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11:23 (UTC)
- 这不是在嘲讽他们,是在嘲讽上帝。18.111.14.184(留言) 2014年1月5日 (日) 02:19 (UTC)
- 就因为死者是去参加基督教学校夏令营,就说什么“上帝也不保佑保佑他们”,这不是嘲讽是什么?其他的维基人都来评评理。--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11:23 (UTC)
这条目编辑的太过了
这个条目,我很遗憾的看到在某些语句中能明显的看出条目编辑者对条目的态度。虽然语句本身可供查证,但这也是十分不恰当的,因为我们不需要条目本身批评或赞扬方是民,而应该忠实的记录下他人对其的评价。
摘录几条不恰当的语句: 1.“另外,方舟子明明力主废除中医,却曾在电视访谈节目中说没必要废除或禁止中医,并声称自己没说过要废除中医的话[166]。”
在这句话中,并没有写出他人的评价,而是编辑者自己通过逻辑论证自己加入的评价。我再说一遍,即使逻辑成立,这也是十分不恰当的,因为编辑者对条目的态度显露出来了。
2.“方舟子在“韩寒代笔”和“转基因食品问题”上明显使用了双重逻辑: 方舟子质疑韩寒代笔时处于指控他人的立场,他指控韩寒,自己只有推理,并没有绝对的实证,却让韩寒交出自己没代笔的证据,拿不出没代笔的证据,就是代笔,就应该身败名裂,这是一种“有罪推定”的逻辑。 而在别人质疑转基因食品可能有害,不能完全推广时,方舟子处于辩护立场,他使用的却是一种“要想证明转基因食品有害,必须拿出科学依据的切实证据来,拿不出切实证据,转基因食品就是无害的,就应该推广”的“无罪推定”的逻辑。”
编辑者始终在自己进行逻辑论证,我觉得这实在是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方针。
3.“总部位于民宅[179]中的盈利性商业机构[180]”
一般来讲,有必要加这一句吗?并不是每一个可供查证的观点都适宜加入维基百科,本来“克里夫·罗伯森哨兵奖”就是一个没有知名度的奖,在重要性这么低的地方我觉得根本没有必要再加此详细描述,除非编辑者想通过这一句话说明什么。
希望写前面几段话的人能修改一下,尽量能引用非原创、可供查证的观点来扩充争议段落。否则我真想把争议评价大部分都删掉,这条目不是给方黑方粉打编辑战的,也不应该毁在他们手里。--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6.126.163.241(討論)於2013年10月27日 (日) 23:36加入。
偷偷移除模板?
[10]做人不要太……--CHEM.is.TRY 2013年12月1日 (日) 12:40 (UTC)
- 维基的所有更改都是公开的、有记录可查的,何来“偷偷”一词?照你的逻辑,是否你加模板也是“偷偷”的?--林木森森(留言) 2013年12月7日 (六) 11:26 (UTC)
关于方舟子被封杀的报道
- http://www.latimes.com/world/asia/la-fg-china-blogger-awkward-20141022-story.html
- http://www.foreignpolicy.com/articles/2014/10/21/is_this_the_new_face_of_chinas_silent_majority
- http://thediplomat.com/2014/10/is-china-sending-its-fishermen-to-the-senkakus/
- http://www.bbc.co.uk/news/world-asia-china-29751568
- http://chinadigitaltimes.net/2014/10/minitrue-fang-zhouzi-digs-zhou-xiaoping/
- http://english.peopledaily.com.cn/n/2014/1023/c90882-8798787.html
- http://news.uschinapress.com/2014/1023/996302.shtml
-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meiti/aw-10222014142330.html
- http://news.uschinapress.com/2014/1022/996084.shtml
方舟子对新语丝传票的回应
@Innocentius: User:Lnnocentius删除了方是民对加州法院传讯新语丝用户信息的宣誓回应,理由是无效来源。请问什么是有效来源?难道方舟子亲自宣誓签名的文件无效?--—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oserKiller(對話|貢獻)加入。
原文链接中的这个网页 http://www.zzwave.com/blog-2-29970.html 上的这个图像清楚的显示了 http://www.zzwave.com/zzw/upload/up/2/27186ab.jpg 方舟子的签名,而且该网页的作者为实名人物,内容真实度应无可怀疑。LoserKiller(留言) 2016年10月10日 (一) 02:33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方舟子中的3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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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 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78899156_d.html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424161433/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78899156_d.html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方舟子中的9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t.sohu.com/m/7845406907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archive.is/20130630082516/http://t.sohu.com/m/7845406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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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方舟子中的3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278-2587.shtml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505165801/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278-2587.shtml
- 向 http://www.dajiajijin.org/index.asp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120004209/http://dajiajijin.org/index.asp
- 向 http://www.dajiajijin.org/definemenu.asp?id=104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1014170104/http://www.dajiajijin.org/definemenu.asp?id=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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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方舟子已经丧失公信力,成为逢中必反的人
呵呵。Lab06 N(留言) 2020年2月8日 (六) 09:14 (UTC)
呵呵,编条目就编条目,你嘲讽立场是啥意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48.66.56.58(討論)於2021年1月4日 (一) 10:05加入。
新语丝也属于不可靠来源
@Fire-and-Ice:注意到阁下回退了根据中国学术评价网上亦明博士的文章,编写到条目中的相关文字:“在1998年,方舟子开始跟何祚庥合谋批法轮功。四二五上访事件之后,方舟子于1999年5月发起声援何祚庥,推动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江泽民到1999年7月才宣布镇压法轮功,但方舟子早在1998年4月即开始在新语丝造势,宣称法轮功“国内已被宣布为非法”。[1] 阁下称此来源不可靠,是的,这个来源象是论坛博客一类,确实不大规范,可算成是不可靠。但是,这一方舟子批法轮功子栏目引用的新语丝来源,也同样是论坛博客一类,也属于不可靠来源,也应删除。稀有石头 2021年2月17日 (三) 05:11 (UTC)
- 新语丝至少是方舟子观点的可靠来源(值不值得写另说),而你引用亦明是要当做事实的可靠来源。Fire Ice 2021年2月17日 (三) 11:03 (UTC)
- 在下看来,阁下回退之前,条目这一子栏中方舟子和亦明均引用,其中并无判断哪一方的观点是事实;或者如上所述的,因两者均论坛性质,均不宜当作正式来源引用。目前这样单方面引用方舟子个人观点,有违NPOV,可能令读者误会他的观点属于事实。稀有石头 2021年2月17日 (三) 13:29 (UTC)
- “在1998年,方舟子开始跟何祚庥合谋批法轮功。四二五上访事件之后,方舟子于1999年5月发起声援何祚庥,推动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江泽民到1999年7月才宣布镇压法轮功,但方舟子早在1998年4月即开始在新语丝造势,宣称法轮功“国内已被宣布为非法”是将亦明的观点作为事实写出,这才是令读者误会他的观点属于事实。而“方舟子声称”等显然是列明为观点。Fire Ice 2021年2月17日 (三) 13:40 (UTC)
- 當時措詞看來需要改善,令人誤會成事實陳述,其實是亦明表達的觀點。那好,我修改後加回。稀有石头 2021年2月17日 (三) 14:37 (UTC)
- “在1998年,方舟子开始跟何祚庥合谋批法轮功。四二五上访事件之后,方舟子于1999年5月发起声援何祚庥,推动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江泽民到1999年7月才宣布镇压法轮功,但方舟子早在1998年4月即开始在新语丝造势,宣称法轮功“国内已被宣布为非法”是将亦明的观点作为事实写出,这才是令读者误会他的观点属于事实。而“方舟子声称”等显然是列明为观点。Fire Ice 2021年2月17日 (三) 13:40 (UTC)
- 在下看来,阁下回退之前,条目这一子栏中方舟子和亦明均引用,其中并无判断哪一方的观点是事实;或者如上所述的,因两者均论坛性质,均不宜当作正式来源引用。目前这样单方面引用方舟子个人观点,有违NPOV,可能令读者误会他的观点属于事实。稀有石头 2021年2月17日 (三) 13:29 (UTC)
参考資料
- ^ 亦明. s.com/read.php?2-22805-22807 溷兮龟来,螃蟹蛤蟆 请检查
|archiveurl=
值 (帮助). 学苑求真- 中国学术评价网. 2014-1230. (s.com/read.php?2-22805-22807 原始内容 请检查|url=
值 (帮助)存档于2017-3-2|accessdate=20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