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愍女
(重定向自高妹妹)
生平
高彥昭為李正己下屬,[1]後來李正己的兒子李納背叛朝廷。李納收押了高彥昭的妻小作為人質,派他去鎮守濮陽。
殉母就刑
建中二年(781年),高彥昭以濮陽歸順朝廷,歸河南都統劉玄佐,李納知道後,要屠殺高彥昭的家人。高妹妹當時只有七歲,她的母親可憐她這麼小就要斷送人生。請求來殺她的人免她一死,留她性命,改當官家的婢女,對方答應了要求,但高妹妹不肯,她說母親和哥哥都無法免死,她不願意苟且活著。當高妹妹看到她的母親和哥哥要被處死時,母親向四面拜着,高妹妹問緣故,母親回答說她們只能求四方的神明保佑,高妹妹反駁,認為她們家對朝廷忠義,也將要滅族,沒有所謂的神明!接著高妹妹詢問父親在哪個方向,有人說在西方,便向著西方大哭,哭罷,再拜,慷慨赴義。[2][3][4]
髙愍女碑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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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 1.0 1.1 《新唐書·高妹妹傳》:高湣女名妹妹,父彥昭事李正己。
- ^ 《高愍女碑》:生七歲,當建中二年。父彥昭,以濮陽歸天子。前此逆賊質妹妹與其母兄,而使彥昭守濮陽,及彥昭以城歸,妹妹與其母兄皆死。其母李氏也,將死,憐妹妹之幼無辜,請獨免其死,而以為婢於官,眾皆許之。妹妹不欲,曰:「生而受辱,不如死,母兄且皆不免,何獨生為!」其母與兄將被刑,咸拜於四方,妹妹獨曰:「我家為忠,宗黨誅夷,四方神祇尚何知?」問其父所在之方,西向哭,再拜,遂就死。
- ^ 《新唐書·高妹妹傳》:及納拒命,質其妻子,使守濮陽。建中二年,挈城歸河南都統劉玄佐,納屠其家。時女七歲,母李憐其幼,請免死為婢,許之。女不肯,曰:「母兄皆不免,何賴而生?」母兄將被刑,遍拜四方。女問故,答曰:「神可祈也。」女曰:「我家以忠義誅,神尚何知而拜之!」問父在所,西向哭,再拜就死。
- ^ 《唐書·高妹妹傳》、《欽定續通志·高妹妹傳》、《奇女子傳·高彥昭女》
- ^ 《新唐書·高妹妹傳》:德宗駭嘆,詔太常謚曰愍。諸儒爭為之誄。
- ^ 《李文公集·高愍女碑》:貞元十三年翺在汴州,彥昭時為潁州刺史,昌黎韓愈始為余言之,余既悲而嘉之,於是作髙愍女碑
- ^ 《答皇甫湜書》:足下視僕敘高湣女、楊烈婦,豈盡出班孟堅、蔡伯喈之下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