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瑗(1572年—1627年),字德韞,號栗庵,遼東廣寧左衛軍籍,山東青州府臨朐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少從學於從叔父馮子咸,為文超然穎脫。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東鄉試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聯捷乙未科二甲第二十名進士。授湖廣茶陵州知州,調山西澤州知州,遷戶部貴州司員外郎,出監稅兩浙、漕運糧,還京,疏陳商民疾苦,戶部尚書趙世卿深器之。升戶部雲南司郎中,督京糧,盡剔夙弊,升山西布政使司右參政[1],以母病請告就家,丁父母憂,服闋,補湖廣布政使司右參政,臨行辭部,吏部尚書鄭繼之詫曰:“此君巖巖可當要地也”,調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兵備開原[2],以病歸。里居十餘年,以文史自樂,臥起與俱,絕口不言仕宦,一時高之。子馮士偁,負才名,以恩拔入太學[3]

家族

曾祖馮裕,貴州按察司副使;祖父馮惟敏,嘉靖十六年丁酉科舉人,淶水縣知縣,散曲名家;父馮子升。

參考

  1. ^ 万历三十七年七月辛丑,升户部郎中冯瑗为山西右参政。
  2. ^ 万历四十五年二月,兵科署科事给事中赵兴邦以开原失事,请行巡按御史提问将官董用贤等,并严谕抚镇道臣李维翰等。先是,宰赛等营达贼于正月十五日夜入犯镇夷堡并开原城,比地方佥书董用贤及千总王仲贤、岳宗泰、游击李向日等率兵追之遇子镇夷堡南止,李向日斩获首级一颗,达马数匹,随查开原等营阵亡军丁带伤被掳三十人,杀掳屯民男妇八十三人,掳去伤死官马及屯民马牛驴称是,烧毁草房十七所。时维翰为巡抚,镇则张承胤,道则冯瑗也,故兴邦请提问将官外,仍严谕之。疏留中。
  3. ^ 《益都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