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灃 (1580年—1618年),字以容,别號澹真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明朝東林黨政治人物。父馬維銘,万历八年进士,官兵部职方司主事。

馬德澧
大明刑部郎中
籍貫浙江嘉兴府平湖县
出生五月二十一日
逝世萬曆四十六年戊午
配偶娶杨氏
出身
  •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生平

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浙江乡试第五十二名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三甲二十三名进士,大理寺观政[1],授寧國府學教授,迁國子監博士,官至刑部主事、员外、郎中。万历四十三年参与审理梃击案主犯张差,事连郑贵妃之弟郑国泰,刑部郎中胡士相主笔,踌躇不敢下。郎中马德灃趣之,员外郎劳永嘉复以为难。刑部员外郎陆梦龙坚持,狱乃具。给事中何士晋遂疏诋郑国泰,万历帝於是毙内侍庞保、刘成於内,而弃差市。万历四十五年丁巳京察,马德沣被免职。寻以拟御史刘光复罪,忤旨降级调外,扁舟就道,卒于真州。天启元年,追赠太常寺少卿[2][3]

家族

曾祖馬瑀,赠中憲大夫按察司副使。祖父馬千里,封文林郎知县。父马维铭,兵部主事。本生父马维鉉,训导。母黄氏,封孺人。本生母潘氏。継母钱氏。慈侍下。兄德澄。弟德澍。

引用

  1.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三代履历》:馬德灃,澹真,書一房,庚辰五月二十一日生。具庆下。平湖人,甲午乡式五十二名,會式一百七十二名,三甲二十三名。大理寺政,改宁国府授,己酉升助教,辛亥升刑部主事,升员外,升郎中,乙卯张差,欽降候旨,戊午卒。辛酉贈太常寺少卿。
  2. ^ 天启元年,赠原任刑部广东司郎中马德灃为太常寺少卿,为国本奉法蒙辜也。
  3. ^ 《寧國府志》:馬德灃字以容,平湖人。萬曆丁未進士,授寧郡教授。梓其父《檢身教家二箴》,躬行傳說,為諸生先。歲時勤課于貧窶者,捐俸給之。遷國子博士,歷官刑部郎中。卒贈太常少卿。

參考文獻

  • 《平湖縣志》
  • 《寧國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