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以誠(1538年—?),字立夫,直隸保定府定興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韋以誠
大明山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直隸保定府定興縣
字號字立夫
出生嘉靖十七年(1538年)九月二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潘氏
出身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順天府鄉試第十四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一名,三甲第五十三名進士[1][2]。初授巩县知县,累升户部郎中,萬曆十一年(1583年)闰二月升河南副使,三月调任山西冀北道副使,七月改阳和兵备道。

家族

曾祖韋福,倉大使;祖父韋思古;父韋儒,母藺氏;繼母王氏。永感下。兄以論、以詔[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侯君震
明朝鞏縣知縣
1572年-1574年
繼任:
李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