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揚(?—?),字時通,號清波福建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振揚
大明瑞州府知府
籍貫福建晉江縣
出生戊午十月廿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隆慶四年庚午科舉人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進士

生平

隆慶庚午(1570年)福建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曾任歸化縣教谕,登萬曆二十年壬辰科三甲第四十五名進士[1][2]。授分宜縣知縣、高明县知县,升南京戶部主事,贬江西布政司经历,遷杭州织造通判。擢宁国府同知,升南京户部郎中,出任江西瑞州府知府[3]

家族

曾祖陳秉昌;祖父陳銘;父陳奇[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晋江县志·卷四十三·人物志·宦迹五》:陈振扬,字时通。万历壬辰进士,未第,授归化教谕,及登第授分宜令,调高明,迁南户部主事。谪江西布政司经历,迁杭州织造通判。擢宁国府同知,升南户部郎中,旋擢瑞州知府。郡运本色米多逋负,民赔累倾家,为申详奏准改折,出久系狱数十人。请老归,百姓攀辕不能留。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官衔
前任:
張汝賢
明朝杭州府通判
1604年-1608年
繼任:
黃從律
前任:
潘元和
明朝瑞州府知府
1613年-1617年
繼任:
李賦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