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文物局提出,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上报国务院备案,正式对外公布并竖立标志的陕西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第一批:陕西省人民委员会于1956年8月6日公布[1][2][3]
明秦王府城墙遗址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标示碑
  • 第二批:陕西省人民委员会于1957年5月31日公布
  • 第三批:陕西省人民政府于1992年4月20日公布,共212处,同時撤銷第一、二批96處[4]
    • 古建筑(70处)
    • 古遗址(101处)
    • 古墓葬(21处)
    • 石窟寺(71处)
    • 革命旧址(9处)
    • 石刻(2处)
    • 其他(2处)
  • 第四批: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03年9月24日公布,共158处:[5]
    • 古遗址(63处)
    • 古墓葬(16处)
    • 古建筑(40处)
    • 石窟寺及石刻(13处)
    • 近现代重要史迹(19处)
    • 近现代代表性建筑(6处)
    • 其他(1处)
  • 第五批: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08年9月16日公布,共254处:[6]
    • 古遗址(54处)
    • 古墓葬(21处)
    • 古建筑(113处)
    • 石窟寺及题刻(14处)
    • 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47处)
    • 其他(5处)
  • 第六批: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6月9日公布,共232处:[7]
    • 古遗址(70处)
    • 古墓葬(16处)
    • 古建筑(73处)
    • 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5处)
    • 石窟寺及石刻(12处)
    • 其他(6处)
  • 陝西境內長城:陝西省人民政府於2017年4月18日公布,共40+2處[8]
  • 第七批:陝西省人民政府於2018年7月3日公布,共286處[9]

列表

詳細的分批次列表參見陝西省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此列表列举了各地级市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经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未列入。

索引: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











参考资料

  1. ^ 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陕西政报. 1956, (13): 659–660. CNKI SXRZ195613015. 
  2. ^ 文化部文物管理局编.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汇编. 北京: 文物出版社. 1958: 98–104. 
  3. ^ 陕西省人民委员会.   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维基文库. 1956-08-06. 
  4.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陕西省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撤销陕西省第一、二批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陕政发〔1992〕34号).1992-04-20.
  5.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陕政发〔2003〕3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03-09-24 [2023-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3). 
  6.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陕政发〔2008〕45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08-09-16 [2023-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3). 
  7.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陕政发〔2014〕1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4-06-09 [2023-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3). 
  8.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陕西境内长城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陕政发〔2017〕1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7-04-18 [2023-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3). 
  9.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陕政发〔2018〕20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8-07-03 [2023-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3). 

外部链接

延伸阅读

  • 陕西省文物局编. 陕西文物古迹大观(三):陕西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巡礼.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06. ISBN 978-7-8073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