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文庙

34°31′35″N 108°49′53″E / 34.52639°N 108.83139°E / 34.52639; 108.83139

泾阳文庙
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泾阳县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3-1-42
认定时间1992年4月20日

泾阳文庙位于中国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文庙街,已列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现已辟为泾阳县博物馆

历史

泾阳文庙始建年代不详。明嘉靖年间毁于地震,知县钟岱重建。万历崇祯至清代皆有修缮。同治元年(1862年),因陕甘回变又全部被毁,光绪十一年(1885年),安吴堡吴周氏捐银4万两重建。计大成殿九架七楹,殿东翼门三架一间,东西庑四架各十间,东西乐器室四架各五间,戟门五架三间,东西二门三架各一间,翼室各三架三间,名宦乡贤各四架三间,棂星门五架三间,月台前后泮池、石栏、圣域、贤关门东西各三架一间[1]

建筑

现仅存戟门、乐房、东西庑殿和大成殿。建筑群坐北朝南,占地两千余平方米。戟门面阔三间,进深二级,单檐歇山顶。大成殿面阔七间,进深四间,单檐歇山顶。[2]

保护

1980年,泾阳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县文物管理委员会迁入办公,现为县博物馆所在地。1992年4月20日,泾阳文庙公布为第三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编号3-1-42[3]

参考文献

  1. ^ 《重修泾阳县志·卷五·秩祀志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大祀
  2. ^ 陕西省文物局 编. 陕西文物古迹大观(三):陕西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巡礼. 三秦出版社. 2006: 269–270. ISBN 7-80736-121-2. 
  3.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陕西省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199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