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復(1400年—1443年),字弘彰江西吉安府永豐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探花及第,官至翰林院修撰

鍾復
大明翰林院修撰
籍貫江西永豐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弘彰
出生建文二年(1400年)
江西永豐縣
逝世正統八年(1443年)
江西永豐縣
親屬(子)鍾同
出身
  • 宣德八年癸丑科第三名進士及第

生平

及第

宣德八年(1433年)癸丑科第一甲第三名進士(探花[1],授翰林院編修,歷官修撰

上疏

鍾復與同鄉劉球交好。正統八年(1443年),劉球準備上疏論事,與鍾復約好一同署名。但鍾復之妻極力勸阻。劉球到鍾復拜訪,鍾復不在,其妻在屏間罵道:「汝自上疏,何累他人為!」劉球嘆道:「彼乃謀及婦人。」於是獨自上奏,結果得罪而死。不久,鍾復亦患病卒。

身後

鍾復死後,其妻常為此悔恨,稱早知如此,不如令二人一同赴死。鍾復子鍾同聞母之言,感動奮發,立承父志。[2]後來鍾同果然考中進士,官監察御史,因上奏下獄而死。

参考文献

  1.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民籍。曾祖父鍾行素。祖父鍾伯葵。父亲鍾夢弼。江西鄉試第一百九名。貢士第四十七名。
  2. ^ 明史》(卷162):父復,宣德中進士及第。歷官修撰,與劉球善。球上封事,約與俱,復妻勸止之。球詣復邸,邀偕行。復已他往,妻從屏間詈曰:「汝自上疏,何累他人為!」球出嘆曰:「彼乃謀及婦人。」遂獨上奏,竟死。居無何,復亦病死。妻深悔之,每哭輒曰:「早知爾,曷若與劉君偕死。」同幼聞母言,即感奮,思成父誌。嘗入吉安忠節祠,見所祀歐陽修、楊邦乂諸人,嘆曰:「死不入此,非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