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憲
生平
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進士。授山東青州府推官,弘治七年(1494年)十二月實授湖廣道監察御史,十二年(1499年)巡按山西,出為淮安府知府,改鳳陽府知府,正德二年(1507年)正月升浙江按察司副使,五年(1510年)正月升浙江按察使,九月升浙江右布政使,六年(1511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1],同年十二月因剿賊不力,逮下詔獄究問,七年(1512年)閏五月免罪復職,七月引病乞罷。九年(1514年)五月起復為寧夏巡撫,在花馬池紅兒山與蒙古交兵,五日間七次獲勝。十一年(1516年)十二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十四年(1519年)六月改南京戶部右侍郎,十五年(1520年)八月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督餉宣府,丁憂歸。
嘉靖二年(1523年)正月起復為南京戶部右侍郎,十一月升南京刑部尚書,三年(1524年)六月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十月卒,享年六十一[2]。
參考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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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俞諫 |
明朝左都御史 嘉靖三年甲申六月 - 十月 1524年 |
繼任: 李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