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函數
对一个定函数做逆运算的函数
(重定向自逆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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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存在性
設 為一函數,其定義域為 ,陪域為 。如果存在一函數 ,其定義域和陪域分別為 ,並對任意 有 、對任意 有 ,則稱 為 的反函數,記之為 。[註 1]
与限制的关系
一部分函数尽管本身不可逆,但它到其定义域的某个子集上的限制是可逆的。[2]例如
并不是单射,因 和 均为 。但若取其到 上的限制,则这一限制为双射,并拥有反函数
反三角函数是限制定义域的另一个例子。正弦、余弦等三角函数具有周期性,如
这意味着其并非单射。若要定义三角函数的反函数,则需要限定其定义域,如反正弦函数通常定义为正弦函数到 上的限制的反函数。这一经过限制的定义域亦是反正弦函数的值域,称作其主值。
性質
- 原函数的定义域、值域分别是反函数的值域、定义域。
- 原函数与其反函数的函数图像关于函数 的图像对称。
- 严格单调函数一定存在反函数,且反函数与原函数的单调性一致。
- 拥有反函数的函数不一定是严格单调函数,例如
注释
参考资料
- ^ Smith, Geoff. Introductory Mathematics: Algebra and Analysis. London: Springer-Verlag. 1998: 30 [2023-12-29]. ISBN 978-1-4471-0619-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29).
- ^ Clapham, Christopher; Nicholson, James. inverse function. 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 of Mathematic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ISBN 978-0-19-1759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