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森 (明朝)
生平
許森是永樂元年(1403年)的舉人,二年(1404年)聯捷進士[2],獲授南充知縣,當地多豪民魚肉百姓,他到任後約法三章,而不與豪民交惡,不久對方自行收斂,說:「知縣如此寬大,我們怎會胡作非為?」縣民苦於為朝廷供應木材,他革除當中不該應命者,一時間習俗轉變、善政齊備,很快因曾責備知府被對方怨恨,暗中誣陷他而遭朝廷貶謫,離任時行李蕭然沒有怨怒,到達戍所荒蕪不堪,就寫下《貧富歌》寄託志向,未幾他得證實清白擢為山東道御史,他卻作詩辭官回鄉[1]。
引用
參考文獻
- 光緒《宣城縣志》·卷十三·選舉
- 光緒《宣城縣志》·卷十五·人物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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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帥用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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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南充縣知縣 永樂年間 |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顧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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