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夢熊(1539年—?),字應男,號印峰,直隸寧國府南陵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許夢熊
大明户部主事
籍貫直隸寧國府南陵縣
字號字應男
出生嘉靖十八年(1539年)八月初八日
直隸寧國府南陵縣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陶氏
出身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應天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三甲第九十八名進士[1][2]。许梦熊游宦数十年,无中人之产,不畏权贵,刚正不阿。通政司觀政後,初授浙江仁和县知县,因顶撞显贵新郑王而被改授福建福清县知县。福清地处海滨,常遭倭寇骚扰。前任知县陈大猷被倭寇逐走,新郑王使许梦熊继任,实欲借此加以构陷。许梦熊到职后,“宽输便民,革税通商,筑堡防边,兵民赖之。尤振兴文教,建号舍,置学田,令诸生诵读其中”。值戚继光领军入闽肃清倭寇,为许梦熊治福清创造了安定条件。许梦熊在福清两年,政通人和,县民安居乐业,隆庆六年(1572年)叶向高到县城应试,名列秀才第三名,而且是年岁最小的一个。许梦熊对他大加赞誉,设宴祝贺,在会上自告当红娘,与他"择婚"。两年后,叶向高和俞氏女结婚。此后,向高进入县学继续深造。为此闽志将许梦熊列为名宦[3]

萬曆三年(1575年)降为河南布政司都事,又转任湖广宜都县知县,时大学士张居正居首辅有年,因治理居功而堵塞言路。许梦熊乃乘张居正奔丧回故里之机,从容规劝张居正广开言路,张居正感而采纳。六年升都察院都事,七年调京任工部都水司主事,督理易州厂务,抗疏请革惜薪司中官常例以甦商困。十一年坐谴,补德州同知。十二年升東昌府通判,再升南京兵部主事,十四年升职方司员外郎,上《筹边策》,为台臣所攻,十五年降调外任,十六年降为茶陵州同知。吏部察其诬,十八年转顺天府通判,二十年移户部主事,次年以京察闲住。

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死。明神宗迷信炼丹,道师张国祥威势显赫,位在六卿之右。许梦熊乃上疏请求崇正学,斥邪道,以“忤旨”罪被免职回乡。   

著作

萬曆十三年(1585年),許夢熊協助南陵縣知縣沈堯中編成《南陵縣志》16卷付印。一生著述,大都散失,其中《襟日樓草》、《寓理千言》,《省志》有著錄。《南陵小志》載有《卹商疏》、《培聖德疏》、《崇正學疏》、《重修城隍廟記》等文。

家族

曾祖許智;祖父許雲,知縣;父許承科,縣主簿。母朱氏;繼母胡氏。慈侍下[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江南通志》:许梦熊号印峰,南陵人。隆庆辛未进士,知福清县。县经倭乱,梦熊恤民惠商,筑堡防边,置号舍学田以课养士子,叶向高、林茂槐、李多见皆其所拔,号人伦冰鉴。调宜都,乞留不报,追送者道不得行。终南户部主事。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 《福清市志》
  • 《宜都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