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傳策(1530年—1579年),原漢元漢[1]幼海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今上海市松江區)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董傳策
《松江邦彦图》之董傳策像
《松江邦彦图》之董傳策像
大明南京禮部右侍郎
籍貫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原漢、元漢,號幼海
出生嘉靖九年(1530年)
逝世萬曆七年(1579年)
出身
  •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登進士,授刑部主事嘉靖三十七年(1559年)上疏彈劾嚴嵩。疏入,下詔獄。謫戍南寧

明穆宗即位,召復原職,升任郎中隆慶二年(1568年)擔任太僕寺卿[2]隆慶五年累遷南京大理卿[3],進工部右侍郎[4]萬曆元年就改南京禮部右侍郎[4]言官劾董傳策受賄,被罷免歸鄉[5]。後被家奴所害。

著作

著有《奏疏辑略》、《奇游漫记》、《采薇集》、《幽贞集》、

家族

  • 有子董瑋
  • 弟董晉,隆慶元年舉人,晉孫董象恒,萬曆四十七年進士,官浙江巡撫。
  • 族弟董羽宸,萬曆四十一年進士,官吏部侍郎。

延伸阅读

[]

 明史卷二百一十》,出自《明史

參考

  1. ^ 皇明詞林人物考 ,9卷 ,473
  2. ^ 明實錄:穆宗實錄 ,21卷
  3. ^ 明實錄:穆宗實錄 ,70卷
  4. ^ 4.0 4.1 明實錄:神宗實錄 ,10卷
  5. ^ 《明史》(卷210):董傳策,字原漢,松江華亭人。嘉靖二十九年進士。除刑部主事。 三十七年抗疏劾大學士嚴嵩,略言: 嵩稔惡悞國,陛下豈不洞燭其奸。特以輔政故,尚為優容,令自省改。而嵩恬不知戒,負恩愈深。居位一日,天下受一日之害。臣竊痛之。夫邊疆督撫將帥欲得士卒死力,必資財用。今諸邊軍饟歲費百萬,強半賂嵩。遂令軍士饑疲,寇賊深入。此其壞邊防之罪一也。 吏、兵二部持選簿就嵩填註。文選郎萬寀、職方郎方祥甘聽指使,不異卒隸。都門諺語至以「文武管家」目之。此其鬻官爵之罪二也。 侍郎劉伯躍以採木行部,擅斂民財及郡縣贓罪,輦輸嵩家,前後不絕。其他有司破冒攘敓,入獻於嵩者更不可數計。嵩家私藏,富於公帑。此其蠹國用之罪三也。 趙文華以罪放逐,嵩沒其囊橐巨萬,而令人護送南還。恐喝州縣,私役民夫,致道路驛騷,公私煩費。此其黨罪人之罪四也。 天下藩臬諸司,歲時問遺,動以千計,勢不得不掊克小民。民財日殫,嵩貲日積。於是水陸舟車載還其鄉,月無虛日。所至要索供億,勢如虎狼。此其騷驛傳之罪五也。 嵩久握重權,炙手而熱。干進無恥之徒,附羶逐穢,备集其門。致士風日偷,官箴日喪。此其壞人才之罪六也。 嵩以蔽欺行其專權,生死予奪惟意所為。而世蕃又以無賴之子,竊威助惡。父子肆凶,中外飲憤。有臣如此,非國法可容。臣待罪刑曹,宜詰奸慝。陛下誠不惜嚴氏以謝天下,則臣亦何惜一死以謝權奸。疏入,下詔獄。謫戍南寧。 穆宗立,召復故官。歷郎中。隆慶五年累遷南京大理卿,進工部右侍郎。萬曆元年就改禮部。言官劾傳策受人賄,免歸。繩下過急,竟為家奴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