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 (县级市)
1983年8月30日,国务院以《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83)国函字175号)批准撤销莱芜县,设立县级莱芜市,由泰安地区管辖[1][2],全市辖1个镇、14个公社、91个管理区,1984年4月,撤销人民公社与管理区,改划为15个办事处,下辖72个乡、8个镇、1个城区办公室[3]。1985年3月27日,国务院以(85)国函字45号文批准撤销泰安地区,县级莱芜市由新设立的地级泰安市代管[4]。1985年10月,莱芜市改划为1个办事处、15个镇、12个乡。1990年8月,为解决莱钢集团分布在各县市的问题,莱芜市设立钢城办事处,作为市政府副县级派出机构,管辖市政府直接管理的1镇2乡与新泰市划入的寨子乡、沂源县划入的黄庄镇[3]。
1992年11月22日,国务院以国函〔1992〕182号批准将莱芜市升格为地级市,同时设立莱芜市莱城区、钢城区管辖原县级莱芜市的行政区域[註 1][5]。
后续
2018年12月26日,国务院以《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济南市莱芜市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8〕163号)批准撤销莱芜市,将其所辖区域划归济南市,撤销莱芜市莱城区、钢城区,设立济南市莱芜区、钢城区[6]。
1983年前 | 1983年 - 1985年 | 1985年 - 1990年 | 1990年 - 1992年 | 1992年 - 2018年 | 2018年 - 现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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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地区所辖 莱芜县 |
泰安地区所辖 莱芜市 |
泰安市代管 莱芜市 |
泰安市代管 莱芜市 |
(莱芜市直管) 1办事处、13镇、11乡 |
莱芜市莱城区 | 济南市莱芜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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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办事处 3镇、2乡 |
莱芜市钢城区 | 济南市钢城区 | ||||
新泰市、沂源县部分乡镇 |
注释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国务院关于山东省撤销泰安地区实行市管县的批复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国务院关于山东省莱芜市升为地级市的批复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83年). 中国政府网. 2007-03-23 [2021-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8).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83年第20号 (PDF). 中国政府网. 1983-11-20 [2021-08-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11-25).
- ^ 3.0 3.1 行政区划.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 2020-11-17 [2021-08-13].[失效連結]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85年第12号 (PDF). 中国政府网. 1985-05-10 [2021-08-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11-25).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2年第31号 (PDF). 中国政府网. 1993-02-01 [2021-08-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5-06-06).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一八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民政部官网. [2021-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