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承謨(1624年—1676年10月22日),字覲公,一字螺山奉天人,隸漢軍鑲黃旗清朝開國重臣范文程之子。進士出身,曾任浙江巡撫福建總督三藩之亂期間,被耿精忠囚禁兩年之久,最終被其絞殺。朝廷追贈兵部尚書太子少保,謚忠貞

范承謨
大清福建總督
籍貫奉天府
族裔漢軍
旗籍漢軍鑲黃旗
字號覲公
諡號忠貞
出生天啟四年(1624年)
奉天
逝世康熙十五年(1676年)
福建省福州
親屬(父)范文程
(弟)范承勋
(子)范時崇
(侄)范时绎
(孫)范宜中
出身
  • 顺治九年壬辰科進士出身
著作
  • 《范忠貞公文集》

生平

早年

范承謨為大學士范文程次子,雖年僅十七即選充侍衛,仍赴科考,并於順治九年(1652年)考中壬辰科二甲二十三名進士,選庶吉士,授内弘文院編修。累遷秘書院學士,且為康熙帝少時帝師

浙江巡撫

康熙七年(1668年),授浙江巡撫。當時清兵入關內未久,民眾流亡,生產尚未完全恢復,浙東寧波金華等六府一帶荒地尤多。總督趙廷臣請求免除賦額,聖祖命承謨實地勘察。承謨經過遍行各府,請求免除荒田及水沖田地的賦稅共計三十一萬五千五百多畝。杭州嘉興湖州紹興四府因水災導致饑荒,承謨拿出布政使庫銀八萬,購買湖廣米糧賑濟災民,最貧困者按老弱例供給,救民甚多。他還上疏請求「漕米改折,石銀一兩。明年麥熟,補徵白糧,以三年帶徵。災重者如例蠲免」并得到朝廷許可。康熙十年(1671年),因疾請求解職,被召還。總督劉兆麒、提督塞白理上疏提到,浙江民眾請留承謨一百五十餘牒,給事中姜希轍柯聳,御史何元英等上奏對其褒揚有嘉[1]。結果圣祖命承謨繼續留任。康熙十一年(1672年),承謨又奏稱湖州、嘉興兩府白糧加耗,多寡不一,請求每石以加四斗五升為限,又奏免除溫州台州二衛康熙九年以前的逋賦以及石門平陽未交足之輕繼月糧,皆交戶部討論施行。

福建總督

康熙十一年十月,承謨被提拔為福建總督,請辭未獲許可,請求上京入覲。次年七月,至京師,面見聖祖。承謨病體尚未痊愈,圣祖命御醫為其診治,并賜藥物。待病情稍有好轉,即赴福建就任。圣祖賜其冠服、鞍馬。福建總督駐所原在漳州,此時由于即將撤籓,故移駐福州吳三桂起兵反清後,承謨察覺耿精忠也有異志。當時朝廷正討論裁兵,承謨上疏請求緩行,又準備徵調防禦。其事未行,耿精忠也已叛變,聲稱有海盜出現,約請承謨商議。巡撫劉秉政依附耿精忠,催促同行。承謨知道事情有變,侍從建議帶兵跟隨護衛,承謨說:「眾寡不敵,備無益也。」,就此前往會見。精忠露刃相脅,承謨挺身前,罵不絕口。承謨被耿精忠囚禁,八日不得飯食而未死[2]精忠派遣劉秉政前來說降,承謨奮足將其踢倒,賊人死期不遠,我先奪其魂魄![3]承謨被關押兩年,每日頭戴聖祖所賜冠帽,身著辭別其母時所穿衣物,每遇望日,即懸掛《時憲書》一帙,向北而拜。其居室狹窄,號曰「蒙谷」。期間他還寫作詩文,用木炭書於墻壁之上。

死難

康熙十五年(1676年),清兵攻克仙霞關,耿精忠準備投降,找尋托詞以求免死,怕承謨暴露其反叛內情,九月十六日(1676年10月22日)午夜,精忠派人逼承謨就縊。承謨之幕客嵇永仁、王龍光、沈天成,從弟范承譜,以及下屬官隸、兵卒,同死者共五十三人。叛軍焚燒承謨屍身,棄於荒野。有泰寧騎兵許鼎深夜將遺骸隱藏。康熙十六年(1677年),喪還京師,聖祖至感悲慟,派遣內大臣侍衛出迎,并追贈其兵部尚書太子少保,謚忠貞,賜其家眷御書碑文。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耿精忠被處決,承謨子范時崇分割其肉祭墓。福建民眾請求建祠祭祀,以御書「忠貞炳日」扁懸掛門楣之上。其墓至今尚存,在北京市懷柔區城东北11公里,怀北镇怀北庄村北。[4]

著作

承謨工書法、詩文。所作畫壁集,聖祖親自作序。有《范忠贞公文集》行世。

家庭

  • 范文程
  • 范時崇(字自牧,号苍岩),闽浙总督、兵部尚書,《清史稿》卷252有传。
  • 孙范宜中。

注釋

  1. ^ 《清史稿·卷252》:「承謨受事三載,愛民如子,不通請謁饋遺。劾罷貪墨,廉治巨猾,剔除加耗、陋規、私派諸弊。浙民愛戴,深於飢渴。」
  2. ^ 戴震修《汾州府志》有《范忠贞传》载范承谟被耿精忠所俘,范“仰天大骂”,绝食八天。
  3. ^ 《清史稿·卷252》:「賊就僇當不遠,我先褫其魄!」
  4. ^ 《北京市怀柔县地名志》六、历史地名篇·古墓名

參考資料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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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252》,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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