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02號決議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02号决议于1953年12月3日通过。决议建议大会订定日本成为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之条件为:(一)接受国际法院规约之规定;(二)接受联合国会员国依宪章第九十四条所负之一切义务;(三)承允摊付法院经费,其公平数额由大会随时与日本政府商定之。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102号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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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953年12月3日 |
会议 | 645 |
主题 | 国际法院 |
投票 | 10票赞成 0票反对 1票弃权 |
结果 | 通过 |
安全理事会理事国 | |
常任理事国 | |
非常任理事国 |
该决议以10票赞成,1票弃权(苏联)通过。
參考文獻
- 第645次會議逐字記錄 (PDF)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案一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