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袋营销

福袋营销是起源於日本百貨公司新年時的一种营销方法。商家将多件商品装入布袋或纸盒中,进行搭配销售,这种袋子或者纸盒也被称为“福袋”。这种销售方法据说源自明治末期东京银座松屋百货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福袋
假名ふくぶくろ
平文式罗马字Fukubukuro

概要

 
販售福袋的地方

通常的福袋内容都不会事先公开,但商品均属于大致一个类型。例如家电商场售出的数码相机福袋中,往往会在数码相机之外还带有其他小型家电。从价格而言,福袋中的商品价值一般会高于其标价。例如售价1万日元的福袋可能会装入标价为8、9万日元的商品。

对于消费者而言,福袋相当于商场打折优惠,而且在购买时对于福袋内商品的期待感也非常有吸引力。部分消费者也许会因为得到意料中的商品而满意而归,但也有部分消费者会因为拿到根本不需要的商品而懊悔。因此有些评论也认为福袋其实是一种变相赌博。从商家的視角考虑,福袋不仅可以吸引消费者,而且也带有处理库存商品之目的。

尽管原则上福袋内容不会公开,但近年来许多高价的福袋如珠宝首饰或者高档家电等,会事先公开搭配销售的商品,或者会给消费者以一定的选择权。此外,为了满足消费者了解福袋内容的需求,部分商家也会推出透明的福袋。

此外,汽车等大件商品或者旅行团等无形商品无法装入袋中销售,而以兌換券取代實物裝入袋中。

近年,台灣香港百貨公司(尤其是日資百貨公司)在農曆新年時也推出福袋,以刺激新年假期時的買氣,但常引起爭紛。如2012年台中大遠百推出1000個福袋,卻有800多個被排隊民眾要求退貨;原因在於台中大遠百主打3C福袋,民眾一打開才發現裡頭是棉被、保溫瓶、電風扇,怒罵台中大遠百廣告不實、欺騙消費者[1]

常見規範

  • 福袋售出後,概不退換。
  • 福袋內應有約略等值或更高價值的商品或商品兌換券。
  • 福袋一經售出,基於公平交易的原則,不得中途更改遊戲規則。
  • 為避免造假,主辦單位的員工禁止參與。
  • 如涉及高額獎品者,常以公開錄影,並以律師見證的方式進行。
  • 福袋不是變相的強迫消費的行為,除了購買福袋的費用,或是高額獎品衍生的贈與稅以外,不得強迫得獎者補貼高額差額後方可領獎。因此以福袋方式販售折價券的行為,通常也可能涉及詐欺。

參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