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許之(1544年—?),字以忠,號槐亭,江西瑞州府高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許之
大明浙江按察司佥事
籍貫江西瑞州府高安縣
字號字以忠
出生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十一月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朱氏
出身
  • 隆慶四年庚午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江西鄉試第七十五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聯捷辛未科會試第五十四名,三甲第六十七名進士[1][2]。大理寺觀政,授龍門知縣,六年调電白知縣,萬曆五年(1577年)閏八月选授南京福建道试御史,七年九月升浙江杭严道佥事。十年三月杭州兵变发生,巡抚吴善言被痛殴,王许之以无驭众法,降三级调用。

家族

曾祖王舜韶;祖父王禹都;父王湯相,母尚氏;繼母况氏。具庆下。弟訓之、誦之、誥之[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