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堂司,明朝四司之一,掌宮內沐浴事務[1]

混堂即澡堂,混堂司由正五品的太監擔任,由惜薪司供給燃煤,内官监拨给火伕。但有權勢的太監常在皇城外边寺庙里的私人澡堂去洗澡。清初廢混堂司。

官制

  • 掌印太监,一员;
  • 佥书,无定员;
  • 监工,无定员。

人员

洪武时期

建文时期

永乐时期

洪熙时期

宣德时期

正统时期

景泰时期

天顺时期

成化时期

弘治时期

正德时期

嘉靖时期

隆庆时期

万历时期

泰昌时期

天启时期

崇祯时期

参考文献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74):“混堂司。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監工無定員,掌沐浴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