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圻
沈圻(1481年—?),字子京,浙江嘉興府平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沈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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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贵州布政使司右参政 | |
籍貫 | 浙江嘉興府平湖縣灶籍 |
字號 | 字子京 |
出生 | 二月初九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陸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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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浙江鄉試第十八名。正德六年(1511年),登會試第八名,第二甲第一百一十一名進士[1][2]。七年五月选授江西道试监察御史,十年四月考察以浮躁浅露,謫高邮州判官,历升休宁知县、和州知州,十六年正月升贵州按察司佥事。嘉靖初起复山东佥事,嘉靖十年(1531年)三月升任陝西固原兵備副使,十三年六月升贵州布政使司右参政[3]。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天啓平湖县志》:沈圻字子京,正徳辛未进士。除御史,以直忤当道,谪髙邮州判,升休宁知县,矢心氷蘖,厯固原兵备,发巡按之奸,升贵州㕘政,归。父子俱官藩臬,産不及中人。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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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逈 |
明朝休寧縣知縣 1519年-1520年 |
繼任: 廖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