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始亨(16世紀—1630年代),月掌湖廣襄陽府襄陽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汪始亨自幼擅長寫文章,天啟元年(1621年)中舉人,次年(1622年)聯捷進士,獲授國子監博士,因為不肯歸附魏忠賢被列入《東林同志錄》遭罷歸。閹黨敗亡,他獲起用為戶科給事中,曾推薦李長庚沈惟炳胡永順晏清原官起用[2],又彈劾閹黨人太僕寺少卿李魯生,歷陞刑科右給事中[3]、工科給事中[4]和兵科都給事中[5],其後因病辭官,在家去世[1]

參考文獻

  1. ^ 1.0 1.1 同治《襄陽縣志·卷六》:汪始亨,號月掌,髫年善屬文,天啟辛酉壬戌聯捷,授博士,不附魏閹,黨人列其名於同志錄,罷歸;璫敗,起補諫垣,崇禎初官給事中,正色立朝,疏數十上抗章發閹黨太僕少卿李魯生之姦,後謝病歸卒於家。
  2.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七》:(崇禎元年三月)甲子戶科給事中汪始亨疏薦同鄉四臣,原任戶部尚書李長庚、給事中沈惟炳、胡永順、文選主事晏清,業蒙諸臣屢薦,願以原官起用,早收得人之效,報可。
  3.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三十一》:(崇禎三年二月乙丑)陞汪始亨為刑科右給事中。
  4.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四十》:(崇禎三年十一月)己卯陞汪始亨為工科給事中。
  5.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五十二》:(崇禎四年十一月丙申)陞顏繼祖為吏科都給事中,汪始亨為兵科都給事中。
  • 同治《襄陽縣志》·卷六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七、卷三十一、卷四十、卷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