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默(1500年—?年),字時言,號前江直隸太倉衛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朱默
大明江西貴溪縣知縣
籍貫直隸太倉
字號字時言,號前江
出生十一月十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徐氏
出身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二百零四名進士。任建陽縣知縣,因丁憂歸。服闕,補貴溪縣知縣[1]

事跡

朱默曾將俸祿白銀百兩交給父親,父親大怒,寫信道:「吾辛勤教汝,惟忠與孝,汝甫邀一第,乃以官物汚我耶?」朱默讀信,更加勉勵自己,廉潔奉公。

家族

行一,曾祖朱琳,壽官;祖朱釴;父朱星;母潘氏。具慶下,妻徐氏,子觀光[2]

有孫朱玉麟,武進士第二人,官山東都司。

参考资料

  1. ^ 《江南通志·卷一百四十五》:0朱默,字時言,太倉人。嘉靖壬辰進士。知建陽縣。嘗以俸百金奉父,父怒,貽書曰:「吾辛勤教汝,惟忠與孝,汝甫邀一第,乃以官物汚我耶?」默得書,益砥亷操,輕徭賦,省鞭笞,政聲大著。後補貴溪令,時值夏言當國,默無所狥,言甚愛重之。
  2.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治《易經》,年三十三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二百零四名進士。十一月十三日生,行一,曾祖朱琳,壽官;祖朱釴;父朱星;母潘氏。具慶下,妻徐氏,子觀光。由國子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九十八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八十七名。觀工部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