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同亨
曾同亨(1533年—1607年),字于野,號見臺,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曾同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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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吉安府吉水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于野,號見臺 |
諡號 | 恭端 |
出生 | 嘉靖十二年(1533年)二月二十五日 江西吉安府吉水縣 |
逝世 |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六月三十 江西吉安府吉水縣 |
親屬 | 曾祖曾克紹、祖父曾伯崇、父曾存仁,母羅氏(封孺人) 弟曾乾亨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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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江西鄉試第八名舉人,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進士[1][2]。授刑部主事。改礼部主事,迁吏部考功司主事、文选司主事,与陆光祖、李世达齐名。隆慶改元,为文选司郎中。進太常寺少卿。
萬曆元年(1573年)經御史劉臺推荐,起为大理寺少卿。歷官順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後來劉臺得罪张居正,同亨是劉臺的姊夫,给事中陈三谟將他彈劾。張居正死後,起用為南京太常寺卿,入為大理寺卿,遷工部右侍郎。督治寿宫,節省浮誇的經费三十余万。進工部尚書,遷南京吏部尚書。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告老还乡,两年後病逝,赠少保,諡恭端[3]。
家族
註釋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20):“ 曾同亨,字于野,吉水人。父存仁,雲南布政使。同亨舉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改禮部,遷吏部文選主事。故事,丞簿以下官,聽胥吏銓注,同亨悉躬親之。與陸光祖、李世達齊名。隆慶初,為文選郎中,薦用遺佚幾盡。進太常少卿,請急去。萬曆初,起大理少卿。歷順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御史劉臺得罪張居正。同亨,臺姊夫也,給事中陳三謨欲並逐之,奏同亨羸不任職。詔調南京,遂移疾歸。九年,京察拾遺,給事中秦燿、御史錢岱等復希居正指,列同亨名。勒休致。居正卒,起南京太常卿。召為大理卿,遷工部右侍郎。督治壽宮,節浮費三十餘萬。由左侍郎進尚書。軍器自外輸,率不中程,奏請半收其直,又請減織造之半。皆報可。汝安王妃乞橋稅,同亨拒之。帝竟如妃請。內府工匠,隆慶初數至萬五千八百人,尋汰二千五百人,而中官濫增不已。同亨疏請清釐。已得旨,中官復奏寢之。給事中楊其休疏爭,弗納。同亨弟乾亨請裁員以裕經費,京衞諸武臣謂減己月俸也,大譁,伺同亨出朝圍而譟之。同亨再乞休,不得請。九門工成,加太子少保。力乞去,詔乘傳歸。起南京吏部尚書,辭不拜。久之,再起故官,累辭乃就職。稅使所在虐民,同亨極諫。三十三年大計京官,與考功郎徐必達持正不撓。是年,北察失執政意,中旨留給事中錢夢皐等;南察及同亨自陳疏,亦久不下。同亨適給由入都,遂引疾。詔加太子太保致仕。同亨初入吏部,嚴嵩其鄉人,尚書吳鵬則父同年也,同亨無私謁。嘗止宿署舍,彌月不歸。雅與羅汝芳、耿定向善。尚書楊博痛詆偽儒,同亨曰:「此中多闇修,非可概斥。即使陽假名義,視呈身進取、恬不知恥者,孰愈哉?」卒年七十有五。贈少保,諡恭端。”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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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張朝瑞,《皇明貢舉考》
- 魯小俊、江俊偉,《貢舉志五種(上)》,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
- 朱保炯,謝沛霖,《 明清進士題名錄索引》,文海出版社,1981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龔延明,《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寧波出版社,2016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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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石星 |
明朝工部尚書 1588年-1592年 |
繼任: 辛自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