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尸
鞭打人的尸体的刑罚
(重定向自挖坟)
鞭屍是一項古老的戮屍行為,以侮辱死者為目的。
古代行為
周朝
由于楚平王枉殺了伍子胥的父親伍奢、兄長伍尚,伍子胥曾经从墓中掘出楚平王的尸体并进行鞭打。[1]
清朝
康熙二年,董二酉曾參與莊廷鑨《明史》私修工作。案發時,已去世三年,屍體從棺材中挖出,肢解三十六塊。其子董與沂年僅九歲,能詩文,被誅殺。
網路用语
在網路上,人們於事後將失敗的預言、內容不當或謠言挖出來重複嘲笑、批評之舉,亦被稱爲「鞭屍」,等同「揭伤疤」。 例:《天下足球》时不时都会将伊斯坦布尔奇迹播出,触及米兰球迷的伤心回忆,后来常常被称为:给米兰鞭尸。
主动去将旧的文章或贴子找出来重新刷新到首页(或列表顶部)引起注意的行为,称为“挖坟”。
参考文献
这是一篇與历史或歷史學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