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 (佛教)

心所之一,為意志、意向之表現,集合為行蘊
(重定向自思業

(梵文及巴利文:Cetanā),佛教術語,為心所之一,是一種意識的作用,相當於現代所說的意志(英語:volitional)、指向(英語:directionality)、吸引力。

大地法之一,也被列為遍行心所之一。

概論

在佛教中,思是指出現欲望、想要的動力,以道德性質來區分,可分為善、惡與無記三者[1][2],思的集合為行蘊[3]。思可以朝向惡法,或是善法,取決於人的見解釋迦牟尼鼓勵其信徒以正見來導引心的方向[4]

思能造作業[5],為業的本質。學者水野弘元認為,原始佛教以思來作為行蘊的代表[6]

分類

《瑜伽師地論》分為加行思、決定思、等起思三類。

註釋

  1. ^ 玄奘譯《品類足論》卷1:「思云何?謂心造作性。即是意業。此有三種,謂善思,不善思,無記思。」
  2. ^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4:「思,謂能令心有造作。」
  3. ^ 《雜阿含經》卷3〈61經〉:「云何行受陰?謂六思身。何等為六?謂眼觸生思,乃至意觸生思,是名行受陰。」
  4. ^ 《雜阿含經》卷28〈787經〉:「何等為向邪者違於法,不樂於法?謂:邪見人身業如所見,口業如所見,若思、若欲、若願、若為,彼皆隨順,一切得不愛果、不念、不可意果。所以者何?以見惡故,謂:邪見,邪見者起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是向邪者,違於法,不樂於法。何等為向正者,樂於法,不違於法?謂:正見人若身業隨所見,若口業,若思、若欲、若願、若為,悉皆隨順,得可愛、可念、可意果,所以者何?以見正故,謂:正見,正見者能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名向正者,樂於法,不違於法。」
  5. ^ 《增支部》第三品:「諸比丘,我說行(巴利語:cetana)為業。眾生通過意念,由身口意作業。」
  6. ^ 水野弘元〈業〉:「在原始佛教中,行蘊被說明為最狹義的思(cetanā,善惡的意志),不過,因為此思被敍述為行蘊的代表,所以實際上,也包含了其他的心理作用。……行蘊是指除受、想、思之外的一切精神作用,思即是作為其代表。此思既是善惡意志,也是業的本質,可視之為業的同義語。因此,最狹義的行,亦即思,可看成與業相同。但是,行蘊當然也包括其他的心理作用,尤其在後來的部派佛教,將行蘊更加廣義的解釋。」收入《佛教教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