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攻楚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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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处之战
楚武王灭权国(今湖北省荆门市东南)设县,命鬬缗为县尹,后鬬缗据权反楚。楚武王杀鬬缗,迁权地之民至那处(今湖北省荆门市东南),派大夫阎敖管理。前688年(周庄王九年、鲁庄公六年、楚文王二年)冬,楚国与巴国北上攻申国(今河南省南阳市北)。阎敖因侮辱巴国士兵而激怒巴军,巴军转而攻占那处,一度进攻楚国郢都(今湖北省宜城市东南,一说在今湖北省荆州市西北纪南城)城门,阎敖泅水逃回,被楚文王处死。前676年(周惠王元年、鲁莊公十八年、楚文王十四年)冬,阎敖族人叛乱,巴国乘机发兵伐楚国,前675年(周惠王二年、鲁莊公十九年、楚文王十五年)春,楚文王领兵迎战,在津(今湖北省枝江市西)败于巴军。楚文王率军败退回郢都。掌管郢都城门的楚大夫鬻拳拒绝开启城门迎納楚文王。楚文王领兵渡汉水东进,攻击黄国,于踖陵(今河南省光山县东南)击败黄军。随后,楚军撤兵,抵达湫地(今湖北省钟祥市北)时,文王染病,六月,楚文王卒。其子堵敖即位[1]。
鄾之战
前477年(周敬王四十三年、鲁哀公十八年、楚惠王十二年),巴国进攻楚国,包围鄾地(今湖北省襄阳市北)。楚惠王派右司马公孙宁(子国)领兵出行。公孙宁请求任命副手,楚惠王说:“寝尹、工尹,都是为先君出过力的人。”三月,楚国的公孙宁、吴由于、薳固在鄾地击败巴军,所以把析地作为公孙宁的封邑[2]。
參考文獻
- ^ 《春秋左氏傳 莊公十八年》
- ^ 《春秋左氏傳 哀公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