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璟

唐朝宰相

宋璟(663年—737年12月15日),邢州南和县(今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人,祖籍广平郡列人县(今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為唐玄宗開元初期宰相。

广平文贞公 宋璟
開府儀同三司 行尚書右丞相 上柱國 贈太尉
國家
時代唐朝
主君武则天唐中宗唐睿宗唐玄宗
姓名宋璟
封爵郡公
封號广平郡公
籍貫邢州南和
出生唐龙朔三年(663年)
逝世开元二十五年(737年)
东都明教里私第
谥号文贞

生平

武后時期

宋璟是北魏吏部尚书宋弁的七代孙,五代祖宋钦道是北齐黄门侍郎,高祖宋元节是定州田曹,曾祖宋宏俊是大理丞,祖父宋务本是唐朝栎阳县县令,父亲宋元抚是卫州司户,因为宋璟显贵赠予邢州刺史、户部尚书。宋璟在17歲時進士及第,可謂年少得志。武后執政後,宋璟被重用,逐步由鳳閣舍人(即中書舍人)升遷至御史中丞。武則天的寵臣張昌宗因為私自向相士詢問運程,違反了宮規,宋璟奏請追究,但是武則天則特旨赦免,並命令張昌宗及張易之兩兄弟到他的住所謝罪,宋璟卻拒而不見。宋璟因此與他們結怨,二張屢次欲借故中傷他,但卻不成功。

中宗、睿宗時期

李唐復興後,在中宗時,宋璟擔任黃門侍郎。當時宋璟得罪了當權的武三思,因此受到排擠,被外調為貝州刺史。其後因為韋后叛亂,中宗被殺,睿宗李隆基平叛, 睿宗繼位。宋璟重新被起用,睿宗將他由洛州長史調為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執掌朝政,這是他首度為相。在這期間,他一改朝廷用人惟親的惡習,提出了用人“雖資高考深,非才者不取”的準則,並且不顧當時擁有極大權勢的太平公主等人的反對及阻饒,罷去昏庸的官員達數千人,並請太平公主出居東都洛陽,以防太平公主謀反,但因此得罪了太平公主,被其中傷,因此反而被罷相,貶為楚州刺史。

玄宗開元時期

其後李隆基討平太平公主的叛亂,並從太上皇睿宗手裡奪回三品以上官員任免之權,宋璟被調為廣州都督。這時宋璟仍專注改善民生,教導百姓以磚瓦蓋屋取代簡陋的茅屋及草屋,以減少火災出現的可能[1]。716年,他被調返京師,任刑部尚書,後來姚崇因事退隱,他獲姚崇推薦,再度為相。這時,宋璟再度提出“雖資高考深,非才者不取”的準則。他為防針奸佞小人私下在皇帝耳邊進讒言,提出百官奏事,必定要有諫官史官在旁的規定。而玄宗亦十分器重宋璟,並以對待老師的禮節對待他,因此宋璟提出的具建設性的提議,通常均被採納。亦因如此,當時朝廷一改以往用人惟親的惡習,並減少了奸佞小人誣諂好人的情況,使開元初期的政局十分清明。宋璟前後為相四年,在720年,他因為壓制犯法官員的申訴,並嚴禁黑錢的流通,得罪了不少權貴,因此被降為開府儀同三司,再度罷相。729年,再度拜為尚書右丞相。733年,以年老為由退休,“仍令全给禄奉”,隱居洛陽。开元二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737年12月15日),宋璟在东都明教里私人住宅中去世,虚岁七十五,唐玄宗哀悼,追赠太尉,谥号文贞公,诏令河南少尹崔释之监护丧事。开元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738年6月20日),宋璟葬于沙河县太尉乡丞相原家族旧墓。

家庭

夫人

曾孙

七世孙

宋璟碑

天寶八年(749年),宋璟第四子御史中丞宋渾請求顏真卿為其父立碑。不久,御史吉溫出於私怨陷害宋渾,謫賀州,建碑之事「緣此中止」。大历七年(772年)九月二十五日,宋璟之孙苏州刺史宋俨为“追念祖父德业”建宋璟碑,立于宋璟墓前。由颜真卿撰写碑文,邢州刺史封演“购他山之石,曳以百牛,潺刻字之工”。不久颜真卿認為前文疏漏,又重新撰文,打算重新补刻,卻因宋璟八子宋衡被吐蕃所俘而作罷,大历十二年(777年)十一月,唐蕃二國和好,宋衡被遣返。大历十三年(778年)春,重新补刻于碑之左侧。

評價

史書評宋璟「璟善守文以持正」,又評他「勸諫上皇言語切」,可見宋璟是一位敢於犯顏直諫的賢相。後人亦有「前稱,後稱、宋」之說。因為他與姚崇合力開創了開元盛世,因此被世人合稱為“姚宋”。

成語關聯

五代王仁裕著《開元天寶遺事‧有腳陽春》說宋璟體恤民情,朝野一致讚美。時人稱宋璟為“有腳陽春”,因其所到之處,如春天之萬物,受到和煦的陽光照耀,充滿生機。

注釋

  1. ^ 《新唐書》卷一二六《盧奂傳》載:“天寶初,爲南海太守。南海兼水陸都會,物産環怪。前守劉巨麟、彭果皆以贜敗,故以奂代之。污吏斂手,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干其法,遠俗爲安。時謂自開元後四十年,治廣有清節者,宋璟、李朝隱、奂三人而已。”
前任:
张说
唐朝右丞相
(非宰相)
729年—733年
繼任:
萧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