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振館是1860年代開始,在廈門廣東一帶從事存放款業務的私人機構,後來引進臺灣並設立分支機構,是臺灣在清治時期尚未引進銀行時的主要金融机构之一。

概述

「媽振館」一詞源自英语merchant」的音譯,由於五口通商茶葉出口贸易逐漸興盛於閩南臺灣一帶,於是便出現了以茶葉抵押、提供貸款的媽振館,其經營者則以广东人居多。當時媽振館多於廈門設立總公司,並在臺灣設立分公司提供茶商資金和製茶廠,或以茶葉為抵押品融通資金。媽振館雖非銀行,但仍經營放款、匯兌等業務,與錢莊共同作為引進銀行前的主要金融机构。當時金流多由匯豐銀行提供給洋行,洋行提供給媽振館,媽振館再貸款給茶商;全盛時期臺灣曾有多達20家以上的媽振館。

1895年臺灣割讓給日本帝國後進入日治時期,1899年日本當局在台設立臺灣銀行,之後彰化銀行華南銀行等民營銀行亦陸續成立,媽振館遂於導入銀行後逐漸式微,並於1907年完全消失。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