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之蘭(?—?),字汝芳,號芳麓,直隸安慶府桐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进士,授福建海澄县知县[1],兴修水利,变盐碱地为良田,民称其地为姚港。起补博野县知县,迁南礼部主事,升任郎中,出任杭州府知府,迁汀州府。尝以库羡金应朝廷加征军饷,使不累民。督饷使者以闻,将超擢,以母老请归[2],年六十九卒。

家族

有子姚孙棨、姚孙槃、姚孙榘(天启二年進士)、姚孙棐、姚孙果。

参考

  1. ^ 《海澄县志》
  2. ^ 天启三年三月,加福建汀州府知府姚之兰本省按察司副使职衔致仕。
  • 《明憙宗实录》
官衔
前任:
饒景暘
明朝汀州府知府
天啓年任
繼任:
沈待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