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澤良(1961年11月),重慶墊江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薄熙來黨羽。第三屆中國共產黨重慶市委員會委員,中國共產黨重慶市第三次代表大會代表,第三屆重慶市人大代表。

2006年至2009年擔任重慶市榮昌縣縣委書記。2009年至2012年擔任重慶市南岸區區委書記。2012年被終止重慶市人大代表資格,並被帶走調查。[1]海伍德死亡案中,夏澤良向薄家人提供殺人用的毒藥。[2]2014年,吉林長春市中級法院裁定夏澤良受賄和非法持有彈藥兩項罪名成立,判囚15年,2018年被法院獲准減刑5個月,刑期至2027年5月。夏澤良在長春鐵北監獄服刑。[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