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宇
生平
江西鄉試第三十一名。正統四年(1439年)己未科第三甲第二十一名進士,授浙江嵊縣知縣。土木之變后,請求罷免中官督軍,而重用將權,景帝不予採納。隨後歷知諸暨縣知縣、福建侯官縣。為政以慈惠聞名[1]。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60):單宇。字時泰,臨川人。正統四年進士。除嵊縣知縣。馭吏嚴。吏欲誣奏宇,宇以聞。坐不並上吏奏,逮下獄。事白,調諸暨。遭喪服除,待銓京師。適英宗北狩,宇憤中官監軍,諸將不得專進止,致喪師。疏請盡罷之,以重將權。景帝不納。初,王振佞佛,請帝歲一度僧。其所修大興隆寺,日役萬人,糜帑數十萬,閎麗冠京都。英宗為賜號「第一叢林」,命僧大作佛事,躬自臨幸,以故釋教益熾。至是宇上書言:「前代人君尊奉佛氏,卒致禍亂。近男女出家累百千萬,不耕不織,蠶食民間。營構寺宇,遍滿京邑,所費不可勝紀。請撤木石以建軍營,銷銅鐵以鑄兵仗,罷遣僧尼,歸之民俗,庶皇風清穆,異教不行。」疏入,為廷議所格。復知侯官。宇好學有文名,三為縣,鹹以慈惠聞。居侯官,久之卒。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正統四年进士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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