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誠祖(?年—?年),山西解州人,[1][2]明朝汶上知縣濟寧知州

生平

洪武末年,史誠祖前往朝廷陳述鹽法的利弊,明太祖採納了他的意見並任命他為汶上知縣,史誠祖為政治平寬簡。[3] 永樂七年(1409年),明成祖北巡,派遣御史考核各郡縣官吏的才能與品德,御史上奏認為史誠祖為第一,明成祖下詔書慰勞,賜御酒、一套織金紗衣、[4][5]

史誠祖受表揚後,勤於政,汶上縣土田增闢,戶口繁滋。永樂年間升任濟寧知州但仍負責治理汶上縣事務,[6]明成祖經過汶上縣時,打算將數百家百姓遷至膠州,後因史誠祖的奏請而免。朝廷屢次打算調任史誠祖到其他地方任職,都被當地百姓上奏請求挽留。史誠祖在汶上縣二十九年,在任內去世。當地軍民都悲痛不已,將他葬於城南,每年祭祀。[7][8]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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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八十一》,出自《明史

參考資料

  1. ^ 明史·史誠祖傳》:史誠祖,解州人。
  2. ^ 山東通志·卷二十七》:史誠祖,山西解州人
  3. ^ 明史·史誠祖傳》:洪武末,詣闕陳鹽法利弊。太祖納之,授汶上知縣,為治廉平寬簡。
  4. ^ 明史·史誠祖傳》:永樂七年,成祖北巡,遣御史考核郡縣長吏賢否,還言誠祖治第一。賜璽書勞之曰:「守令承流宣化,所以安利元元。朕統御天下,夙夜求賢,共圖治理。往往下詢民間,皆言苦吏苛急,能副朕心者實鮮。爾敦厚老成,恪共乃職;持身勵志,一於廉公。平賦均徭,政清訟簡,民心悅戴,境內稱安。方古良吏,亦復何讓。特擢爾濟寧知州,仍視汶上縣事。其益共乃職,慎終如始,以永嘉譽,欽哉。」並賜內醞一尊,織金紗衣一襲,鈔千貫。
  5. ^ 濟寧直隷州志》、《解州志
  6. ^ 山東通志·卷二十七》:永樂時擢濟寧知州仍視汶上事
  7. ^ 明史·史誠祖傳》:誠祖既得旌,益勤於治。土田增闢,戶口繁滋,益編戶十四里。成祖過汶上,欲徙其民數百家於膠州,誠祖奏免之。屢當遷職,輒為民奏留。閱二十九年,竟卒於任。士民哀號,留葬城南,歲時奉祀。
  8. ^ 兗州府志》、《汶上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