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人
漢時孝廉制度下舉薦之人,科舉制度下鄉試通過者。
(重定向自南元)
舉人,為一種士人的身份,等級在生員之上。雅稱「孝廉」、「發解」、「發達」、「鄉進士」、「鄉先進」、「鄉進」等對入京師參與會試的舉人雅稱為公车。明清時俗稱「老爺」。
舉人 | |||||||
壮语名称 | |||||||
---|---|---|---|---|---|---|---|
方块壮字 | 舉人 | ||||||
朝鲜语名稱 | |||||||
諺文 | 거인 | ||||||
汉字 | 擧人 | ||||||
|
沿革
漢代取士用人無考試之法,皆令郡太守、諸侯國國相薦舉,獲薦舉者稱為舉人。
明、清時,則稱鄉試中試(称为“中举”)者為舉人,亦稱為「大會狀」、「大春元」。第一名稱為解元,而因明代科举有以五经取士,乡试每经取一名为首,列前五名稱為「经魁」。清代也沿襲稱鄉試前五名稱為經魁。北闈第一名按慣例須為直隸籍人,為「北元」;南方各省考中第二名也稱元,為「南元」[1]。
图集
参考资料
研究書目
- 張仲禮著,費成康等譯:《中國紳士的收入》(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