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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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种,是军种内部依据主战装备、作战任务和战术技术特性所划分的部队的基本专业类型。凡是負責戰鬥的類型,稱作兵科。中華民國國軍依照《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規定,將兵種稱作「官科」。[1]兵种按战斗中的任务性质可分为三大类别:战斗(Combat Arms)兵种、战斗支援(Combat support)兵种和战斗勤务支援(Combat service support)兵种,或者分为作战(Combat)兵种和勤务保障(Service Support,或譯為「勤務支援」) 兵种两类。中華民國國軍區分為「戰鬥官科」、「戰鬥勤務官科」、「技術(一般)勤務官科」三類。
中華民國國軍
陸軍戰鬥官科
- 步兵
- 砲兵
- 裝甲兵
- 政戰(一般)
陸軍戰鬥勤務官科
- 工兵
- 資通電
- 航空兵
- 運輸兵
- 化學兵
- 憲兵
陸軍技術(一般)勤務官科
技術勤務
- 兵工
- 測量
- 軍醫
一般勤務
- 政戰(專業)
- 軍法
- 行政
- 財務
- 經理
海軍戰鬥官科
- 海軍
- 海軍陸戰隊
- 政戰(一般)
海軍戰鬥勤務官科
- 航空
海軍技術及勤務官科
- 補給
- 軍醫、軍醫兵
- 工程
- 通資電
- 測量
- 行政
- 軍法
- 財務
- 政戰(專業)
空軍戰鬥專長
- 飛行
- 領航
- 步兵
- 砲兵
- 政戰(一般)
空軍技術及勤務專長
- 戰鬥專長以外的其他專長
中國人民解放軍
陆军作战兵种
海军作战兵种
空军作战兵种
运输航空兵、侦察航空兵、直升机航空兵,以及空中预警、空中加油、空中电子干扰对抗
等专业航空分队)
各军种都有的勤务保障兵种
火箭军部队
-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獨立兵種
已裁撤的兵种
特殊兵种
註釋
- ^ 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附表一「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官科表」規定,空軍不分官科,以專長門類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