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鍾秀(?—1644年), 巖叟,號海峯山東萊州府高密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傅鍾秀是天啟四年(1624年)山東鄉試舉人[2]崇禎元年(1628年)成進士,獲授長治知縣,升任戶科都給事中,負責監考會試,會元和狀元都出其門下。之後他升任太常寺少卿,以母親逝世辭官回鄉;北京失陷,他每天哭泣,一夜白髮,其時李自成任命的縣令孫偓玉來到,他和單崇上啟衡王衡王朱由棷,與士民擒拿對方入獄。不久流寇攻陷城池,他不屈服,和兒子副貢傅稟初被殺,入祀鄉賢祠,清朝賜節愍[1][3]

引用

  1. ^ 1.0 1.1 民國《高密縣志·卷十四·人物志》:傅鍾秀,字海峯,進士。令長治,擢戶科給事中,分校禮闈,會狀皆出其門;遷太常寺少卿,以母憂旋里。甲申聞變,鬚髮一夕盡白,與郎中單崇同擒偽官具啟衡藩,將散家財、募勇士舉義,為土寇所執不屈死,祀鄉賢,清賜諡節愍。
  2. ^ 民國《高密縣志·卷十三·選舉志》:傅鍾秀 (天啟)甲子科(舉人),見進士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九十·列傳第六十六》:傅鍾秀,字海峯,高密人。崇禎元年進士。官太嘗少卿,以憂歸。北京亡,日哭泣,一夕髮白。令孫握玉至,與單崇上啟衡王,糾士民擒之置獄。寇大至,被執死。子稟初,字天麟,副貢。草檄討寇,讀者感泣。同死。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九十·列傳第六十六
  • 民國《高密縣志》·卷十三·選舉志
  • 民國《高密縣志》·卷十四·人物志
官衔
前任:
苟好善
明朝長治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吳昌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