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

組織和經營企業的個人,承擔財務風險

企業家法语英语:Entrepreneur,德語:Unternehmer)又称资本家,是指自己創立并运营企業的人,会透过各种经营手段,不断扩展其版图,為企業長远利益著想,并承擔起企業成敗責任的人,有时会跨领域经营,目的是达到企业的最大利益,不輕易退休或轉職[來源請求]

四位IBM高级事業群經理

定义

把经济资源由较低的领域转移较高的领域。

法国早期经济学家讓-巴蒂斯特·賽伊认为,企业家是冒险家,是把土地劳动资本这三个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进行活动的第四个生产要素,他承担着可能破产的风险。

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认为,交易机企业家是以自己的创新力、洞察力和统帅力,发现和消除市场的不平衡性,创造会和效用,给生产过程提出方向,使生产要素组织化的人。

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认为,企业家是不断在经济结构内部进行“革命突变”,对旧的生产方式进行“破壞性創新”,实现经济要素创新组合的人。他归纳了实现经济要素新组合(也就是创新)的五种情况:

  1. 采用一种新产品或一种产品的某种新的特性;
  2. 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这种方法是在经验上尚未通过鉴定的;
  3. 开辟一个新市场;
  4. 取得或控制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
  5. 实现一种新的产业组织。熊彼特所谓的企业家,事实上是一种社会机制的人格化表述。

美国经济学家彼得·德鲁克也认为,企业家是革新者,是勇于承担风险、有目的地寻找革新源泉、善于捕捉变化、并把变化作为可供开发利用机会的人。

由上表述也可看出企业家的一些本质特征:冒险家,创新者。因此,不妨将企业家定义为:企业家是担负着对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组织和管理、富有冒险和创新精神的高级管理人才。企业家与一般厂长经理等经营者之不同,主要表现就在于企业家敢于冒险,善于创新。企业家是经济学上的概念,企业家代表一种素质,而不是一种职务。直接解释:企业家就是企业中能够让企业合法经营、不断发展具有社会责任的人,有公益精神。

概念差異

接手前人所擁有的事業,作法若不具創新、突破或變革的特點,一般不符合「企業家」所蘊含「創立」的原義。如果事業傳承予接棒人或第二代,而在事業發展方面展現出求新求變、模式與前朝有顯著不同的特質,即合「企業家」的原義。差別在於企業內部再發展新創事業,或在集團以外建起新事業,但皆同「企業」的意涵。

商人是商界適用最廣泛的名詞;實業家的定義則趨近於「大型事業經營者」,只要合乎使所擁有的事業有效率地持續運轉,從營運生產中發揮高度「綜效」乃至於有獲利且盈餘,守成性質較多者,更適宜以「實業家」稱之。以商業術語來看,許多自己擁有事業的從商者可稱為實業家,並非每位經商、從商或有頻繁商業行為之人皆稱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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