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句丽县
(重定向自下句丽县)
高句麗縣,又称高句骊縣,漢朝漢武帝時期滅衛滿朝鮮後在高句丽之地所設立的县,以其族名为县名[1]:25[2],位於今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一帶。
漢昭帝始元五年(前82年),對東北漢四郡行政區劃作調整,“罷臨屯、真番,以並樂浪、玄菟”,玄菟郡治西遷至高句骊縣。建昭二年,北夫餘王解慕漱之子朱蒙(一說是金蛙王之子)建立高句骊国。汉朝廷承认高句骊国,并委任高句骊县管理高句骊国行政。
高句骊国叛乱后,王莽进行镇压并将高句麗改为下句丽,高句丽王被贬为下句丽侯,高句丽县也改为下句丽县,但适得其反。[3]
三国史记的作者认为公元14年,琉璃明王西伐居住在今太子河流域的梁貊,进而袭取了西汉玄菟郡的高句丽县。[4]公元28年,東漢遼東郡太守發兵討伐高句麗。大武神王高無恤堅壁清野,退入国内城。
建武八年(公元32年),高句骊遣使朝贡,汉光武帝複令下句丽復名高句丽,并復高句骊国王號。东汉末年,高句丽受到辽东军阀公孙家族(公孙度、公孙康、公孙恭、公孙渊)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