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Manchiu/Archiv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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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大學棒球錦標賽

關於用戶Stevencocoboy的指控

管理員:<>

您好!

本人為維基用戶wheeler1526,以下內容為回應用戶Stevencocoboy昨日對本人之毫無證據的指控,本人承諾願意對以下內容負任何法律責任,望管理員耐心詳閱,感激不盡!

(注:文中所有標註為*處本人均有相關官方媒體報道網頁存檔,只因在此post出網頁地址會被認定為發佈廣告而無法編輯,因此以*代替。若管理員需要,本人可另行提供。)

關於用戶Stevencocoboy向閣下舉報本人一事,以下為其說話,本人愿一一說明:

“首先要向管理員你講聲感謝,其實昨天已經想向你反映問題,但沒有時間所以才拖延至依家先向你反映,因在馬德鐘版面的代表作一欄上不能達成共識(其實之前係成功達成共識,但唔知點解該用户突然違反承諾),所以我認為最好做法就是避免把該項資料加入在內(可以既話應暫時刪除代表作的資料,因存在爭議性),但該名用户不斷分身開不同ip去加入資料,完全唔理我的勸告,而且佢好似將wiki版面當成fans page,按照佢自己的個人喜好隨意更改資料,尤其是角色性質,有部分劇集明明只係配角但卻寫成特别演出或客串,而且在劇集跳躍生命線佢竟然只寫馬一人係領衍主演,完全無視另一男主角何廣沛同女主角(正路男女主角都會係領衍主演),所以我希望管理員可以對馬德鐘版面實施全保護(因該名用户會繼續不斷分身開不同ip,半保護對佢無效),麻煩唒啦管理員"

第一,所謂“代表作品共識”,只是Stevencocoboy單方面提出,本人並沒有答應,只不過因Stevencocoboy頻繁進行回退動作導致“馬德鐘”詞條被鎖定無法編輯,因而沒有繼續討論。當時討論頁面地址如下*,可以見到最後僅為Stevencocoboy單方面提出,本人並無答應,亦不能算作“共識”。

所謂的爭議點,在於《鳳凰四重奏》一劇是否算做馬德鐘的代表作。Stevencocoboy的理由是《鳳》劇為大女主戲,且馬德鐘並沒有憑此劇獲得視帝(請參見上文post出的Stevencocoboy與本人的對話存檔頁面)。根據可查資料,《鳳》劇在香港收視率達37點,馬德鐘本人亦憑藉此劇提名視帝五強,並且成為大熱(當年的網上投票及賠率、媒體新聞本人全部留有存檔,只是無法在此post出,管理員若需要,本人願意提供全部證據,以證實大熱絕對非虛),雖然未能奪獎,但有許多內地及海外觀眾都係因為《鳳》劇而認識馬德鐘,絕對稱得上代表作。雖然此劇為女人戲,但作為男主角的馬德鐘一樣出彩令人印象深刻,否則如何能成為視帝大熱?更遑論馬德鐘曾憑此劇中“戴立仁”一角獲得馬來西亞華麗電視劇大獎我的至愛角色獎,絕對稱得上著名角色。且“馬德鐘”詞條中“代表作品”一項最初由其他用戶撰寫,並非本人(管理員可查看該詞條的修改記錄),證明亦有其他觀眾認為《鳳》劇為馬德鐘代表作之一。另外,管理員亦可參考香港討論區於2015年9月14日“那套是馬德鐘的代表作”的post文(*),入面亦有多位網民提及《鳳》劇為馬德鐘的代表作,可見這一點是得到廣泛認同的。而之後Stevencocoboy卻憑藉其一人之主觀想法將《鳳》劇刪除,並且不允許其他用戶添加。試問,Stevencocoboy以何憑據認定他個人的一己之見是正確的,而上述諸多觀眾及網民的意見卻是錯誤的呢?

而Stevencocoboy更以一己之愿憑主觀認定,便將馬德鐘詞條中代表作品一項全部刪除,請問為什麼Stevencocoboy主觀認為不是就一定不是呢?如果如此,本人是否可以根據Stevencocoboy的標準(暫且不論Stevencocoboy的標準是否合理)而認為《歲月風雲》非佘詩曼的代表作(因此劇為男人戲,且佘詩曼並無憑此劇獲得視后)、《難兄難弟》非宣萱代表作(因此劇為男人戲,宣萱亦沒有憑此劇獲得視后,反而另一女主角張可頤獲得最難忘女主角獎項)、《飛虎II》非鐘嘉欣代表作(因此劇同為男人戲,鐘嘉欣同樣沒有憑此劇獲得視后),而將上述三位演員代表作品一項全部刪除呢?只係因為Stevencocoboy註冊時間長、修改的詞條多,他所說的就一定是正確且合理的嗎?明明從上述post文不難看出的廣泛認同的事實,維基百科僅因為一個用戶的主觀想法,就可以全部刪除嗎?請問Stevencocoboy有何權力霸佔詞條、認為他自己是正確的而不允許其他人更改呢?

綜上所述,“按照佢自己的個人喜好隨意更改資料”者實為Stevencocoboy,並非本人。

第二,關於“有部分劇集明明只係配角但卻寫成特别演出或客串”,對於此項指控,本人提出反對。

馬德鐘詞條中所有標明特別演出或客串的劇集如下: 《勇探實錄》、《四葉草@赤沙印跡》、《生活啟示錄》、《制裁者聯盟》、《軒轅劍之漢之雲》、《私立蜀山學園》、《百慕迷蹤》、《慾望之城》,上述劇集確屬客串,請參考以下相關媒體之新聞通告表明馬德鐘為客串(包括香港及內地媒體,因部分劇集為內地劇,香港並無媒體新聞): 《四葉草@赤沙印跡》(星島日報)* 《生活啟示錄》(此為視頻網站愛奇藝的《生活啟示錄》片頭曲視頻,於第49秒出現的字幕明確寫出馬德鐘為友情出演)* 《軒轅劍之漢之雲》(鳳凰網)* 《私立蜀山學園》(網易娛樂)* 《百慕迷蹤》(搜狐娛樂)* 《慾望之城》(搜狐娛樂)*

《勇探實錄》由於年代久遠已不可考,但此劇“客串”並非本人所寫,管理員可查看“馬德鐘”詞條的更改記錄。《制裁者聯盟》由於製片方一直保密,因此無法找到媒體新聞,系馬德鐘經紀人表示其為客串,管理員可聯繫馬德鐘經紀人證實(其經紀人聯繫方式列於馬德鐘本人的新浪微博賬號簡介中)。

綜上所述,並不存在本人“有部分劇集明明只係配角但卻寫成特别演出或客串”的情況,請管理員要求Stevencocoboy列出上述指控的證據表明並非客串,如證實確非客串,請管理員修改,本人絕無異議。

第三,“而且在劇集跳躍生命線佢竟然只寫馬一人係領衍主演,完全無視另一男主角何廣沛同女主角”,本人提出反對。(另外,在此糾正Stevencocoboy的錯別字,是“銜”非“衍”)

《跳躍生命線》一劇由馬德鐘領銜主演,絕非本人杜撰,而是製片方電視廣播有限公司與2018年3月19日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的香港影視展中向各大媒體發出的通稿中所寫,部分列舉如下:

網易娛樂:* 搜狐娛樂:* 新浪娛樂:*

以及其他媒體包括中國經濟網、觀察者網、人民網等等不盡錄,上述媒體報道均有明確寫出“馬德鐘領銜主演的醫療劇《跳躍生命線》”字樣。另外,管理員亦可於新浪微博查看賬號為“TVB劇評社”於2018年3月19日18:20發佈的微博通稿,該博主為通過新浪官方認證的網絡媒體,而該博主亦於上述微博的評論中表明所發通稿為“官方給的文案”。 Stevencocoboy原文中所寫“正路男女主角都會係領衍(應該為“銜”)主演”,本人認為官方文案即為“正路”,而非Stevencocoboy的主觀認定為“正路”。除此之外,香港媒體《東方新地》在介紹《跳》劇時亦以“馬神(即馬德鐘)做救人英雄”為標題(*),可見馬德鐘為領銜主演亦為各媒體認可。而第二男主角何廣沛及女主角劉佩玥均於“主演”中明確列出,本人絕對尊重任何一位演員的付出,絕無“完全無視另一男主角何廣沛同女主角”。

綜上所述,對於此項指控,本人不能認同,請管理員要求Stevencocoboy列出任何證據,如有任何官方通稿表明領銜主演另有他人,請管理員修改,本人絕無異議。

第四,Stevencocoboy過去曾多次修改“馬德鐘”詞條,並刪除部分重要信息。但其修改內容曾出現多處錯漏,例如馬德鐘的EP專輯《爭霸》為2006年發行,Stevencocoboy曾錯誤修改為2007年。再如馬德鐘與無線電視的經理人合約已於2011年終止,但Stevencocoboy曾錯誤修改為2017年,後經本人指出方修改正確(詳情管理員可參見“馬德鐘”詞條修改記錄以及本人與Stevencocoboy討論頁面存檔)。另外,管理員可查看“馬德鐘”詞條的修改記錄,Stevencocoboy從未對此詞條進行過有價值信息的貢獻(例如馬德鐘出演的劇集、獲得的獎項提名或發行的音樂作品),而僅對詞條中諸如代表作品、標點符號、語句語序等進行錙銖必較但對詞條信息並無任何價值的改動,由此可見,Stevencocoboy對“馬德鐘”詞條並非足夠了解,在此情況下對詞條做出錯誤修改,本人不能苟同。因此,本人對其在並不足夠了解的情況下隨意修改詞條正式提出質疑。

第五,本人的確曾經使用“GTSsss”及“ZY8808”兩個賬號對“馬德鐘”詞條進行修改,但全因Stevencocoboy不斷於本人賬號的討論頁面進行留言擾亂,本人無奈方轉換賬號。此舉僅為阻止Stevencocoboy進行不合理修改,因本人加入維基百科時日尚淺,並不了解任何其他有效方法。在此對造成的任何不便表示深刻歉意。本人聲明絕無利用上述兩個賬號對其他詞條做任何修改,亦絕無此意圖。管理員對上述兩個賬號的封禁,本人絕無異議,亦承諾今後不會再使用上述賬號,決不食言。

上述內容,如管理員要求額外資料及證據,本人願意提供並承諾全力配合。但對於Stevencocoboy憑一己主觀意願而刪除詞條中有效信息、缺乏足夠了解的情況下做出錯誤修改、霸佔詞條不允許其他人修改以及對本人做出污衊指控的行為,本人正式提出質疑。昨日管理員進行封禁動作後,本人原本並無異議,唯於無意之中見到Stevencocoboy向管理員對本人進行毫無證據之無端指控,本人非常震驚,義憤填膺之下寫此長信,並附上全部可於此提供之證供,本人在此對管理員的耐心閱讀表示感謝,以及耽誤閣下的時間表示歉意!請恕本人不能接受Stevencocoboy對本人的指控,除非Stevencocoboy列出確切證據,亦對Stevencocoboy對持不同意見的用戶向管理員單方面做出污衊指控的行為表示不能認同。懇請管理員勿輕信一面之詞,兼聽則明,給予正確的處理。再次重申本人對管理員對本人進行的封禁動作並無異議,但鑒於Stevencocoboy曾經對“馬德鐘”詞條做出的錯誤修改,請管理員封禁本人的同時,封禁Stevencocoboy修改“馬德鐘”詞條的權力,並將“馬德鐘”詞條中“代表作品”及“著名角色”加返,或將“佘詩曼”、“宣萱”、“鐘嘉欣”詞條中“代表作品”及“著名角色”刪除,以示持平公允。

此致,祝好!

Jedwei95的VIP

在此君的封禁案中,在下曾多次刪除維基權限和維基榮譽的模板。《用戶頁指引》裏只列明不允許加入維基權限和維基榮譽模板,但並沒有規管維基小組(如反破壞工作小組)模板的使用。如果某編輯加入小組模板的那一刻並非該小組的成員,那麼在下是否可以直接刪除這些模板?(閣下在這裏留言就可以了,在下會看見的)謝謝。--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1月26日 (五) 12:47 (UTC)回复

嗯,按道理是要移除避免誤導的。但我又覺得可按情況而定,如反破壞小組、學生會需申請才能加入,需移走無正式申請的用戶;而其他如維基惡魔等,自行標識似乎沒多大問題。站務繁重吃力,閣下辛苦,祝好!--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1月26日 (五) 15:34 (UTC)回复

懇請協助恢復條目的穩定版本

可否請閣下依方針WP:保護方針#编辑被保护的页面:「若頁面出現編輯爭議需要全保護,管理員可以在執行保護之後,由保護的管理員本人將頁面回退到爭議發生前的較早版本,如果在爭議之前有一個清晰的點。」協助將根本博條目恢復為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Matt Smith留言2018年1月15日 (一) 09:09 (UTC)回复

多謝閣下。--Matt Smith留言2018年2月3日 (六) 18:05 (UTC)回复

80.71.141.122

你之前封禁的80.71.141.122,去年我比對編輯,認為像Leosanzo,我昨晚再封禁Leosanzo後,他就用這IP亂搞同條目了。--Outlookxp留言2018年2月10日 (六) 00:36 (UTC)回复

WP:114.27

近期這個破壞者經常出沒,建議封整段IP。順道附上他現時用的IP段:101.138.0.0/23。祝您新年快樂,身體健康!--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簽到)發表於 2018年2月11日 (日) 13:25 (UTC)回复

不客氣,謝謝星章。--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簽到)發表於 2018年2月12日 (一) 03:30 (UTC)回复

春节快乐!

  送您一大包巧克力金币
祝新年进步,顺利当选行政员! 胡蘿蔔 2018年2月15日 (四) 09:18 (UTC)回复

邀請出席維基百科編輯教學聚

歲在戊戌 恭賀新春

新年快樂

  新年快樂
祝閣下新春愉快,萬事如意!銘謝您過往對維基百科之貢獻!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5日 (四) 13:47 (UTC)回复

《維基百科政策簡報》2018年2月號

過去一個月(2018年1月15日至2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35項,已通過有12項。
  人事變動

  • Stang已當選行政員。

  方針指引變動

  方針指引小更改——沒有經互助客棧討論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公報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於 2018年2月15日 (四) 17:58 (UTC)回复


228

感謝阁下對"絕對多數認同"的三個提修案進行編修。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6日 (五) 17:01 (UTC)回复

  • 管理員閣下在「前言」第一段所添加的這個敘述性編修[1],在「前言」第五段已經有重覆(詳列如下),請管理員明察!而且「原本前言第一段」寫的是二二八事件的「大事概括」(非時序性內容敘述),如今管理員閣下添加這段「導火線的局部治安事件」的「時序性內容敘述」去跟整個「大事概括」硬是混合在一起,這段內容的解讀就會造成問題,會讓讀者落入一個錯誤的迷思,先入為主的以為查緝私菸造成死傷這種局部治安事件,使得台灣民眾小題大作去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還去對外省人行報復攻擊,讓讀者誤以為是台灣民眾為了一件小事而去挑起暴動、造成先入為主的錯誤印象,形成不正確的命題。就二二八事件較細的流程,如"(1)事件背景""(2)事件導火線""(3)事件衝突擴大""(4)傷亡情況""(5)撫卹"的敘述一段一段來,如同二二八基金會網站裡"事件概述"的時序這樣排列[2],而不應該專挑其中"導火線"的"時序性敘述",置入到第一段中的「大事概括」,以開門見山、先入為主的方式拿查緝私菸做為歸因(真正原因才是政治腐敗經濟崩潰),直接造成讀者對二二八的錯誤理解。<=== 英文版本的二二八事件就沒有犯這種錯誤![3],請管理員詳查!
前言第一段(管理員於2018年2月15日(四)16:59添加的):
1947年2月27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煙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28(次)日的陳抗傷亡,更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4]
前言第五段已經有此敘述:
1947年2月27日,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天馬茶房前查緝私菸,因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一死一傷,成為事件導火線。隔天民眾前往行政長官公署前廣場示威請願,但遭公署衛兵開槍掃射,使原先的請願運動轉變成為反抗政府行動」--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17日 (六) 08:43 (UTC)回复


(*)提醒請管理員詳查
http://www.228.org.tw/228_overview.html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網站---二二八事件介紹

http://228memorialmuseum.gov.taipei/ct.asp?xItem=1938462&ctNode=41711&mp=11900A
台北二二八紀念館網站---探索二二八事件

http://teacher.whsh.tc.edu.tw/huanyin/tw_teaching_2_3c.htm
二二八紀念碑碑文

請管理員查閱這些由專家學者所整理的權威資料,其在介紹二二八事件時並不會一開始就拿民怨臨界點的「導火線」(查緝私煙事件)去開門見山當開頭,他們很清楚知道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是什麼,知道事件的來龍去脈、發生原因與輕重所在,而不會先入為主拿錯誤的歸因去誤導讀者落入其中誤以為原來這就是發生二二八的真正原因請管理員能參照權威資料的作法,收回該用戶提出的問題編輯請求[5],不要引發編輯爭議,及造成誤導讀者。--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17日 (六) 15:38 (UTC)回复

引言-第一段之編請後內容:二二八事件是臺灣於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發生的事件。1947年2月27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28(次)日的陳抗傷亡,更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當地人對外省人的報復攻擊,國民政府派遣軍隊逮捕與鎮壓殺害臺灣民眾,事件造成民眾大量的傷亡,然而傷亡數字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
"引言-末段"之編請原文是:...1995年,時任總統李登輝公開向二二八事件受難者道歉,各地陸續為受難者建立紀念碑與紀念園區,中華民國政府後來將2月28日訂定為和平紀念日,建碑並對受難者家屬賠償和恢復名譽,但台灣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前後,還是紛傳抗爭與蔣介石銅像及228紀念碑遭破壞之情事。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7日 (六) 18:20 (UTC)回复

@Manchiu管理員好,釐清共識方針的「维基百科:拉票」就有說明:「以下行為被視為不適當的通知的特徵(且可能被視為擾亂):過量張貼訊息給個別使用者,或是給與當前主題沒有顯著關係的使用者。」這種情況不應受理。其中長期到各個條目跟隨陪伴Chinuan12623的S89176與Ebay5678都有跟來投票[6],而S89176[7]與Ebay5678[8](看看這兩個帳號過去的活動就知道)關於此條目只有在Chinuan12623的身邊討論一起出現,看投票的時間點就知道,為特定目的而來,做得很明顯(Chinuan12623還因此打預防針去他們的討論頁要他們有主見做自己,因為太明顯了),而且跟本條目並沒有顯著關係,這個問題敝人在去年6月已經公開反應過了,看底下網址的粗體字部分就知道[9]這裡面請管理員詳讀,很重要!),這種塑造出來的號稱絕大多數共識是個假象,經過這段時間以來,其他管理員大都知道這種問題行為已經不想理,所以Chinuan12623才一直找閣下,請管理員查明。--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01:52 (UTC)回复

Barter84拉傀儡分身被永封之人還能大言不慚質疑他人拉票(見Barter84對228討論常重複跳針事項之我見-5 誣指拉票)。我有去找你質疑戶來投票?見[10][11]是勸他們少來228討論,免得被你扣帽;另Matt Smith、Willy1018的多項支持票,Barter84你視而不見當空氣。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05:56 (UTC)回复
Chinuan12623於1月7日進行呼叫Matt Smith、Willy1018前來二二八討論頁[12],自己不走歷史文獻,就愛靠拉人數搶高度的戰術來引誘管理員並壓制別人。--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08:19 (UTC)回复
Barter84你記退了,我還通知了其他"曾在此頁面論述過"之人,通知內容為-閣下前次曾參論,續請關注-用戶有:Matt Smith 、Tigerzeng 、Fauzty、葉又嘉、Tp0910 、S099001‎、Chanchokit、Skipeco、Willy1018,他們都是曾228參論者,續請參論眾求客觀,何來不宜。當我提醒你Matt Smith、Willy1018有多項支持票你視而不見當空氣,你竟還能扯到此拉人說,真是佩服。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09:45 (UTC)回复

先預先祝你當選行政員

像是新年恭喜的話是我認為俗套的。行政員對我的印象來說,是感覺像是掛名用的,之前有好幾位寫信要提名我,但我都回絕的,因為我認為我用不到。受眾人投票擁護當選後,卻只掛名不做事,對我這崇尚克勤、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客家人來說是非常可恥的事情。

我希望你能至少以行政員的權限做出一些成就。--Outlookxp留言2018年2月17日 (六) 04:32 (UTC)回复

  • 見投票頁上有幾位不錯的管理員支持-Outlookxp、Lanwi1、霧島診所、Antigng,閣下的品行與能力是受肯定,我也預先祝你當選行政員,但希如Outlookxp所言,要以行政員的權限做出一些成就來。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7日 (六) 15:52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勤奋星章
祝愿阁下当选行政员后,能一如既往延续高效率、零参与的优良作风! 10³留言2018年2月17日 (六) 14:25 (UTC)回复

給您的星章!

  半星章
先預祝當選,一半的星章是我對閣下個期望,下次我活躍時會把另一半也送出。 Zest 2018年2月17日 (六) 16:10 (UTC)回复

舉報WildCursive屢次起人底騷擾、人身攻擊

鑑往,起人底騷擾、人身攻擊非屬"破壞",故於此正式舉報WildCursive屢次起人底騷擾與人身攻擊之乖張行為,請予處份。

1.試問30年代跟80年代的機關與人有何關連?30年代的甲父行為要80年代的甲子負責?無限上綱,WildCursive屢次以此起我底犯"騷擾"方針,且有人身攻擊言詞。2.有關中華民國陸軍官校專科五期陸軍官校專科班校友會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我愛國旗嘉年華是否有廣宣利輸之疑,社群都已討論多次,無此疑慮並保留,也都獲DYK條目,甚至優良條目;另摘二位管理員對此相關看法

而Outlookxp、Antigng已多次規戒其事項:

A.請以文獻為依據,而不是個人身分-Outlookxp
B.人身的指責請不要-Outlookxp
C.文明方针指出,“對某人的過失予以惡意之猜測及指控”属于不文明的行为,人身攻击属于“相当不文明的行为”。善意推定指引指出,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具有恶意的情形下,不应断言对方具有恶意-Antigng
D.請節制對人的用詞,回到條目探討。這些攻擊性話語非屬於條目討論-Outlookxp
E.WildCursive很惡意的人身攻擊:刻意持續找個從未對相關條目展現過瞭解的中國籍管理員以不合慣例的方式來護航其個人的問題版本。(PS:當時正反雙方有請求協助的管理員有Antigng、霧島聖、Outlookxp,都是很客觀的在答處雙方,且都是同時受理雙方協助,何來護航之衊詞)
F.我强烈建议您们先停止“原來如此:版本與內容爭議背後的嚴重利害衝突”之下的讨论,以避免在跑题的路上越滑越远。-Antigng。
WildCursive此第三次之起人底騷擾人身攻擊內容-原來如此:版本與內容爭議背後的嚴重利害衝突-為重貼之舊(已刪除)留文,為去年5月管理員Antigng強烈建議停論,後由管理員Outlookxp以非屬於條目討論、臆測、攻擊性話語之討論,而警示不宜刪除;本人於2017年6月1日標註-本段落之貼文為Outlookxp、Antigng管理員警示不宜刪除。唯WildCursive惡意再次"連結"與"故修管理員已刪舊文"來規避處分,實不可取,其對管理員規戒事項置若罔聞,一再翻炒起人底騷擾、人身攻擊,請予"處份",並將此不當貼文同前次"刪除"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15:49 (UTC)回复

(*)提醒

  1. 我不會自行公開很直觀不用推理的自白個資,也沒人會如此,在維基"現有版面"我没有說過我名字與服務單位名稱,很多傳(圖)[13][14][15][16]的也不等同是多人寫的(文),不必去連結湊合影涉,維基是禁止對用戶去起底騷擾;另見維基會用"名字"的,多是"初進或單純"而不防人的,然人心險惡,後多會改"用戶名"來保護自己,這我们要去尊重,不能去挖出來召告天下,但惡質的用户,會去拼凑引導他人耒起底,是違反起底騷擾规定。
  2. Wildcursivew屢次質疑"陸軍官校專科五期"有利輸自宣之疑,有二位管理员曾對"陸軍官校專科五期"釋疑正當,請移見夲人(討論页)。其又質疑我主編幾個條目也涉,社群"可翻各條目前曾多次討論記錄"無慮,管理员也判定過,該些條目當前均為DYK或優特條目。
  3. 如果社群流覧夲人"討論页",會發現WildCursive以前稱我前輩、學長,有條目討論與提醒,協助"陸軍官校"之討論編寫,當然也有私下"電訊",他可能知我個资,我也知他服務過的單位,而WildCursive現翻臉原因在我"用户討論頁"有述。他現可能"會"再極力找拚連結资料耒起我底,再幺說是我自已公開资料,這是極不道德與違騷擾规定,感嘆人心難测,爾後有"維基群組或交誼之人"都要設防,那天被咬都不知道。
  4. 在維基一般人會談其專項或職場經驗,如老師、學生、法研、編作、科工...這是因聊此或有助於條目編修與拉進討論距離,我也不免於俗,WildCursive也不必再去勞心翻集我的資料,我說過的不外乎服務公職廿餘年,擔任過主官管,司理大項有過-政風監察、陳情申訴、心理輔導、民眾服務、動員救災、案件調查(上過法醫楊日松的課),小項則不計可數,我不知這些怎會讓我不能去編寫維基。現今"民進黨籍"的人不計可數,是否都不能寫民進黨相關條目。又社群若到WildCursive的用戶討論頁,貌似到了蔡政府、民進黨中央黨部,裡面一堆文武百官分配調遷討論,難到可就此質疑WildCursive能上達天聽,所以不可以寫蔡、蔣、民進黨、統獨之有關條目,當然不行;而30年代跟80年代的機關與人有何關連?30年代的甲父行為要80年代的甲子負責?無限上綱,還利益衝突呢。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0日 (二) 16:43 (UTC)回复
  5. 最後這點很重要,WildCursive自詡學過法律有實務經驗,那應知-個資保護法跟禁止起底騷擾之方針,如當事人未"同意"揭露其個資,如姓名、地址、連絡、工作...等身家資料,而故意揭漏公諸者涉法;同理,在維基中就算甲知乙用戶個資,未經同意亦不得揭露;又禁止起底騷擾之方針意旨,除非用戶自己揭露其個資,他人不得影涉拼湊來公示某人真實姓名與相關身家資料。Outlookxp、Antigng給的規戒-請以文獻為依據,而不是個人身分。人身的指責請不要。“對某人的過失予以惡意之猜測及指控”属于不文明的行为,人身攻击属于“相当不文明的行为”。善意推定指引指出,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具有恶意的情形下,不应断言对方具有恶意。請節制對人的用詞,回到條目探討。這些攻擊性話語非屬於條目討論)等。請WildCursive銘記在心,勿知法犯法。
(※)注意如閣下-1.認同前年二位管理員警示與刪除WildCursive之主文與討論。2.接受我之說明。3.認同前次Antigng-我强烈建议您们先停止“原來如此:版本與內容爭議背後的嚴重利害衝突”之下的讨论,以避免在跑题的路上越滑越远。)煩請儘快"同步"處理此二件舉報案。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0日 (二) 17:40 (UTC)回复

感謝閣下就Wildcursive、Chinuan12623互為舉報之處理

我已將此來去彙述於228討論頁,公示昭惕,如內容仍有疏漏,煩請指正:

  1. Chinuan12623於2月19日先舉報WildCursive屢次起人底騷擾、人身攻擊 ,因與管理員選舉時程衝突,未處理。
  2. WildCursive後於2月19日反舉報Chinuan12623,管理員以擾亂封禁Chinuan12623五日。
  3. Chinuan12623本不申訴,但有鑒於228討論頁已有獨專、文革傾鬥,幾位維友私下建議不應沉默,故提出申訴,也獲接受與解封
  4. 經與幾位管理員申覆與答詢,了解事項如下:
A.主因是"標示"他人"討論投票過期無效"之模板
B.罵人是老警總等相關貼文,是違反文明方針。不應連結影射編者個人背景並作無關指責,應就條目內容論事。(依方針:被影射之當事人,无论这些信息真实与否,请不要承认或否认此类资料的真实性)。
C.在沒有警告,沒有用戶指正標示他人投票無效之類,來做封禁是不妥的。
D.用戶承諾爾後對不宜之貼文,需依規範層級才可標註,可提在當前破壞舉報。
5.據上,管理員接受Chinuan12623申訴與解封,並規制雙方:
A.爾後對相關不當貼文之刪除行為,不宜徑自框註(標線)。(宜由第三方人士或管理員刪除涉及私人資料文字)。
B.相關所示被Chinuan12623標註畫線之內容(W已回復),W該貼文涉違反文明方針不應連結影射編者個人背景並作無關指責而非就條目內容論事。在牽涉條目爭議時保持冷靜,請緊守文明、善意推定等原則。
6.可能有人認為,此違反文明方針之長文沒人會看會在意,但還是希望能依去年Antigng、Outlookxp曾警告不宜刪除之非屬於條目討論、臆測、攻擊性話語之討論)作法,來刪除此相關廢文。
7.管理員給WildCursive等人之規制,請渠等遵行,不要一再踩紅線:
A.請以文獻為依據,而不是個人身分-Outlookxp
B.人身的指責請不要-Outlookxp
C.文明方针指出,“對某人的過失予以惡意之猜測及指控”属于不文明的行为,人身攻击属于“相当不文明的行为”。善意推定指引指出,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具有恶意的情形下,不应断言对方具有恶意-Antigng
D.請節制對人的用詞,回到條目探討。這些攻擊性話語非屬於條目討論-Outlookxp
E.WildCursive很惡意的人身攻擊:刻意持續找個從未對相關條目展現過瞭解的中國籍管理員以不合慣例的方式來護航其個人的問題版本。(PS:當時正反雙方有請求協助的管理員有Antigng、霧島聖、Outlookxp,都是很客觀的在答處雙方,且都是同時受理雙方協助,何來護航之衊詞)
F.我强烈建议您们先停止“原來如此:版本與內容爭議背後的嚴重利害衝突”之下的讨论,以避免在跑题的路上越滑越远。-Antigng。
G.相關所示被(Chinuan12623)刪除之內容,亦涉違反文明方針,連結影射編者個人背景並作無關指責而非就條目內容論事。但請在牽涉條目爭議時保持冷靜,緊守文明、善意推定等原則-Manchiu。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7日 (二) 04:55 (UTC)回复

煩請主持公道

本人早前於2018年度香港四台冠軍歌列表中設定歌曲《初心》底色為#F35679(四台冠軍歌一向須設定底色以作辨認)。惟後來頁面遭User:周樂為破壞,底色無故更改成#FFFF00。本人多次撤銷其修改,將底色改回原色(#F35679),該名用戶卻多次固執再將底色改成#FF0000。經過多輪修改後,我的帳號更曾被短暫封禁。請您主持公道,將底色改回#F35679,並撤銷我的頁面封禁。根據User:周樂為的編輯紀錄,他亦多次破壞其他頁面,作出無謂篡改,故請您將之封禁。感謝!--ChPenguiN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03:28 (UTC)回复

注意 Wikinews的帳號

我近月發現有他人IP數次嘗試在Wikinews登入我本人的帳號,如111.252.198.121、111.252.197.118等,而這些IP段可能是來自被封禁的User:Shi0925887601所為。--Outlookxp留言2018年2月22日 (四) 05:21 (UTC)回复

請解決問題

先感謝您日前處理有關2018年度香港四台冠軍歌曲列表的問題。惟此問題已衍生額外問題: 一、我的IP地址受早前不斷撤銷修改影響被封禁,現已無法修改任何文章; 二、我已於事主User:周樂為討論頁留言,惟久未獲回覆; 三、頁面逢星期六便要更新,惟頁面至今仍遭封鎖,新資料被記錄。 基於上述三點,我懇求您解封我的IP地址,並將2018年度香港四台冠軍歌曲列表頁面解封,以供我和其他用戶以後編輯回復正常。感謝!--ChPenguiN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13:42 (UTC)回复

呢個係一種文書處理工作,我唔敢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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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別星章
恭賀當選行政員。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2月23日 (五) 15: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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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阁下当选行政员!另:建议阁下可以存档讨论页面了,很多人的长篇大论已经影响页面阅读啦。  囧rz…… 云间守望 2018年2月23日 (五) 16:0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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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祝當選行政員。 AT 2018年2月23日 (五) 16: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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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当选行政员! Lanwi1(留言) 2018年2月23日 (五) 21:4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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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您当选为行政员,那么抡起扳手和螺丝刀,奋起保护维基百科罢! Hal 2018年2月24日 (六) 02:27 (UTC)回复
[ 抡起扳手 ] 谷歌的結果非常____。—john doe 120talk2018年2月24日 (六) 03:07 (UTC)回复

馅饼送给您!

  恭喜。 Stang 2018年2月24日 (六) 04:41 (UTC)回复

给您一只山羊!

 

豐饒

O1lI0留言2018年2月24日 (六) 11:1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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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当选行政员! Richard923888 春節快樂! 2018年2月25日 (日) 15:41 (UTC)回复

228引言-首段之編修

我不認為暫時回退眾議加入之"導火線-肇因"是適宜的作法(那我先行回退,待你們的討論有結果後再補回),這是5:1絕大多數討論認同應"加入"之結果,應尊重。而Barter84會反對加入,其堅持的實際上就是怕被"淡化",其餘都是"藉口"。事件的發生當然是有"初始"的"導火線-肇因",這肇因通常是"單一",通常作為"命名"主因,事件是不會憑空發生,而加了"導火線-肇因"也可化解Winertai多次提案的"正名"問題,讓讀者一看"引言-首段"總概述,即知228事件"名稱"之由來

事件的發生當然更有"囤積"的"背景因素",這就很多,是當時就"潛藏",也有後來"研究"得出,內容多的不可能"全入"引言-首段"總概述,他會放在"引言-分段"及"內文"中。Barter84堅持拿掉"肇因"實際上就是怕被"淡化",但寫維基不可因個人"意識形態"而為,要主從兼顧,讓讀者一看就知是"導火線-肇因"為何,再閱而知其造成"背景因素"有哪些,因此加入眾議加入之"導火線-肇因"是對的作法,也符合條目"命名"知常規
待你們的討論有結果後再補回?可惜Barter84、WildCursive鐵板一塊,不似Matt Smith理性,以前我以Matt Smith之用戶頁標示立場質疑他寫條目之客觀性,他也被Barter84染的認為我立場有慮,只要我提案,他幾乎同Barter84之走向,但我想論久了,Matt Smith應理解我是(摘Outlookxp前給他人之對話:Chinuan12623與你意見不同,但他是個會尊重眾人多數意見、有民主素養的人,你可放心他是個正人君子)理性之人,這可從此"九個提案"中所見,他都有自己的主見,且多不同於Barter84的"各案多反",管理員要"待你們的討論有結果"?我認為是不可能,倒不如你同Outlookxp管理員般來個"中和調節",將首段加入眾議之"導火線-肇因",再"中和調節加入-背景因素",但首段既是"總概"述,所以多項的"背景因素"宜以"政府施政未得民心爆發民怨"來"概括"述,可"中和調節"如下:
引言-第一段之編修內容:「二二八事件是臺灣於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發生的事件。1947年2月27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28(次)日的陳抗傷亡,加以政府施政未得民心爆發民怨,而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當地人對外省人的報復攻擊,國民政府派遣軍隊逮捕與鎮壓殺害臺灣民眾,事件造成民眾大量的傷亡,然而傷亡數字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
莫守未善之原版本,首段加入眾議之"導火線-肇因",管理員再"中和調節加入-背景因素",來去皆明,並收"正名"之效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05:18 (UTC)回复

(*)提醒

  • 請Chinuan12623走文獻路線,看看別人家的做法,不要詮釋個人觀點製造編輯爭議

  • 請Chinuan12623認清楚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是什麼,並不是導火線,不要拿導火線這種局部治安事件以先入為主的方式來窄化視聽

  • 請Chinuan12623不要在引言裡故意添加重覆性敘述

  • 請Chinuan12623不要在「大事」概括裡面加入突兀的時序性「細節」敘述

http://www.228.org.tw/228_overview.html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網站---二二八事件介紹

http://228memorialmuseum.gov.taipei/ct.asp?xItem=1938462&ctNode=41711&mp=11900A
台北二二八紀念館網站---探索二二八事件

http://teacher.whsh.tc.edu.tw/huanyin/tw_teaching_2_3c.htm
二二八紀念碑碑文

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d=PXiB6H_jc_IC&pg=PA115
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d=cTc-iVts9oUC&pg=PA300
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與前後時序
--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08:43 (UTC)回复

(:)回應@Manchiu"導火線"是"緝煙",條目圓環緝煙事件,"引言"就載述-圓環緝煙事件稱緝菸血案,是1947年2月27日臺灣省專賣局臺北分局緝私...使得該事件成為二二八事件爆發的"導火線"

Barter845他真有意見是不能只寫"導火線-緝煙",會被淡化,最好是把"背景因素-發生原因"12項都寫入,問題是"引言-首段"總概述不能如此寫(且引言之"分段"已述此"背景因素"),故應該要將"背景因素-摘述成一二句話"。大膽建議閣下同Outlookxp管理員般來做出合理的"背景因素"之"中和調節"出一二句話節入首段,不必理會雙方冗長看法,因再議也無焦點。"第二案"之編請不外乎-准、否、中和調節,不可能擺放之,閣下欲為行政員,更代表著有更佳的智慧能予處理,我會尊重你最終之核處,不必理會要有"完全"之共識,因為這是不可能的事,特別是類此政治性之條目。重申-首段加入眾議之"導火線-肇因",管理員也可再"中和調節加入-背景因素",來去皆明,並收"正名"之效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10:19 (UTC)回复

(:)回應Chinuan12623持續無視敝人所提的各項問題點,一直硬要挑起爭議製造條目問題。自己造出的各項問題這麼明顯不檢討,還要拉管理員來替自己執行,事出必有因,請Chinuan12623就大方跟管理員坦承硬要這樣做的目的為何?先前擺明不服權威來源還硬要照自己個人觀點脫離文獻修改的正當性到底在哪裡?--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16:18 (UTC)回复

(:)回應,Barter84你有眼有手,去翻去年提議加入"導火線-肇因"的是誰?還有今年一月提的"九"個案,我只是續彙整"各方"提案。沒人挑起爭議製造條目問題,請善意推斷提案人都是完善條目本意。條目不是你一人的,文獻來源不講"權威",講的是客觀事實,你的提點都是真理,而眾議之絕多數認同就是爭議,不要太自大。管理員給Barter84你的規勸,你也都沒在聽(摘:一些非主流觀點,只要具可靠來源證明其內容真實不虛,存在於百科是沒有問題的-千村狐兔)。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17:05 (UTC)回复

(:)回應,沒人挑起爭議製造條目問題????閣下一直以來最強的表現就是在討論頁留言自己替自己合理化、自己替自己辯駁,難道不是嗎?閣下稱完善條目,不是刪除有文獻支撐的合理語句遮掩、就是故意改造語句以和諧當時的局勢來削弱黑暗歷史的呈現;不是拿有問題的資料去分散並轉移閱讀者的注意力、就是選自己偏好的小事小點進行放大操作。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明確要求只採納可靠的出版物發表的觀點,以及尋找最權威的來源,Chinuan12623到底拿出什麼東西來?歷史條目不走文獻,一直在詮釋個人觀點以引導編修,這樣到底是在完善條目還是在傷害條目?若要動腦練打字維持青春活力,抒發個人對事件的偏好觀點,請走網誌部落格路線,因為跟閣下情況相類似的人幾乎都是這麼做的,閣下逛過不少部落格,對此應該很了解才是。--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20日 (二) 07:55 (UTC)回复

已有「引言第一段」之編修方案,請管理員執行編輯請求

  • 摘去年Barter84、Matt Smith對加入導火線-肇因之看法:

:回應,@WinertaiMatt Smith請參考:

http://www.228.org.tw/downloadfile.aspx?fid=e9f45554960fb097
出版: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二二八和平週教學手冊
二二八事件發生的原因
第一節 政治的壟斷與失政
http://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5200
文化部--臺灣大百科全書
二二八事件......但其根本原因則是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臺灣以來一連串「失政」所導致--Barter84(留言) 2017年5月15日 (一) 10:41 (UTC)
這倒也是。如果只是純粹的一次使用公權力過當,不可能引起全台灣的反抗事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之所以引起如此大規模的反抗,是因為台灣人對於治理當局的失政已經積怨甚深、甚久。這樣看來,還是應該加入一、兩句話來交代一下。--Matt Smith(留言) 2017年5月15日 (一) 11:15 (UTC)
  • 編修之理由為:
  1. 加入"導火線-肇因"是絕大多數認同之提案(5:1),本應執行;又條目圓環緝煙事件之"引言"已載述-圓環緝煙事件稱緝菸血案,是1947年2月27日臺灣省專賣局臺北分局緝私...使得該事件成為二二八事件爆發的"導火線"。故應執行"眾議"加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28(次)日的陳抗傷亡,而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此段之編修。
  2. 而Barter84堅持要所謂的「主因」(背景因素)置入,因"引言-首段"為(總概述),是不能全寫入十餘項因素主因(且引言之"分段"已述此"背景因素"),本應同本人前述縮至"一、二句"括述,及Matt Smith前論-應該加入一、兩句話來交代;故依Barter84前項述意「政府治臺失政」,加以Matt Smith述意「失政積民怨」,以「政府治臺失政爆發民怨」來括述為Barter84堅持加入所謂的「主因」(背景因素)用詞。
  3. 詞句先後為"導火線-肇因"在前,其因有227、228日期,適為解決-Winertai多次的「正名」提案,讀者可立知"命名"何來續接「主因」(背景因素),因是囤積潛藏所在,也有後來"研究"得出,故應置於後。此一編修方式可收:1.加入眾議之"導火線-肇因",2.加入Barter84堅持加入之"主因",3.兼顧Winertai多次的「正名」提案)之效。(請Barter84依前述"根本原因"是意「政府治臺失政」,若再反對枝生旁節,將為社群所棄)
  4. 本人前述,"第二案"之編請不外乎-准、否、中和調節,不可能擺放之。如依上述理據編修,應趨近各方"完全"之共識(除非有人食言前論),煩請管理員修編"引言-第一段"如後。
  5. 編修如後:引言-第一段之編修內容:「二二八事件是臺灣於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發生的事件。1947年2月27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28(次)日的陳抗傷亡,加以政府治臺失政爆發民怨,而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當地人對外省人的報復攻擊,國民政府派遣軍隊逮捕與鎮壓殺害臺灣民眾,事件造成民眾大量的傷亡,然而傷亡數字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因編修內容已參納Barter84前論,建議免續論,管理員本權責來中和調節此「編輯請求」逕修)
PS:因Barter84堅持是先有背景主因,才有導火線,故刪文續研。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1日 (三) 14:43 (UTC)回复

(-)反对

  • 請Chinuan12623走文獻路線,看看別人家的做法,不要詮釋個人觀點製造編輯爭議

  • 請Chinuan12623不要在引言挑選特定語句製造重覆性敘述、還依偏好進行雙重標準的挑選。

  • 請Chinuan12623不要在「大事」概括裡面加入突兀的時序性「細節」敘述

  • 28(次)日的陳抗傷亡?陳抗的傷亡是指因騷擾公署而換來鎮壓暴動嗎?個人化用詞的目的何在?怎不說明是公署衛兵開掃射請願民眾導致局勢急遽惡化。

  • Chinuan12623對二二八事件的認知有偏離學界文獻的特定取向,個人編輯取向引導的鑿痕斑斑,很有故意性。


http://www.228.org.tw/228_overview.html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網站---二二八事件介紹

http://228memorialmuseum.gov.taipei/ct.asp?xItem=1938462&ctNode=41711&mp=11900A
台北二二八紀念館網站---探索二二八事件

http://teacher.whsh.tc.edu.tw/huanyin/tw_teaching_2_3c.htm
二二八紀念碑碑文

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d=PXiB6H_jc_IC&pg=PA115

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d=cTc-iVts9oUC&pg=PA300

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與前後時序
--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27日 (二) 12:26 (UTC)回复

續上,再修「引言第一段」之調編方案,請管理員執行編輯請求

*再依(摘:Barter84-政治腐敗、經濟崩潰、累積民怨,然後才產生導火線爆發二二八事件,請不要搞錯順序。)故調整-為主因前、導火線後-順序:

更改修編內容為:「二二八事件是臺灣於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發生的事件。國民政府於治理台灣後失政累積民怨,1947年2月27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28(次)日的陳抗傷亡,而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當地人對外省人的報復攻擊,國民政府派遣軍隊逮捕與鎮壓殺害臺灣民眾,事件造成民眾大量的傷亡,然而傷亡數字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 

理據:

  1. 案二之編輯請求,(五月討論時有加入"肇因"之議) ,這次又有"絕大多數認同(5:1)之眾議將"引言-首段"加入(導火線-肇因)
  2. 彙蒐去年Barter84針對他人於"引言-首段"加入"導火線-肇因"之意見,應加入二二八事件發生的"主因"背景;Barter84認為二二八事件發生的原因是政治的失政,其根本原因是政府治臺「失政」所導致。另Matt Smith也提了應該加入一、兩句話來交代是治臺失政積民怨甚深。據上,此一編修方式可收:1.加入原來眾議之"導火線-肇因",2.加入Barter84堅持加入之"主因",3.兼顧Winertai多次的「正名」提案)之效。
  3. 摘:Barter84-政治腐敗、經濟崩潰、累積民怨,然後才產生導火線爆發二二八事件,請不要搞錯順序。
  4. 摘:Matt Smith-目前的修改方案似乎是「主因(失政和民怨)寫在前,導火線(緝菸血案)寫在後」,這樣應該符合大家之前討論的結果了。
  5. 請Barter84等人依前述"主因"來納入編修,若再食言枝生旁節,那就是為反對而反對的心態,將為社群所棄。
  6. 因編修內容已參納Barter84前論,如依上述理據編修,應趨近各方"完全"之共識,而是否或改成"導火線-肇因"置前,"主因"挪後,請管理員本權責來中和調節。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7日 (二) 18:31 (UTC)回复

(-)反对Chinuan12623閣下在維基百科二二八事件條目挑起極大爭議眾所皆知,不要屢屢尋找管理員進行有問題的修改

  • 請Chinuan12623走文獻路線,看看別人家的做法,不要詮釋個人觀點製造編輯爭議

  • 請Chinuan12623不要在引言挑選特定語句製造重覆性敘述、還依偏好進行雙重標準的挑選。

  • 請Chinuan12623不要在「大事」概括裡面加入突兀的時序性「細節」敘述

  • 28(次)日的陳抗傷亡?陳抗的傷亡是指因騷擾公署而換來鎮壓暴動嗎?個人化用詞的目的何在?怎不說明是公署衛兵開掃射請願民眾導致局勢急遽惡化。

  • Chinuan12623對二二八事件的認知有偏離學界文獻的特定取向,個人編輯取向引導的鑿痕斑斑,很有故意性。--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28日 (三) 01:45 (UTC)回复
  • 編修趨有共識,最後版本之陳展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3日 (六) 09:00 (UTC)回复
  • 一看就發現錯誤連篇,使用土法煉鋼的方式編修歷史條目,將永遠不知道錯在哪裡,維基百科的編輯不能這樣玩。--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4日 (日) 12:03 (UTC)回复

SiuMai濫用傀儡IP

要不要將187.45.179.164和187.45.179.165的相關IP段range block?--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1日 (四) 09:50 (UTC)回复

該處份了

閣下對WildCursive的規戒,我已貼"228討論頁",也留言他用戶頁警告,WildCursive迄今能未停止"對本人連結影射編者個人背景並作無關指責",如以下1.反对遭威權、守舊、反臺、具加害者警總背景、無法代表臺灣全國絕大多數者把持之現狀。2.做為二二八事件首惡加害機關警總的優秀成員者因顯而易見的利害衝突而不具在此事件與臺灣白色恐怖等相關條目的編輯資格。3.沒有真相與道歉就沒有和解! 包括加害者警總與中國國民黨在內的一小撮人迄今仍拒絕面對自己與那批殖民既得利益者的歷史。4.這不會改變結果或大家對警總的劣評, 只會讓人覺得你在故意擾亂!5.本人所寫所設定的「因參與屠戮迫害機關警總所屬人士故不迴避致干擾正常編輯近兩年期間之參考資料匯編」。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日 (四) 16:10 (UTC)回复

WildCursive等人前均反對開放條目[17],現竟髮夾彎要求開放,私利私心為重,在管理員未允下,要以"投票"[18]方式要來逼迫管理員交出條目之禁、解編權。並以更動頁面、段落次序、破壞時序編排,而毫不諱言本人留言主旨就是改變遭扭曲現狀, 至少開放半保護編輯。合理推斷以邀刷人員投票,來達到其逼迫管理員做出至少開放半保護編輯之目的。

閣下如無法遏止這亂象,我也無法閉關清心,那就訴之於民意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日 (四) 17:40 (UTC)回复

  • 我於228討論頁留言:摘-Barter84 3月2日-敝人目前沒有想到要全開放)。Barter84去年11月三次反對條目全開放,目前沒有想到要全開放,大家就都尊重管理員之條目保護禁制權,不可以其它方式來脅迫改變。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2日 (五) 16:40 (UTC)回复
  • 方針:騷擾:张贴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真实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或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其他任何资料,无论这些信息真实与否)或公开提供张贴有其他用户个人信息的站内/站外链接均是騷擾行為,除非其本人自愿提供或链接到此类信息。又被链接與影射之人是否是同名同人,如果您见到其他用户的私人资料被公开,或者您就是个人隐私侵犯的受害者,请不要承认或否认此类资料的真实性。對W的持續騷擾,難以規處嗎?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3日 (六) 16:56 (UTC)回复
  • 尊重閣下處理舉報WildCursive人身攻擊之案件,其對WildCursive規戒我已摘示W用戶頁與228討論頁,如-目前方針能阻止編者試圖影響條目的中立性的這一行為、社群成員也會作出相應行動。方針不會因為編者是某背景而失去效用。所謂「濫編自己所屬社團與認識者甚至被加害者條目」、「警總」之類指控,與編輯條目了無關係。舉例而言,編者背景若為某黨黨員,是否代表他應避免編輯某黨、某黨主席、某黨史?顯然不可如此。我們是以條目論事,不是因人而異。這種指責使條目僵局更形惡化,更抵觸文明、人身攻擊方針。因此,不要再有相關指責出現。
這是閣下在處理舉報時"第二次"對WildCursive提出之規戒,雖未處份,但我尊重,但凡事不過三,如該員再犯,希望管理員群能及時制止與處份,維護文明之維基。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4日 (三) 09:09 (UTC)回复

請求保護條目

請求保護越南復國同盟會下高棉人模板:十國君主。--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3月3日 (六) 16:30 (UTC)回复


關於扎巴依喀勒山空難的編輯

AsharaDayne所作出的指控並非事實,香港早有引用相同內容,AsharaDayne也拒絕在「互助客棧」作進一步回應。——219.84.241.75留言2018年3月3日 (六) 17:44 (UTC)回复

已修復AsharaDayne在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的大量刪文。——219.85.30.151留言2018年3月10日 (六) 04:51 (UTC)回复
扎巴依喀勒山空難是AsharaDayne在潑髒水,能否復原原始內容?——219.85.176.17留言2018年3月11日 (日) 06:25 (UTC)回复
您這個是編輯爭議,保護不是認可目前版本,但可以回退到編輯戰前的編輯版本。--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11日 (日) 16:18 (UTC)回复

請求修改頁面

請求將Wikipedia:優良條目/1769年教宗選舉秘密會議頁面的代碼改成
[[File:Sede vacante.svg|left|border|190x190px]] '''[[1769年教宗選舉秘密會議]]'''是[[教宗]][[克雷芒十三世|-{zh-cn:克雷芒十三世; zh-hk:克勉十三世; zh-tw:克勉十三世;}-]]離世後[[樞機團]]於1769年2月15日至5月19日舉行的選舉秘密會議。這次教宗選舉秘密會議共有46位[[樞機]]參加。樞機團在這次選舉秘密會議-{zh-cn:里; zh-hk:裏; zh-tw:裡;}-分裂成「親耶穌會」和「反耶穌會」兩個陣營。「親耶穌會」陣營的樞機在「反耶穌會」陣營的樞機未到達選舉舉行地之前試圖進行投票,從而令他們心目中的人選當選教宗。不過「親耶穌會」陣營這個計劃在其他樞機阻止下以失敗告終。法國和西班牙後來動用否決權來禁止某些樞機成為教宗。各樞機最後選出[[克雷芒十四世|若望·雲先·安多尼·甘加內利]][[樞機]]為-{zh-cn:克雷芒十三世; zh-hk:克勉十三世; zh-tw:克勉十三世;}-的繼任人,他取「-{zh-cn:克雷芒十四世; zh-hk:克勉十四世; zh-tw:克勉十四世;}-」為教宗尊號。

這是因為在下錯誤翻譯所致的問題,在下想更改代碼,但頁面現被連鎖全保護。故有此請求。--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3月7日 (三) 14:43 (UTC)回复
感謝閣下的協助。--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3月7日 (三) 14:55 (UTC)回复

剛才打錯相關條目的字眼。

請盡快處理有關人士之問題,刻不容緩!

社交網路服務

可解除上述條目的保護嗎?

Shizhao惡意搗亂條目內的社交排毒節章。161.142.54.62留言2018年3月8日 (四) 04:25 (UTC)回复

一碗草莓送给您!

  两次权限申请的处理人都是您呢。请前辈吃草莓~ Yeλets 2018年3月8日 (四) 14:13 (UTC)回复

User:柳漫自己造假破坏条目

User:柳漫自己在贼喊抓贼地破坏李书福条目,本人在李书福条目的讨论页以及柳漫个人的讨论页[19][20][21],都有记录User:柳漫的造假篡改条目的行为以及其编撰行为不符合维基百科相关编撰原则的问题。并提供和对话的机会,但User:柳漫自己拒绝对话和关于编撰的讨论,只是不断的偏执地贼汉抓贼地破坏条目。请管理自己去看相关讨论记录[22],并核对User:柳漫用户相关编撰行为记录的时间点。--87.166.63.160留言2018年3月10日 (六) 00:25 (UTC)回复

User:柳漫于2018年3月10日 (六) 00:29删除本人在他的个人讨论页的对话记录,[23]。本人已经予以恢复、并告诉其不当行为[24]。--87.166.63.160留言2018年3月10日 (六) 00:43 (UTC)回复


[25] 如此心智偏狹、污言穢語,爲何不封?--柳漫留言2018年3月11日 (日) 12:41 (UTC)回复

维基百科最大和最根深蒂固的腐败就是存在管理人员

维基管理最糟糕的行为就是党同伐异,搞偏袒,自己参与打压异己,放任同党分子为所欲为。而维基百科管理人员是他们编造的所谓维基百科编撰规范的最大的强奸者。--87.166.63.160留言2018年3月10日 (六) 01:47 (UTC)回复

身為管理員,這句話其實我很認同....。罪孽。--Outlookxp留言2018年3月11日 (日) 13:00 (UTC)回复


是的,做到無偏無黨也不易,不過凡事與黨爭劃上等號似乎有點過了--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11日 (日) 15:57 (UTC)回复


兩方都胡說八道,也未出現行政員或管理員解釋方針,搞得烏煙瘴氣,真是爛死了[26][27]。身為管理員真是感到羞恥。—Outlookxp留言2018年3月11日 (日) 23:55 (UTC)回复

就是你的账户自动删除了几个孤立的讨论页,命名出了点问题(2013年以前没有“首要”),还望阁下恢复这些讨论页。 angys 祝农历新年(春节)快乐 TLJ 2018年3月11日 (日) 18:43 (UTC)回复

比如2013年馬來西亞羽毛球首要超級賽应该为2013年马来西亚羽毛球超级赛,相信是多了“首要”两个字使条目讨论页被孤立,还有其他2013年以前的条目讨论页皆为如此。 angys 祝农历新年(春节)快乐 TLJ 2018年3月12日 (一) 12:49 (UTC)回复

給您的星章!

  管理員星章
感謝處理這麼多個速刪。 Xiplus#Talk 2018年3月11日 (日) 23:55 (UTC)回复

關於蔡淑君頁面的編輯

將會針對公正性進行修正。[[User:Ss9988|Ss9988留言2018年3月12日 (一) 00:20 (UTC)回复

管理員您好,將會力求正確性進行條目添加,感謝你的注意。

關於以你為名的青春條目的創建

您好,本條目是依據電視劇拍攝製作備案公示表撰寫並無版權問題,煩請確認,感謝。

普世公等

您好:

   经修改以后的“普世公等”重新发送,请予通过。(“普世公等”来源于2016年台湾“国图”破例,台湾著名出版机构“秀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版的《世界文明共识》)

--Yirong506留言2018年3月13日 (二) 07:54 (UTC)回复

《维基百科政策简报》2018年3月号

過去一個月(2018年2月15日至3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30項,已通過有9項。
  人事變動

  方針指引變動

  方針指引小更改——沒有經互助客棧討論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简报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于 2018年3月14日 (三) 14:57 (UTC)回复

228編輯請求

本次之「引言-第一段」討論自2018年1月3日迄今日止,近有二個半月時間,前次有5:1認同,本次有6:1支持,討論詳實,誠屬不易,可作為爾後敘論之樣本,煩請閣下執行編輯請求。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5日 (四) 04:02 (UTC)回复

(-)反对根據維基百科:共識方針:「共識總趨向於為中立性與可供查證性的實現和確保,提供最好的方法」Chinuan12623這種編修版本,被要求提出可靠來源卻一直故意閃躲,這種提不出引用來源、不能提供查證的原創研究版本,已經明確違反「維基百科:共識」、「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維基百科:可供查證」三項方針。--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5日 (四) 10:31 (UTC)回复

(:)回應Barter84莫再自打臉,無的放矢。沒人在閃躲你提問,是你一直跳針重複問,都回答N遍了,你到討論頁去看有無。本次編修主要加入三段-1.主因。2.導火線肇因。3.228當日經過),每段都有來源、可供查證與中立性措辭,還亂扯什麼原創。
1.主因:國民政府自1945年起治理台灣後失政累積民怨)。此段以Barter84 去年討論肇因時,要求應以"主因"為之,另加上Matt Smith(累積民怨)之述,當時Barter84還提供了"主因"之二段來源[1][2]
2.導火線肇因:1947年2月27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此段是去年第一次討論有"完全"共識之版本,又是今年第一次討論有"決大多數"共識之版本,你都有參與這二次討論;更何況還有內鏈查緝私菸條目,綜上,有共識討論、有來源,有現有條目做"內鏈"說明,理據充分。
3.228當日經過:引起隔天28日的民眾陳抗,卻遭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鎮壓,而導致此事件)。此乃因應條目命(正)名,也是Winertai一直希望讓讀者一看就知條目名稱由來。"陳抗"文意為-陳情、請願與抗議,就是當日民眾行動;而遭公署"衛兵開槍鎮壓",則以內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鎮壓條目之"引言"敘述-遭衛兵開槍鎮壓,何無來源,不中立。又"導致此事件"就是指"228"事件,不採用前已有"228事件"之同樣措詞,編語合宜,扯上"原創"何關,無限上綱,毫無意義。
好笑的事,當第1、2點被我打臉後,Barter84馬上轉移到第3點說-Chinuan12623,怎麼第3點來源就不敢拿出來?不要使用障眼法,整段那麼長,閣下才提供一兩句的來源就想要來含混過關,別鬧了!
我再次打臉,來源一堆。Barter84有個壞毛病,當他的質疑被自己以前的論點打臉後,他會在轉移目標,沒完沒了,一直跳針,我已算是很有耐性在回他。第3點來源,明眼人都看的出查緝私菸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鎮壓這二個條目就是說明-因為查緝私菸而引起隔天28日的民眾陳抗,卻遭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鎮壓事件,條目中引述的來源多的數不清,其"來源"建構了圓環緝煙事件#經過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事件#經過,是而支撐了-引起28日的民眾陳抗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鎮壓而導致了228此事件-"文字描述"。除前述這二個條目,又二二八事件#事件爆發有述2.1緝菸血案2.2圍攻專賣局2.3公署衛兵開槍事件)所述你不會不懂,除非裝傻;綜上,因緝煙傷亡而引起隔天28日的民眾陳抗,卻遭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鎮壓,而導致此事件-之來源;(※)注意就以上述內鏈條目的相關段落之引述"來源"多可為此第3點之來源,來源太多了,又中立客觀,至理而顯。另(*)提醒與重申,圓環緝煙事件#經過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事件#經過二二八事件#事件爆發-2.1緝菸血案2.2圍攻專賣局2.3公署衛兵開槍事件)之相關條目段落之引述"來源"多為此段之來源,讀者點閱"引言-首段"時內鏈此相關條目,完全可知來去,還可順索"來源"。還有B故意不提提查緝私菸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鎮壓此228的子條目,這些條目編上多久了,都核實討論N次了,條目當然可參證,其"來源引用"如是指"同事項",當然更是一體適用。至此,當知可旁證此第3點之"來源"引述是多的數不清,如果Barter84再ㄠ說-沒有引起28日的民眾陳抗、而導致了(228)此事件-這些"字"的來源之神羅輯,那我只能說他是屈解"原創"意涵,不知"修詞"之作為。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5日 (四) 19:16 (UTC)回复
(:)回應Chinuan12623,
  1. 根據「維基百科:可靠來源」說明:「BBS和新闻组的帖子、Wiki的内容或者Blog上的留言都絕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這是因為我們無法知道它們究竟是誰寫的。對於Wiki的情形,文章的內容可能在任何時刻發生變化,而且沒有編輯人員監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實。Chinuan12623竟然一直在轉述wiki內容,請不要鬧笑話了!--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1:17 (UTC)回复
  2. Chinuan12623推的陳展版本與其他相關條目內容又有不同,拉其他條目來當自己版本的墊背,這是牛頭不對馬嘴
  3. Chinuan12623應該做的是將整段陳展版本連同引用來源,一五一十、逐句逐段核實佐證,是非對錯一目了然,這麼簡單的事就不要再逃避了!而不是一直在那裡「長官公署衛兵開槍鎮壓」又「長官公署衛兵開槍鎮壓」又「長官公署衛兵開槍鎮壓」...唱個不停而任人解讀,沒有人想看長長的個人作文。--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1:17 (UTC)回复
(:)回應
上面有重申,圓環緝煙事件#經過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事件#經過二二八事件#事件爆發-2.1緝菸血案2.2圍攻專賣局2.3公署衛兵開槍事件)之相關條目段落之引述"來源"多為此段之來源),你看不懂-相關條目段落之引述"來源"多為此段之來源)這字嗎?
光你最新的這句話-閣下連維基百科最基本的方針要求都做不到,將陳展版本的各句引用來源一五一十交代出來都做不到),就夠讓人瞠目結舌。才前說很不想再回你話,重覆跳針,跟你對話很累。而你老毛病,當你質疑為人打臉後,趕快又轉移話題,沒完沒了,現在又來。Barter84你要看懂我字我意,不要當社群都白,陳展版本只增加入三段-1.主因。2.導火線肇因。3.228當日經過),每段都有來源、可供查證與中立性措辭,也沒原創,都說N遍了。至於陳展版本中"未改"原版本之各句,更不需跟你交待來源,因他已放了一年,你不是一直反對編修與阻擋管理員執行編請,那不就代表陳展版本中"未改之原版本之各句是可靠穩定之版本",你不要再自打臉了。另維基之"引言"編修又有一說,因它是摘述自"內文"要點,所以可免或少註來源,而它是引點子來看續(文)),所以更要精述,B你是老維基,可不要為了闡述與堅持你自己的觀點,搞的論述讓人哭笑不得。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2:27 (UTC)回复
(:)回應Chinuan12623,
敝人已經說過:沒有人想要看長長的個人作文,只要將整段陳展版本連同引用來源,一五一十、逐句逐段核實佐證,是非對錯一目了然,這是維基條目的編輯做法,要寫到條目裡就必須這樣做,連這樣也在逃避,顯見閣下的陳展版本根本不堪檢驗。--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5:52 (UTC)回复
如眼睛看不清楚,去戴眼鏡,你要的答案,我上面都說了。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6:30 (UTC)回复

(*)提醒,Matt Smith之後明確表示:「敝人想了一下之後,覺得還是應該按照方針WP:非原創研究WP:可供查證來處理,否則大家各有各的意見、沒有共識,沒完沒了。」[28],請管理員依照維基百科方針裁決。--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5日 (四) 10:38 (UTC)回复

(:)回應,這要再打B臉。他以Matt Smith先此說法來擋說是支持他看法,我回說M非要撤他提意,僅是列參,B不信,故我通知M,M示:敝人對於WP:NOR和WP:V的引用沒有刻意針對哪一方,是打了B臉。為讓B死心不再誤解。我特地@Matt Smith:既然Matt Smith未"撤修"他原提之意見,他對本人及S099001提的"4"個字微修我倆也認同併修,合理視為認同陳修之版本,加之其先前表示-目前的修改方案似乎是「主因(失政和民怨)寫在前,導火線(緝菸血案)寫在後」,這樣應該符合大家之前討論的結果了)之意,故將其列為認同陳展之版本。如有他想也煩請告知。)因Matt Smith未回覆另有他想,故據上列為認同支持,至當合理。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5日 (四) 19:16 (UTC)回复

(*)提醒,上個月18日已經跟管理員提醒過[29]長期到各個條目跟隨陪伴Chinuan12623的S89176與Ebay5678,這次又是一起跟進來投票附和,長期以來,Chinuan12623就靠這招試圖攻城掠地。--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5日 (四) 10:50 (UTC)回复

(:)回應,這就要說B的二套標準,跟他同意見的都沒問題,跟我同意見的都有問題,他找來的Qqqyyy、Mapayna是傀儡,WildCursive對本人的離題、起底與人身攻擊之言論,都沒向我道歉還質疑S89176與Ebay5678二人,WildCursive三番二次連知S89176來參論,等S89176說了話,Barter84確貼文質疑說S89176大篇幅發聲熱心幫人讓人疑,讓人丈二金鋼。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5日 (四) 19:16 (UTC)回复
(*)提醒S89176在維基百科的編輯主要是為了支援Chinuan12623而存在[30]Ebay5678和Chinuan12623在真實世界相互認識,在關鍵時刻,長時間不編輯的Ebay5678就會突然出現跳出來投票支援[31],請管理員能特別注意。--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0:42 (UTC)回复
(※)注意,B說Ebay5678和Chinuan12623在真實世界相互認識?我要說個重話,在真實世界我要認識他,見過面談了話,吾人惡斃,然誣謊之人是不得善終。B可去申請你懷疑的三人"用戶查核",你前說可用手機引匿,無妨,查核員可將固定與移動址都調出比對,查如有分身關係,永封,如無,B永退,乾脆一點。二次討論(5:1、6:1),都僅B你1人獨反,不覺自己的問題很大,還再僵再扯。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1:15 (UTC)回复
(:)回應Ebay5678在維基百科才註冊帳號,還沒有進行任何編輯以前,Chinuan12623就已經知道Ebay5678的訊息[32],請Chinuan12623向管理員說明自己跟Ebay5678的關係,不要四兩撥千金用幾句話撥掉。--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1:52 (UTC)回复
(:)回應不要說你沒看過,不知道,在你我相關討論中我連結過好幾次,文明的維基-善意推斷。上次你們最後指向是Ebay5678沒問題,而WildCursive說S89176沒問題是實質參論228,還通知他參論,結果是他講了話換你扣帽S89176,現在你再扯Ebay5678,你等腦筋是怎樣,條目論述無方,批人一流。重申,以前至今在"真實世界"我沒見過Ebay5678認識談話,如有吾人惡斃,然Barter84若一再誣謊影射此,將不得善終。但Barter84的維友是不是都是"真實世界"有認識的還多次聯誼,他心裡自知。順提我從不參加維基各群組與聯誼,因我認為私誼(嚴重點是拉黨結派)會影響編輯之客觀與中立性。我想以後我不再回答Barter84誣謊影射Ebay5678與S89176的問題,超級無聊沒水準,有意見趕快再去申請"用戶查核",有,我退維基,沒有,你退,一翻兩瞪眼。要沒這膽,少扯、閉嘴。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2:07 (UTC)回复
(:)回應,根據Chinuan12623的連結,Chinuan12623自稱:「你和很多人都知Ebay5678和我空中相識的一份緣......我要他開討論頁,幫他套用戶頁參用,就是希望他多與維基人交流」。Chinuan12623幫Ebay5678套用戶頁參用是在2014年5月31日[33],Chinuan12623要求Ebay5678郵票同好傳圖也是在2014年5月31日[34]請問Chinuan12623是在什麼時候就跟Ebay5678相識?何時就知道他是擁有哪些郵票的郵票同好?請不要閃躲問題。--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6:55 (UTC)回复
(*)提醒Chinuan12623,上述問題閣下若執意選擇逃避回答,就等於坐實了Ebay5678和Chinuan12623在真實世界相互認識的認定,而且還是在Ebay5678編輯維基百科之前的事,更何況這件事已經展示過連結證據[35],除非閣下把該連結頁面存檔弄消失。--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7日 (六) 18:06 (UTC)回复


(~)補充,「蘇州宇文宙武」的支持理由[36]這是帶有觀點的"我喜歡",管理員應該熟知這在維基百科的討論是沒有理據價值的。另一個表示支持的S099001,敝人回應他,不只有這項,這個版本錯誤一堆,還請他回頭去看一下,不要放任諸多錯誤以訛傳訛。之後S099001就停止在討論頁內回復相關討論,沒有再表示意見了,就法律面而言,不同意就要聲明異議,不異議則視為承認。請管理員查明。--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5日 (四) 11:05 (UTC)回复

(:)回應,他们二人回答的意見比DYK支持票的內容還多:
1.我觉得Chinuan12623的版本不错,可以接受,故而表示支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2.針對B君3月4日一部份的留言回應:當時照片看來,民眾似乎不是單純和平的請願,如果參考條目2.3節公署衛兵開槍事件,「長官公署開槍掃射」個人認為和使用鎮壓是差不多;如果您認為一定不能使用鎮壓來處理「請願」,那麼改成「示威請願」[69],會好一些嗎?《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臺灣學術網路第五版【眾說紛紜】條[70]釋義:「各式各樣的說法紛亂不一致」,應該可以用於那些的確都差很多的統計。--S099001 💬 2018年3月10日 (六) 08:28 (UTC)
大致上仍支持現陳展版本。--S099001
3.第一次聽到Barter84的神羅輯,你說一、我要回二,你講三、我要跟四,要沒答,就代表以前講的都不算。請問這版本從3月3日陳展後,內容有變過嗎,既然沒有,這頁面上一群提論也認同此方案之人,為何要再配合你的質問,如沒再重新回應,就都不算數,他們都白,就你天才,大家都認為來源足,內容也中立客觀,修詞也再三斟酌,連Matt Smith都未"撤修"他原提之意見,就你還僵在那;從你這神羅輯,足證你是非理性溝通之人。三天前我就很不想再回你話,重覆跳針,跟你對話很累,你的立論可能只有你懂。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5日 (四) 19:16 (UTC)回复
(:)回應Chinuan12623,該各帳號的討論結果,敝人在上面的(~)補充已經說明得很清楚了,而且Matt Smith經敝人提醒後(Matt Smith後來說:「敝人想了一下之後,覺得還是應該按照方針WP:非原創研究、WP:可供查證來處理」),既然Matt Smith已經要求應按照方針WP:非原創研究WP:可供查證來處理,討論當然是以後面的說法為準,這是常識根本無須爭辯,請Chinuan12623遵守方針規定,不要再轉移話題。--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0:54 (UTC)回复
(:)回應我覺得Barter84你真的是狀況外,我為什麼肯定Matt Smith不會"撤修"他原提之意見,更不會同你說的會反對"陳修版本",又為何說了Matt Smith是守信之人。我和你不同,維友是要互相體諒,我只能說Matt Smith在頁面上說:敝人對於WP:NOR和WP:V的引用沒有刻意針對哪一方),他已經給了你面子,又我說將他列同意票,如有他想也煩請告知。)但Matt Smith未回覆另有他想。他真的已經很顧及你面子,我如是你,我不會再扯進他,讓他難做人。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1:29 (UTC)回复

(*)提醒,Barter84連續二次在討論頁重覆貼文,請其移除,置之不理,連帶本人也要重覆回覆,故善意移除B之二處重覆貼文編摘-善意移除B之二處重覆貼文 有意見請向管理員反應 1.浪費頁面 2.擾亂編讀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5日 (四) 18:35 (UTC)回复

  •   警告Barter84,1.不要把"228討論頁"的內容拿來這裡重複貼問,管理員看得到那邊內容,請停止這邊之貼文,雙方停述,讓管理員清閒,清靜頁面。2.討論截止後,是要讓其完整資料交管理員判讀,請不要亂插貼文,破壞時序影響判讀。3.考完試、投完票,就是收卷計票、由權責人員後續作業,餘人員離開會場,請不要擾亂。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2:27 (UTC)回复
  •   警告Chinuan12623,不要雙重標準自己搞大量重覆貼文,自己把"228討論頁"的內容拿來這裡重複貼,還敢說別人,Chinuan12623自己警告別人的話就自己吞下去!(例一:[37][38]、例二:[39][40]、例三:[41][42])--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6:15 (UTC)回复

  • (※)注意要找到有人像我這麼有耐性回你話,前面還曾就你提問一問一答,幾乎是沒有了:
而此段後,我不再回覆。理據:你二邊、多邊問,我不必也二邊、多邊回答(貼)嗎,算了,我是無法一直就Barter84跳針重覆之問題來回答,我不是複背機,無此功能,B不是在跟我討論,是要把我搞弱智,我的情商無法應付他,此議題就此停述,恕不奉陪。但由此讓我了解一件事,由他來寫228維基,真的很危險,我不知道有誰能把他導正回來,WildCursive是偏激之人,Winertai是固執無標準之人,或許Matt Smith可以,他是理性之人,有助於Barter84。此段同示228討論頁。
餘爾後Barter84可能又要犯老毛病的"離題"發言,不過應不脫離以下之範疇,請到-Barter84對228討論常重複跳針而曲解之事項-來對照,均有詳細答覆。本次討論,停述。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6:30 (UTC)回复

  • (:)回應Chinuan12623,所謂「但由此讓我了解一件事,由他來寫228維基,真的很危險」,寫228維基大搞重覆,閣下顯然在說自己。Chinuan12623將警總公布的外省人死亡、失蹤、受傷數字,在維基條目裡一文三貼;另外又將新聞報導公布的外省人死亡、失蹤、受傷數字,同樣在維基條目裡一文三貼證據在此,直接在條目裡面跳針、重覆、玩洗腦戰術,誰才危險?--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18:22 (UTC)回复
  1. ^ [二二八和平週教學手冊-二二八事件發生的原因-第一節 政治的壟斷與失政]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2. ^ 二二八事件其根本原因則是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臺灣以來一連串「失政」所導致文化部-臺灣大百科全書

Barter84誣指Ebay5678進維基前已認識Chinuan12623(在真實世界相互認識)

(:)回應

  1. Chinuan12623在上面第一句話就說:「去年Barter84就指Ebay5678是我分身傀儡」,很莫名其妙,敝人何時說過E是C的分身傀儡這種話?請Chinuan12623將證據拿出來,請將敝人說過Ebay5678是Chinuan12623「分身傀儡」的證據拿出來!這點可以交由管理員檢視看看是誰在胡說。
  2. 敝人在上面提請Chinuan12623解釋的問題(於2018年3月16日 (五) 16:55 (UTC)留言)很簡單就能夠回答,根本不需要躲避、不用牽扯其他方面轉移焦點以及搞複雜,除非當中真有內情不能說,否則請Chinuan12623誠實回答定能幫助釐清解除疑惑,對自己與社群也有所交代,管理員一看閣下的回答就能判斷當中的問題所在,敝人不相信這問題有那麼難以回答。--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8日 (日) 16:27 (UTC)回复

(*)提醒看不出你是個男人應有之行為

  1. 你沒說過「分身傀儡」?一個大男人敢想敢做不敢認,是誰屢次質疑的,去爬梳這一年來的相關討論,你等質疑過幾次,你們嘴吧說來擾亂視聽,真要送查核還怯步不敢送,我是好心來"自清自送查核"來解你疑惑,誰知等查出是沒問題,現在你反大放厥詞說是我自己將其定義成被誣指分身。怪栽!
  2. 反覆跳針要我回覆你問題,有那一句那一題我沒回到,一直煩覆貼文,迫使本人無奈停論,避免浪費時間與資源,與影響情緒。
  3. 既然你對我的回答都不滿意,是個大男人就來三頭對質一翻兩瞪眼,我若早識Ebay5678(在真實世界相互認識)我退維基(含今天前都未見識他),然是你誣指我二人,你永離維基,時間地點由你決定,乾脆一點,不要讓我看扁你,僅會影涉批鬥(人)一流,論述(事)無方之人,專搞擾亂視聽之事。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8日 (日) 17:22 (UTC)回复
(:)回應 Chinuan12623,
  1. 敝人請Chinuan12623拿出連結證據,而不是請Chinuan12623"打字",請弄清楚!敝人以多種理據提請管理員Antigng代為查核的對象是S89176。而Chinuan12623稱敝人指控Ebay5678為「分身傀儡」完全是Chinuan12623望文生義自己個人下的定義,還將此戴別人帽子、還自己送Ebay5678查核並自以為是把查核理由推給別人,敝人則根本完全沒有理睬Ebay5678的查核進程,查核進程只有關注S89176,底下連結證明所謂Ebay5678的查核(查分身傀儡)盡是Chinuan12623自己在那邊獨自操作[43][44],到現在Chinuan12623還持續在模糊焦點誤導管理員。

  2. 既然Chinuan12623選擇閃躲這些問題,敝人只好再貼一次.....根據Chinuan12623的留言,Chinuan12623自稱:「你和很多人都知Ebay5678和我空中相識的一份緣......我要他開討論頁,幫他套用戶頁參用,就是希望他多與維基人交流」[45]。Chinuan12623幫Ebay5678套用戶頁參用是在2014年5月31日[46],Chinuan12623要求Ebay5678郵票同好傳圖也是在2014年5月31日[47]請問Chinuan12623是在"什麼時候"就跟Ebay5678相識? Chinuan12623"何時就知道"Ebay5678是擁有哪些郵票的郵票同好?請Chinuan12623不要屢次閃躲這些問題。--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9日 (一) 09:35 (UTC)回复
  • (:)回應真的讓人發火,想飆罵三字經,你看不懂字是不是-Ebay5678和我空中相識的一份緣),空中是指哪,虛擬、維基、群組、臉書...,還是你要把他說成"坐飛機"認識,我如早見過他人,在二人都進維基前的真實世界就都認識,那叫"空中"嗎?我還跟你再交代請他自傳圖套用戶頁參用之前是否已相識,何時知他是郵票同好,Ebay5678沒有編輯留訊之前就能知道Ebay5678的某些訊息?你很白,這還要說嗎?(WildCursive也是跟我空中相識,為什麼叫我前輩學長,而我也知他以前在哪做過什麼,難道是在用戶頁才看的到。點說這樣,你再裝傻也無救了!)都說這麼清楚,誰在閃躲這些問題,你是眼茫就戴眼鏡,看不懂字意,就再去讀書,真的快讓我火冒三丈。你說要提請管理員Antigng代為查核的對象是S89176,但上個月WildCursive才說S89176沒問題,是實質參論228之人,還通知三次他來參論,你們二個隊友要不要打個架,看誰說的對以誰為主,你沒說Ebay5678?去將你等人用戶頁及228討論頁與管理員處,去爬梳說了多少質疑Ebay5678身分之事,或許你又要說叫我連結出來,不必,我沒那麼多閒工夫再陪你扯,在維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連上個月又再吵S89176一次,現在又吵Ebay5678,連-Ebay5678和我"空中"相識的一份緣)這麼白的話都不知其意,我前面也有強調-至今都未見過他人,你是都故意不看,來亂的嗎,連"引言-首段"編修已回答你N遍的答案,都還裝傻重複提,你要怎麼談修維基。層次、格調、水平要注意,不要讓人看低你。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9日 (一) 11:08 (UTC)回复
  • 該說都說,裝嚨裝傻沒用,三人到真實世界對質,時間地點仲裁人你挑,誰說謊誣人,誰就退出維基,看是誰正義領然,誰巧言令色,你如無膽對質,就住嘴,去看清楚我的說明。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9日 (一) 11:21 (UTC)回复
(:)回應
  1. 根據上面Chinuan12623的說法[48],Chinuan12623與Ebay5678互相認識之處,Chinuan12623以籠統的方式表示指虛擬、維基、群組、臉書......
  2. 敝人的第一個問題:「請問Chinuan12623是在什麼時候就跟Ebay5678相識?」Chinuan12623回答:「你很白,這還要說嗎?
  3. 敝人的第二個問題:「Chinuan12623何時就知道Ebay5678是擁有哪些郵票的郵票同好?」Chinuan12623相同回答:「你很白,這還要說嗎?」
  4. 敝人要求Chinuan12623:「請Chinuan12623不要屢次閃躲這些問題。」Chinuan12623回答:「都說這麼清楚,誰在閃躲這些問題,你是眼茫就戴眼鏡,看不懂字意,就再去讀書,真的快讓我火冒三丈。
  5. Chinuan12623一開頭就罵敝人:「真的讓人發火,想飆罵三字經,你看不懂字是不是
  6. Chinuan12623與Ebay5678之間的關係要求Chinuan12623解釋,看來使用模糊戰術抵抗得很厲害!--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19日 (一) 17:09 (UTC)回复

(※)注意我上面都說這麼清楚,還特別舉例(WildCursive也是跟我空中相識,為什麼叫我前輩學長,而我也知他以前在哪做過什麼,難道是在用戶頁才看的到。點說這樣,你再裝傻也無救了!),其實這舉例就已經同給所有的答案,會"空中"相識-就是沒見過面聊過天 ,而維友訊息之獲得,不必然是顯示於當事人之"用戶頁"才看的,反倒多於維基"空中"相識後,經由其"維基聚會、維基群組、他人轉述、聯訊交流、相關討論頁"...來獲得,但Barter84故意不見不解不提這一段,很糟糕。順帶提醒,本人從不參加"維基聚會、維基群組,因我怕會因私誼影響編撰之客觀與中立性

又Barter84常會拉個連結,好像是充分的佐證,就意指Ebay5678和S89176他二人只投我的票,卻故意不說他二人也"創建條目",也對"其他條目投票",操作手法粗糙。然後指別人不常寫228條目,就沒資格來討論,但是反觀他找的人呢,分身魁儡,WildCursive跟他只會影射批鬥質疑他"人"
不思檢討,竟還在上面嘴皮說我在採模糊戰術抵抗,有誰能救Barter84。我本這事告一段落後要閉關半年清心,Barter84你也一起消失維基去看看書,以你現在的語文理解能力,與對人之偏頗程度,不宜在維基,暫離維基對你是好事,對維基也好。 
再讓Barter84回憶一下。去看看你去年找來的Qqqyyy、Mapayna經二次查核確認為傀儡或真人傀儡被"永封"後,你是"沒有向我道歉",也不見你向管理員求情輕懲,你很無情,但我和Outlookxp都還"幫Qqqyyy向AT求情",這可看出"你我心胸與格局差異之大"

(*)提醒Barter84你要別人尊重你之前,要學會尊重他人。你讓我這厚道之人都想開罵人,就知道你是多糟糕,先自省你的言行吧。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9日 (一) 18:05 (UTC)回复

(:)回應Chinuan12623,

  1. 請不要將討論頁變成個人抒發的心得留言板。
  2. 敝人提問的2個問題,Chinuan12623不願正面回答,相信社群自有心證。
  3. Chinuan12623稱:「而維友訊息之獲得,不必然是顯示於當事人之"用戶頁"才看的,反倒多於維基"空中"相識後,經由其"維基聚會、維基群組、他人轉述、聯訊交流、相關討論頁"...來獲得」、「本人從不參加"維基聚會、維基群組,因我怕會因私誼影響編撰之客觀與中立性」。Chinuan12623先前稱:「你和很多人都知Ebay5678和我空中相識的一份緣」

    根據維基歷史貢獻顯示[49]在Ebay5678剛註冊完還沒有說話之前、毫無任何編輯及上傳圖片之前(2014年6月1日以前)[50][51],Chinuan12623就知道Ebay5678是大清紅印花郵票的同好,還求Ebay5678上傳圖片到維基[52]、還留言給Ebay5678表示:「佩服閣下有這麼多珍票」[53],這些都是發生在Ebay5678剛註冊完還沒有說話之前、毫無任何編輯及上傳圖片之前(2014年6月1日以前)的事。Chinuan12623先前稱:「你和很多人都知Ebay5678和我空中相識的一份緣」,(1)請問Chinuan12623先前使用哪種管道(請明說)得知Ebay5678擁有大清紅印花郵票的訊息?(2)Chinuan12623如何得知Ebay5678上來註冊維基百科為了貢獻大清紅印花郵票的訊息?如上證據顯示,Ebay5678編輯維基百科以前的個人郵票收藏嗜好及聯繫方式,Chinuan12623絕對是知道的。--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20日 (二) 10:12 (UTC)回复

Ebay5678、Chinuan12623維基(空中)初識對話一覽表

(※)'注意'我本不需摘錄相關對話內容,因Barter84這老維基人都找得到源頭連結,也看過這白紙黑字很好判斷,但他是在裝傻,真連結,但說謊話(故意不說-閣下"如有"以下藏票...這些字),來誤導社群,很可惡。Ebay5678註冊後,我問閣下"如有"以下藏票或清晰圖片...,當他陸續大量傳圖與擴文後,正常人都知他是這方面行家,除非是白痴、故意裝傻要抹黑之人

  • (*)提醒協助新人是我,抹黑新人是Barter84。從以上摘述,都可了解我们二人素昧平生而於空中相識,因Ebay5678的巨量傳圖編文,是只有白癡才會看不出他是這方面的行家,也只有居心頗惻之人才會去影射批人,這種人實在不應留存維基,因為心態不正之人,寫的條目提的意見都是歪的。社群知Barter84為何不敢三人對質嗎,因他本知真相,但鬼扯蛋他玩的很高興很爛,維基應唾棄這種不文明之抹黑技倆,驅逐此種劣幣。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20日 (二) 12:02 (UTC)回复

(※)注意

  • 2014年5月30日 (五) 15:56 Ebay5678註冊 (自從註冊日起至6月1日(日)06:12 Ebay5678的第一次編輯以前,Ebay5678完全沒有在維基百科留下任何訊息
  • 2014年5月31日 (六) 12:42 Chinuan12623留言給Ebay5678:「閣下如有以下藏票或清晰圖片,煩勞傳圖於條目分享。謝謝~ 1.紅印花十寶:....」[54]Chinuan12623這時候早已經知道Ebay5678可能有紅印花十寶這類珍貴郵票,難道有神通嗎?
  • 2014年5月31日 (六) 20:03 Chinuan12623留言給Ebay5678:「佩服閣下有這麼多珍票」[55]Chinuan12623此時就已經知道Ebay5678擁有這麼多珍貴郵票,還因此表示佩服Ebay5678,難道有神通嗎?
  • 2014年6月1日 (日) 06:12 Ebay5678這時候才第一次在維基百科進行編輯[56]
  • 2014年6月1日 (日) 07:29 Ebay5678這時候才第一次在維基上傳圖片[57]
  • 如上證據顯示,Ebay5678本身在編輯維基以前的個人郵票收藏嗜好及個人聯繫方式,Chinuan12623絕對是知道的。--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20日 (二) 17:11 (UTC)回复

不明究理很糟,但要多善意推斷

跟你說了幾次不要用文字彩編,是論理,不要搞的頁面眼花瞭亂。
Barter84你稍動動腦,你看Ebay5678在2014年5月30日(五)15:56註冊起-5月31日 (六)12:42共21小時,他有可能都沒編寫"紅印花"條目嗎?當然是寫很多,能寫珍票內容多又詳實,以我過來人經驗-他是同行有書又有票,且看他上面的留言表(寫到紅印花似乎快瘋狂了,但沒關係),但他僅擴修"文",我才會在年5月31日12:42問他(如有以下藏票或清晰圖片,煩勞傳圖於條目分享)。那又為何Ebay5678在5月30日-6月間擴編了紅票幾萬字,獲推二次DYK與優良條目,為何未見此間Ebay5678之"編輯歷史"(編輯歷史從-5月30日(五)15:46‎ Chinuan12623直接跳到~7月20日 (日) 08:56‎ 中华爱国阵线),這就是你曾質疑我找有傀儡分身紀錄的人暗指Ebay5678這件事[58],但但事實上是Ebay5678他被冤枉誤解,也因為這事,乌拉跨氪於7月15日全數刪除Ebay5678於0530-0628之紅印花條目所有編輯,連同Ebay5678其"編輯歷史"也一併移除
去年當你在向Outlookxp告狀懷疑Ebay5678跟我的關係時,我已不知向你等回應幾次,但你、W和二個魁儡緊咬不放,所以我故意在Outlookxp處說了此事,因Outlookxp和很多人都知Ebay5678和我空中相識的一份緣(紅印花結緣),我是希望由Outlookxp來告訴你,或你去問他(因我如何說你也不會信),Outlookxp說過:我是個會尊重眾人多數意見、有民主素養的人,你可放心他是個正人君子),你認為他是隨說的嗎,奈何你等之胸襟如此窄惡,另人腕惜!
你的壞毛病,就是不斷重複別人已回覆過之事,好像對方都不回答,很有問題,也喜歡亂點連結,就段章自釋,來誤導社群;你要糾舉一人,也要舉證完整,不可掛一漏三來拼湊。還有喜歡拉人來助陣,又都所託非人。WildCursive還加碼把去年5月遭管理員由管理員以非屬於條目討論、臆測、攻擊性話語之討論,遭警示不宜而刪除之文故意略修來復貼,來影射批人是警總,最近更衊指是軍公教既得利益者,層次之低落,在管理員二次規戒後,W似已收斂其乖張行為,有句話說物以類聚,希望是正向之累聚,而非揪惡之沉倫。再次點你,一般人既敢說可當面對質,就是心無罣礙坦蕩之人,我還真想見你嘴臉,因我從你此結票後之發言誣指Ebay5678跟我的關係,即可觀你是會歪曲方針、貶人尊己、不視眾議之人,進而影響你討論之客觀性與編修條目不善偏頗之處,如因要你屢次對人誣指行為負責,而離開(暫離)維基來自省,對你與維基不失為是件好事。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20日 (二) 19:32 (UTC)回复

(:)回應

  1. Chinuan12623為此事做說明時,請附上相應的連結證據做為自己的佐證,讓別人得以依連結證據進行判斷,而不要說東邊連西邊。
  2. 2014年6月1日 (日) 07:29 Ebay5678這時候才第一次在維基上傳圖片[59],而Chinuan12623早在2014年5月31日 (六) 20:03就留言給Ebay5678:「佩服閣下有這麼多珍票」[60],這根本不合常理。
  3. Chinuan12623在2014年5月30日 (五) 03:05創建「紅印花加蓋暫作郵票」並進行密集式編輯[61],當日‎Chinuan126232的最後一筆「紅印花加蓋暫作郵票」編輯於15:46,10分鐘後的15:56,Ebay5678註冊加入維基百科[62]很明顯當日稍早Chinuan12623的預先創建條目與當日稍晚「Ebay5678加入維基百科」成為維基人之間有關連性--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21日 (三) 11:28 (UTC)回复

(:)回應

  1. 就如Chinuan12623所說,乌拉跨氪全數刪除於0530-0628之紅印花條目所有編輯,但是Ebay5678上傳圖片到維基共享資源的"時間紀錄"全部都還在[63],Ebay5678第一次上傳圖片是在2014年6月1日(日)07:29,Chinuan12623早在前一日的2014年5月31日(六)20:03就告訴Ebay5678:「佩服閣下有這麼多珍票」[64]5月31日(六)20:03之前的紅印花郵票條目內容版本也不可能用文字顯示Ebay5678擁有這麼多珍票,到底Chinuan12623是怎麼知道Ebay5678有這麼多珍票?若非當事人根本無法解釋。
  2. Chinuan12623稱自己集郵40年[65]為了買紅印花郵票花了巨資[66]收集紅印花卅餘年[67]還說「「紅印花郵票」在郵界聲譽崇榮,無人能及,而有華郵之寶、與中國、東方最珍貴郵票之稱譽」[68]並表示「集郵四益-怡情、益智、儲財、會友」[69]Chinuan12623早在2014年就已經留言給編輯紅印花條目的夥伴Ebay5678,說:「佩服閣下有這麼多珍票」[70],Chinuan12623和Ebay5678在維基百科合作多年,Chinuan12623如此不惜代價長期研究愛好紅印花郵票,退休有餘力,這麼多年過去,怎麼可能不知道這號人物、也不設法前往一探究竟、大飽眼福、鑑賞一番?如今Chinuan12623卻說含今天前都未見過Ebay5678[71],如果真的是如此,則實在太神奇了。--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21日 (三) 17:26 (UTC)回复
  3. 另一項則是由Chinuan12623主編的「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條目[72],Ebay5678則是在編輯摘要中註明以協助Chinuan12623的名義,密集編輯「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條目[73]而且Ebay5678還跟Chinuan12623一樣做法,就是同樣前往高雄鳳山陸軍官校裡面拍照,並將圖片上傳維基[74],配合度這麼高,還要花費車資,在維基百科試問有幾人能夠做到這樣相挺?而且還稱都不相識、外面都沒有連絡?
  4. 以上幾點原因都不是讓敝人一開始就發覺有疑點的所在,而是長期中斷編輯的Ebay5678,在議題討論時(討論議題由Chinuan12623主持),Ebay5678時常突然間出現在討論頁表態,出現的時間點非常精準[75],能適時來個支持+1(跟Chinuan12623同一方),Ebay5678怎麼會屢次知道在哪個地方要計票?在什麼時間前要表態?如果沒有這一點令人高度起疑的情形,也不會探索出如上種種懷疑、更不會在這裡花時間力氣討論到他。--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22日 (四) 12:28 (UTC)回复
  5. Ebay5678在維基上傳一張日期標明為2014年8月9日自己的作品照片,是Ebay5678前往「鳳山陸軍官校」裡面所拍攝的校歌石碑[76][77]而Ebay5678於2014年8月9日動身前往「鳳山陸軍官校」的這一天,恰巧是「陸軍官校專科五期」的同學們回到母校「鳳山陸軍官校」舉辦「同學會」總共有590人參加[78][79][80],是陸軍官校的一大盛事而會秉持動機在維基百科選定創建「陸軍官校專科五期」條目,長期維護編輯逾500次,在別人討論頁自稱黃埔人的用戶Chinuan12623[81][82][83],再怎麼說本身應不至於跟自己創建的陸官專科五期條目沒有關係。--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23日 (五) 17:27 (UTC)回复

下面文字是Chinuan12623原本放在上面某個位置的留言,經Chinuan12623修改一些內容後直接從上面抽掉、修改日期並搬到下面來置底,這是Chinuan12623在討論頁慣用的一種取巧方法。--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25日 (日) 17:20 (UTC)回复


(※)注意因Barter84跳針重複相關問題,故下挪合併回覆上面二個意見,避免浪廢頁面;此段後不再回覆Barter84問題,因裝睡裝死的人是叫不醒。
  1. 乌拉跨氪2014年7月15日表示,Ebay5678被舉報之編寫紅印花郵票侵权内容已移除。
  2. 乌拉跨氪2014年7月16日表示,现退回至Ebay5678编辑"前"之紅印花郵票條目之编辑版本。
  3. 乌拉跨氪刪除之Ebay5678於0530-0628之紅印花條目"所有編輯",與其"編輯歷史"之"連結",應是"無人"能尋,我功力沒那麼好,你去找乌拉吧。
  4. 我在年5月31日12:42問他(如有以下藏票或清晰圖片,煩勞傳圖於條目分享),至5月31日(六)20:03我回Ebay5678:「佩服閣下有這麼多珍票」期間,這"8小時"他傳的珍票,甚至到6月28日他傳的珍票當然很多,但在Ebay5678他被"誤解冤枉後,因他辛苦擴編(0530-0628)的紅印花郵票條目數萬"文字"全被刪管理員刪除,所以他認為沒必要將他"珍(真)票"傳於"維基共享",而向美國總部提出已傳圖片全刪之要求,至於6月1日的二筆"紅印花郵票八枚全套"他沒刪動,因那不是真票只是圖片,因那是每個人都可以抓到的圖,他在意的是因被誤解,所以他不願分享他手上"珍(真)票"而以。摘當時用戶發現後之留言(Wetrace-關於許多圖片刪除:許多「百年郵票圖片」已經被英文維基刪除,經了解 刪除理由是「『圖片提供者』自提刪除」。看來,應是這位熱心新人主編所提供的珍藏圖片)。
  5. 我的對頭Jarodalien見Ebay5678幫我擴編此條目後,當然仇視Ebay5678並除"紅印花郵票"為快,提了二三次撤優特條目,Ebay5678被"誤解冤枉也是Jarodalien舉報。幸我勸他放下情緒,他於6月底起陸續回傳"維基共享"之"珍(真)票";條目部份暫由我與他人做修補,但"紅印花郵票"他究竟比我行家,我還是請他回編,7月下旬他再回編,才有8月15日提特色8月29日獲選,Jarodalien不死心於2016年10月23日再提撤,仍高達18票支持維持。
  6. Barter84你這集郵門外漢,當不知"紅印花郵票"之珍貴,而Ebay5678外語跟電腦能力強,沒二個月之維基編輯能力早超越我,他沒後續強力貢獻,是維基損失。"紅印花郵票"條目能完成,我敢說沒他是不可能,他涉獵已久,從他傳的手上某些真票,就震攝了我,他願意不計恩怨來完成此條目,心胸之大,非你可比;雖然我們去年本有機會於台北國際郵展見面,還是因故錯過見面親識,以前還會鼓勵雙方可藉旅遊之便照傳相片於維基資源共享,這就是互助與嘉惠維友,就連昔稱我學長前輩而現在翻臉的WildCursive也曾協編陸軍官校",還請我多寫"軍事"條目(摘W給我之留言-我已看過"陸軍官校"全文並予增修,但不確定首位臺籍校長是全或劉。樓上所提於其他條目重疊之部分可刪減,並繼續增加臺灣時期的資訊)。然B等人猜疑心重仍窮追猛打我二人之關係,你以為他都不看維基不知道嗎,氣度而已。Barter84亂猜Ebay5678進維基前已識我,在台灣長期研究紅印花集郵家少說有五人,誰規定我都要去認識,猜疑心重,你要自重,才能贏的他人尊重,你心眼氣度太小,編寫維基實不適宜,會走偏不客觀
  7. Barter84常會拉個連結,好像是充分的佐證,就意指Ebay5678和S89176他二人只投我的票,卻故意不說他二人也"創建條目",也對"其他條目投票",操作手法粗糙。又老拉連結,文不及義的質疑「陸軍官校專科五期」動機,殊不知管理員管理員Outlookxp已論此條目並鼓勵擴善此條目,而管理員Antigng也處理過此條目沒有宣傳之問題。另指別人不常寫228條目,就沒資格來討論,但是反觀他找的人呢,分身魁儡,WildCursive跟他只會影射批鬥質疑他"人"。再次提醒,此事件Ebay5678是被冤枉的
  8. 如果乌拉也沒法子,你可考慮來個三人對質,讓心術不正,老愛質疑批"人"者來離開維基。但Barter84可不要犯了老毛病,當A題被戳打臉後,趕快又補個B問出來轉移焦點;當無法抹黑我與Ebay5678至今確實未見過面之事實,趕快再補一些影射質疑來乎巄我與Ebay5678的關係。再摘管理員給你等人之規制-A.請以文獻為依據,而不是個人身分。B.人身的指責請不要。C.連結影射編者個人背景並作無關指責而非就條目內容論事涉違反文明方針,請在牽涉條目爭議時保持冷靜,緊守文明、善意推定等原則。D.所謂「濫編自己所屬社團與認識者甚至被加害者條目」、「警總」之類指控,與編輯條目了無關係,這種指責使條目僵局更形惡化,更抵觸文明、人身攻擊方針。
停述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25日 (日) 02:44 (UTC)回复

(*)提醒請管理員能認知Chinuan12623與Ebay5678的種種關聯、並密切注意其在討論頁長期串聯的行為。這兩帳號在維基百科各條目已經互相配合多年,多次在單一條目討論頁上演搭檔引導共識的情形也不避諱,請管理員能加以留意。--Barter84留言2018年3月25日 (日) 17:20 (UTC) 回复

提醒

新闻放上ITN后,别忘了去讨论页加{{ITNtalk}}。--Techyan留言2018年3月18日 (日) 17:34 (UTC)回复

推薦您成為用戶查核員

Manchiu自薦或獲提名為中文維基百科用户查核员。您可以表達支持、反對或其他意見

--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1日 (三) 04:24 (UTC)回复

之前我與另一名用户在编輯版面上有一些誤解,但现時已經達成共識,麻煩管理員解除返保護狀態,谢谢

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8年3月22日 (四) 08:01(UTC)

關閉一個存廢討論

我看有個上個月的存廢討論已經到期(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2/10#怪誕小鎮角色事物列表),希望管理員可以把它關閉,因為我已經補充來源,雖然還沒全部完成 - George6VI留言2018年3月23日 (五) 01:24 (UTC)回复

多謝幫忙,另外能否協助移除這裡的提刪模版?應該是重定向造成的問題 - George6VI留言2018年3月25日 (日) 08:16 (UTC)回复

邀請出席維基百科編輯馬拉松(女性藝術工作者)

送你一个亚马尔半岛!

  亚马尔半岛
(つ°ω°)つ #Yelets (Разговор) 2018年3月25日 (日) 13:58 (UTC)回复
爸爸去哪儿 (第五季) ,台灣不是中國領土請求重寫外海外方面「Gatedtomd留言2018年3月25日 (日) 17:48 (UTC)回复

在这全域调查中分享您作为一名维基人的见解和意见

WMF Surveys, 2018年3月29日 (四) 18:59 (UTC)回复

香港維基媒體用戶組的訊息

Manchiu君台鑒

感謝閣下參加本用戶組。本用戶組必須完成制定宗旨的程序,方能得到基金會承認。鑑於在去年3月提出的宗旨並不符合用戶組運作的實際狀況和社會環境,且未得到用戶組成員的公認,有成員提議修改宗旨,上述議案已於元維基展開,歡迎閣下提出意見。您也可以在元維基、IRC頻道或Telegram群組獻議。佇候示覆。

順頌

台祺

春卷柯南歡迎客官刻石留名 ( ) 2018年3月31日 (六) 14:38 (UTC)回复

有申請維基帳號,但時常用IP編輯算不算傀儡?

如題,某位用戶自己有申請帳號,但是很少用帳號編輯,之前有被封禁一次,之後幾乎都用IP編輯,有一次是主帳號跟IP同時使用,這樣算不算傀儡?--Naturenice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10:17 (UTC)回复

給您的星章!

  原星章
您好,由於閣下站務貢獻良多,有意提名您成為維基站務專家,未知是否願意接受?多有打擾。 AT 2018年4月1日 (日) 11:56 (UTC)回复
@AT 已经提名。--云间守望淡出中,有事请发邮件 2018年4月3日 (二) 10:26 (UTC)回复

首先要向管理員你講聲感謝,其實昨天已經想向你反映問題,但沒有時間所以才拖延至依家先向你反映,因在馬德鐘版面的代表作一欄上不能達成共識(其實之前係成功 達成共識,但唔知點解該用户突然違反承諾),所以我認為最好做法就是避免把該項資料加入在內(可以既話應暫時刪除代表作的資料,因存在爭議性),但該名用户不斷分身開不同ip去加入資料,完全唔理我的勸告,而且佢好似將wiki版面當成fans page,按照佢自己的個人喜好隨意更改資料,尤其是角色性質,有部分劇集明明只係配角但卻寫成特别演出或客串,而且在劇集跳躍生命線佢竟然只寫馬一人係領衍主演,完全無視另一男主角何廣沛同女主角(正路男女主角都會係領衍主演),所以我希望管理員可以對馬德鐘版面實施全保護(因該名用户會繼續不斷分身開不同ip,半保護對佢無效),麻煩唒啦管理員。

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8年4月2日 (一) 01:51(UTC)

管理員你好,由於版面的全保護時限已完結,為了避免再次引發編輯戰,建議延長版面的全保護時限,經常麻煩你真不好意思。

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8年4月11日 (三) 03:35(UTC)

请临时半保护条目歌手2018直至周五22:00

RT,反复被越南IP用户破坏--Dabao qian留言2018年4月4日 (三) 13:08 (UTC)回复

(:)回應:请求延长保护期限,解封后继续被越南IP用户破坏。--Dabao qian留言2018年4月12日 (四) 12:56 (UTC)回复

Re:User talk:MidnightSun2400#您好

根據Wikipedia:元維基用戶查核協助請求Steward_requests/Checkuser#[email protected],您如何得悉其為SiuMai傀儡?--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4月5日 (四) 05:34 (UTC)回复

北学派

请阁下将北学派文章回退到破坏前的版本好吗?这个维基的规则呀。 螺钉留言2018年4月7日 (六) 05:51 (UTC)回复

请问阁下为何将北学派保护到匿名IP的版本?螺钉留言2018年4月7日 (六) 12:41 (UTC)回复

三明治女孩的逆襲沒保護

謝謝您保護三明治女孩的逆襲這個頁面,但是否沒加入,導致保護無效,希望你能加入讓條目確實受到保護,不被IP用戶破壞!謝謝 YENHAO留言2018年4月8日 (日) 01:06 (UTC)回复

林先生廟

Manchiu君,請問這筆是否誤操作? Kou Dou 2018年4月10日 (二) 23:26 (UTC)回复

唐登傑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唐登傑」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该页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討論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適合维基百科。請参与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讨论期间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

葉俊榮

我見到新聞及對照編輯,確實有假引用[84][85],你封錯了人。之前加入這筆編輯的用戶,在別的條目曾被我發現是假新聞、反Wikipedia:生者傳記,但屢勸不聽而被我封過,還去PTT的維基版對我做人身攻擊。--Outlookxp留言2018年4月12日 (四) 23:59 (UTC)回复

沒看清楚,當初以為他刪除頁面有提過的內容,以為是破壞。--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3日 (五) 13:47 (UTC)回复

我以防止此事為任務[86],臺灣網路已夠穢土了,維基不要這樣。只要他人能體悟到[87]謗議庸何傷?—Outlookxp留言2018年4月13日 (五) 22:52 (UTC)回复

是的,這次錯誤很大。[88]--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5日 (日) 03:21 (UTC)回复

我在維基最痛恨的就是這種事情[89],附帶一提那IP是之前被封的User:Fauzty。--Outlookxp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10:12 (UTC)回复

提醒:通过此次维基媒体调查分享您的反馈意见

WMF Surveys, 2018年4月13日 (五) 01:42 (UTC)回复

有關吳霆謙

您好。吳霆謙又再次亂改袁文傑年齡 [90],並擅自刪除本用戶頁面的留言 [91],勞煩閣下處理,謝謝。 -- Iron Daruma留言2018年4月14日 (六) 16:30 (UTC)回复

《维基百科政策简报》2018年4月号

過去一個月(2018年3月15日至4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29項,已通過有12項。
  人事變動

  方針指引變動

  方針指引小更改——沒有經互助客棧討論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简报由《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编撰小组借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于 2018年4月14日 (六) 18:11 (UTC)回复

关于侵权条目

您好,感谢阁下处理盛一伦条目的侵权版本,但是该条目的侵权版本包括:49149162至49090658,以及期间所有版本;49149358单个版本;49150672单个版本。阁下只删除了几个版本,不知是否因为我的提报有误?如果提报属实,烦请删除其余侵权版本,谢谢!(P.S. 这个侵权党真是丧心病狂,管理员辛苦了)--胡蘿蔔 倡议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作为动员令主题 2018年4月15日 (日) 04:25 (UTC)回复

WP:RRD

不要緊,不要緊。我反而要感謝閣下刪除了我提報的336筆RD1和1筆RD2。可以預先跟閣下説的是,未來數天RRD有機會再出現在下提請刪除RD1內容。因爲在下目前正處理香港學校類條目的格式問題。--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熱烈慶祝中文維基百科的百萬條目 2018年4月15日 (日) 10:38 (UTC)回复

辛苦了!--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6日 (一) 13:25 (UTC)回复

近日我從信箱接到一消息

說我封禁某人後,他在某BBS論壇聯合社群要故意來搗蛋。剛剛看我封禁的IP,應該是真的。--Outlookxp留言2018年4月15日 (日) 13:31 (UTC)回复

我覺得你誤會他了,我單純是個人行為,第一次知道維基是這樣編輯的,也同時深深體會到這個審查制度的偏頗,開眼界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0.204.64.242對話貢獻)於2018年4月15日 (日) 23:21加入。

我們有足夠能力應付一切破壞:)--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6日 (一) 11:21 (UTC)回复

授予維基助理主編榮譽

恭喜!您現在已經符合維基助理主編的最低要求;通过申請榮譽審核後現在授予 閣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維基助理主編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後如果要申請更高級的榮譽請再到維基百科:維基榮譽/申請與變更申請。

授予人:—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熱烈慶祝中文維基百科的百萬條目 2018年4月16日 (一) 16:58 (UTC)回复

關於封禁

你掉轉了兩者的封禁時間了  囧rz……--1233( T / C 2018年4月17日 (二) 12:52 (UTC)回复


好像沒有?後者是傀儡永久封禁,前者封短暫就可以⋯⋯--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8日 (三) 02:13 (UTC)回复

過濾器正規表達式提示

參見此irlike "aaa|bb"代表包含aaa或bb,irlike "aaa|bb|"代表包含aaa或bb或空字串,而任何字串都是被空字串匹配的,因此這樣會攔截到所有編輯。--Xiplus#Talk 2018年4月18日 (三) 04:52 (UTC)回复

您的反馈意见很重要:最后一次提醒您参与全域维基媒体调查

WMF Surveys, 2018年4月20日 (五) 00:51 (UTC)回复

有关保护泛美运动会的内容

我已经提供了内容,是总理出席了开幕式,并没有总督的出席,显然是内容错了,一个错误的内容为什么要保护,不能更改。

致管理員的提醒

管理員您好,您保護錯頁面了,不是西部濱海快速公路交流道列表,而是芳苑交流道,管理員可能是被重定向帶錯路了  囧rz……TimChen 2018年4月25日 (三) 14:08 (UTC)回复

繆德生八百壯士衝突案

  • 前次繆德生"編輯戰"的主因,因"討論頁"而有解決,並獲長久以來的穩定版本,Mydjsound視而不見,不見前次管理員中和節解涵義,與"眾人"共修之版本意涵,屢次添加入前次"編輯戰"將憶測、影射、非主要死因之內容,茲意擾亂破壞,煩請閣下處理。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4月28日 (六) 05:35 (UTC)回复
討論頁中完全只有Chinuan12623該人的發言反對,根本未取得任何共識,不知為何屬於「茲意擾亂破壞」。且繆德生之死,警方與檢方認為與阻擋救護車等情狀很有關係,並不是Chinuan12623所言的非主要死因。Mydjsound留言2018年4月28日 (六) 05:45 (UTC)回复
  • Mydjsound屢次將八百壯士衝突案之個人"臉書"內容及媒體之引述摘入,我已幾次回退,甚至舉例-如果彭文正、邱毅在"臉書"說看到警察、民眾被打細節,媒體也轉,維基可寫嗎?他還裝傻神回-你寫邱毅啊,我有更多,幾百則,大家一起寫啊),請管理員注意。
我引用的不是個人臉書,我引用的是新聞報導。你少醜化了。我是回應「少用恫嚇了。你寫邱毅啊,我有更多,幾百則,大家一起寫啊,反正只要合乎方針都可以寫」合乎方針的本來就都可以寫,這只是我對他恫嚇的不滿,並表達我對維基百科自由度的看法,不能定於他個人之言。他不但恫嚇、並涉及刻意斷章取義,非常不可取,入人於罪,極為惡毒。請管理員參考。Mydjsound留言2018年4月28日 (六) 06:05 (UTC)回复
  • 從前次繆德生"編輯戰"中,我們了解有些媒體會扭曲事實,故維基人在取捨來源時,自應判別正確與否,不可因個人政治、立場、喜好而有所偏頗。就以此八百壯士衝突案報導(一名警察在試圖把拉扯大門的鐵鍊剪掉時,而失足滑倒險象還生,民眾鼓掌叫好),看似民眾幸災樂禍,但其實相反,我看此視頻三次,竟是該員警持大鋼剪差點剪傷民眾,復用鋼剪甩擊民眾,而失足滑倒險象還生,所以民眾鼓掌叫好。事實只有一個,但偏頗報導會完全走樣,很可怕。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4月28日 (六) 06:00 (UTC)回复
我認為如果沒有合理資料,不應該單就「個人臆測」、「個人觀看影片的心得」亂編亂寫,而Chinuan12623一直運用這個方式,把報導原文恣意亂改亂寫,請管理員參看編輯紀錄。Mydjsound留言2018年4月28日 (六) 06:15 (UTC)回复
1."網路"播報、臉書內容 還有民視報導你很採信,你應多看其他新聞,未獲警方證實勿入 2."視頻"可用心來看,"新聞"也可用嘴來說歪 3.不要移除有"正確"來源內容。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4月28日 (六) 06:39 (UTC)回复
還好意思說「未獲警方證實勿入」,你採信警方的話?警政署的受傷人數統計也被你刪除了多少次?之前還說「受傷人數搞不好增加,未確定人數就不能寫」,你刪了多少次了,你的標準莫名其妙、隨時更動,不知道哪一句可取。基本上只要八百壯士施暴的醜態都不能寫,或者盡量美化、淡化到你喜歡為止,請管理員參看編輯紀錄,格外明顯。Mydjsound留言2018年4月28日 (六) 06:54 (UTC)回复

繆德生、八百壯士衝突案(舉報Chinuan12623六大罪)

  1. Chinuan12623一直編寫,說繆德生兄長認為死因「非因外力」,繆德生兄長並非法醫,如何單憑臆測得知死因?且檢警方面,認為繆德生之死「與隊友阻擋救護車」等情狀很有關係,已經調查其隊友,多次傳喚不到,已經移送檢察官偵辦。並不是Chinuan12623所言的「非因外力」,本人已設法與Chinuan12623溝通,但Chinuan12623屢勸不聽。Chinuan12623個人為反年改的退役軍官,應知避嫌之理,孰料反而繼續設法美化反年改成員傷害繆德生之行徑,使維基百科喪失公信力,其罪之一。
  2. Chinuan12623一直設法將繆德生隊友造謠「六七個警察追趕繆德生」一節刪去。隊友稱「今天只要宣布他死掉,我直接講說警察殺人」、「警察不逼他不追他,他不會爬上去不會摔下來。」但事實上只有一名警員,非但沒追趕,還一直提醒繆德生不要爬牆,也試圖去接住繆德生。Chinuan12623死命地將此一節刪除,試圖為其掩飾,將反年改隊友犯行刻意抹除,心態極其可議,毫無正當理由,尤其Chinuan12623本身即為反年改的退役軍官,不但不思避嫌,還大言不慚,自稱討論頁有共識(事實上毫無共識),純粹只是為了反年改隊友撕裂社會、誣害警員的惡行護航,其罪之二。
  3. Chinuan12623一直加入繆德生兄長認為「三立政論節目主持人廖筱君的言論激化族群,這對國家社會不是好事。」等字樣,還有其女兒的心得「所有軍人都不是滿分的父親,他們把部分的自我奉獻給國家,每個世代有著他們故事,如同上一輩難以融入年輕世代,只對爸爸說,我相信你,也希望你做你喜歡的事情。」等大量冗言贅句,完全在褒揚軍人美德批評三立新聞、廖筱君,與本條目完全無關,已設法與Chinuan12623溝通,勸他勿加入此等冗言贅句,但Chinuan12623屢勸不聽,讓維基百科「變成表揚軍人痛罵三立新聞百科」,其罪之三。
  1. 原先有記述八百壯士大鬧醫院的目擊者(臺大醫院醫師)證言,各家媒體新聞亦有引述,並有附上新聞來源。但Chinuan12623執意將此目擊者證詞屢屢刪除,說違反方針,但目前不知所犯何條,他亦無法舉出。本人一直努力持續溝通,但依然被Chinuan12623堅持刪除,試圖掩蓋八百壯士侵入醫院,殘害病童的暴行。其罪之四。
  2. Chinuan12623胡亂加入「(視頻顯示)該員警持大鋼剪差點剪傷民眾」導致民眾不滿等字樣,如果他不是在場的八百壯士,此種行徑完全屬於臆測、與單純屬於Chinuan12623的心得感想,但屢勸不聽。Chinuan12623說他並不在場,只是利用「用心去看」,就可以得知抗議民眾的想法。此說詞詭異之極,根本是「通心術」,非科學範疇,其言論非常荒謬、無稽。而且此例一開,以後編輯者都可以透過「用心去看」網路影片,來臆測他人心中想法,洵為維基之大害,Chinuan12623的作為,將維基百科變為「瞎猜百科」,其罪之五。
  3. Chinuan12623一直在「經過」中加入一些「傷者妻子的事後感想」,感想內容是「丈夫軍中只要有事就會放下家庭,如今斷指後,讓他覺得替國家犧牲不值得。」Chinuan12623乘機寫下最喜愛的「表揚軍人」,完全與本節無任何關係,讓事發經過成為「大兵手記」,除了歌功頌德之外毫無事實,也與條目毫無關係,屢勸不聽,其罪之六。

Chinuan12623在此二條目中,脫序行為甚多,屢勸不聽,自得意滿,繆德生條目中專寫一些莫名其妙甚麼「袍澤之情」、「含淚唱軍歌」的話,卻把繆德生的死輕描淡寫,將反年改隊友的惡行抹去。還四處以當兵為榮,網友意見稍有不同,辱罵另名網友為「井底蛙」,痛罵「井底蛙,你去走94天、3600公里,每天40公里看 3.86台海危機隨時準備上戰場,但看一群憤青不想當兵」,無人提到「台海危機」,無人提到「不想當兵」,他卻開口亂罵,全然醉語夢囈,胡說八道。

八百壯士衝突案中,一直修到都是八百壯士的回應跟理念,滋事過程幾乎都刪去,非常偏頗不公。煩請管理員查處Chinuan12623的破壞行徑。感謝您。Mydjsound留言2018年4月28日 (六) 05:47 (UTC)回复

  • 請使用VIP進行處理,另外,請提供證據證明Chinuan12623為反年改的退役軍官。--1233( T / C 2018年4月28日 (六) 15:56 (UTC)回复
  • 我不希望1233隨Mydjsound起舞。前幾個月有二、三人在扯鬥此,現在換人了是嗎,此些,至少有三位管理員對此發表過看法,我的討論頁也部份摘述過,我希望Mydjsound不是某人指使來炒舊的議題。還有Mydjsound要把別人的文字看清楚,不要瞎湊,斷章起意,很糟糕!Mydjsound在上面誣說我是「反年改的退役軍官」,還說有詳看過"繆德生"討論頁,煩請把他的眼睛再擦淨看清楚,該"繆德生-討論頁"我已明示過,怎會視而不見:(摘-我雖不能代表軍公教,但類似這種會有污衊軍公教傾向者,我能說就說,導正觀念。你能支持年金改革,每個人也行,我要有說反對改革的話嗎,你找出來。摘-我前與他人論述:我是贊成合理改革,1.可降低優存利率但不應廢除2.可降低所得替代率3.在職多繳,延後退休4.此次年改要求可長可久,下次不可再來,政府要是信用破產,政經危亡)。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4月29日 (日) 15:50 (UTC)回复
建議您閱讀相關中立度方針。我自有一套。我只會提供技術支援。我只會根據方針行事。--1233( T / C 2018年4月29日 (日) 15:55 (UTC)回复

Talk:MCV EvoSeti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访问已删除内容查询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4月28日 (六) 10:43 (UTC)回复

Anti228相關的永久封禁

WP:SPA指的是Single Purpose Account,有擾亂的嫌疑,而非持續出沒的破壞者呀...--1233( T / C 2018年4月29日 (日) 14:54 (UTC)回复

顯然是用完即棄的傀儡帳號--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30日 (一) 17:13 (UTC)回复

有關一個匿名長期破壞用戶

您好,此匿名破壞用戶 [92] 以不同 IP 位址破壞條目多時(2016年8月開始)[93][94],現疑似又再活躍 [95] ,而協助處理的管理員可能忙於私事,故勞煩閣下跟進,謝謝。 -- Iron Daruma留言2018年4月30日 (一) 16:02 (UTC)回复

已封--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30日 (一) 17:12 (UTC)回复
該用戶的新 IP 位址 [96] 。 -- Iron Daruma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00:30 (UTC)回复

Special:用戶貢獻/DivotusMaximus

您的想法真的和我一樣!--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3日 (四) 08:35 (UTC)回复

修订版本删除请求

您好,我在WP:RRD请求删除顏聖冠两个版本间所有版本,您可能没注意到,只删除了最新的一个版本;侵权内容是 2017年6月21日 (三) 07:01‎ (UTC)加入的,请求删除44859716以来的28个修订版本,谢谢--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2018年5月6日 (日) 10:51 (UTC)回复

謝指出!!--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6日 (日) 16:00 (UTC)回复

建議

建議不要在白紙保護的理由使用{{pp-create}},因為看起來很奇怪(您可以在未登入的情況下嘗試編輯看看就知道了)。--Xiplus#Talk 2018年5月8日 (二) 12:18 (UTC)回复

好像沒大問題  囧rz……??--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9日 (三) 01:14 (UTC)回复

因為跟其他保護不一樣,白紙保護的理由會顯示在介面上,而且被嵌入在另一個模板內,這時在模板之中顯示另一個模板我覺得怪怪的,而且顯示的資訊也重複了。--Xiplus#Talk 2018年5月15日 (二) 10:48 (UTC)回复

關於Kerolf666 不當刪除本會提供之電子煙訊息,敬請恢復保留中字影片,謝謝!

使用者Kerolf666,重複刪除本會翻譯英國國民健康署電子煙支影片,表示該影片翻譯來源不可靠。 影片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8-OHLsluy0

依照使用者Kerolf666的論述,本會官網所提供之相關資訊全都為不可靠資訊?該youtube頻道我本人為經營者,且影片開頭表明翻譯者是我本人,代表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翻譯,翻譯內容均正確無偏差或延伸解釋。

此為中文介面維基百科,敬請管理員將版本恢復至提供英文及中字之版本,讓中文使用者能有更好的訊息取得,謝謝!

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 秘書長 王郁揚 0982-225-140


首先請注意Wikipedia:利益衝突Wikipedia:维基百科不是什么#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強烈不建議您提供自己所屬的機構所製作或翻譯的內容。我不是說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的翻譯絕對不可靠,而是貴單位不是英國國民健康署,先不論有沒有利益衝突(我認為有),已經不符合Wikipedia:可靠来源#非中文的来源裡提到的「請盡量直接引用該文獻之直接連結或是對公眾發行的翻譯本,而不是編輯者自行翻譯的版本。」了。另,維基百科的帳號只能代表一個人,如果您要自稱本會的話,難保不會被封。 -KRF留言2018年5月8日 (二) 14:24 (UTC)回复

敬請協助,正確的用詞為電子「煙」,而非電子菸,此部分我們無法自行更正,非常困擾,煩請管理員協助將電子「煙」調整為正確用詞,謝謝。

如題,非常感謝!

2018年太平洋颱風季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人身攻擊,已由B dash留言)於2018年5月9日 (三) 15:1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Bolaven 留言2018年5月9日 (三) 08:58 (UTC)回复

马来西亚大选于新闻动态

您好,在这里要要求阁下为马哈迪放字词转换。我不确定大陆是不是用马哈地(好像是马哈蒂尔),但是新马都用马哈迪,如果放置字词转换才能使各区域的人看懂,请迅速更正,谢谢。 angys 2018年5月10日 (四) 06:58 (UTC)回复

熱帶低氣壓04W生成

趕快編輯 WU MING YI留言2018年5月12日 (六) 02:58 (UTC)回复

2018 04w TC

你好,你封鎖了2018年太平洋颱風季的條目封鎖了,請問可以解放嗎?如不,請加放熱帶低氣壓04w下去,它已生成。🙏🙏🙏

118.166.43.49的編輯有造假惡搞的地方

如這筆編輯他故意亂改年份[97],在英式早餐寫「貴族們的食物則是以布丁為主」這類惡作劇的話,看IP段與愛亂翻食物像是Jessechi。--Outlookxp留言2018年5月13日 (日) 00:08 (UTC)回复

您好,关于User:Gszq的封禁

请您注意封禁日志,从去年2月起至今,该用户至今已有六次因违反文明方针被封禁(另有数次违反其他方针被封禁),可以认为短期封禁无助于其改变,故此请您重新考虑缩短封禁是否合适。--Aoke1989留言2018年5月14日 (一) 12:54 (UTC)回复

《維基百科政策簡報》2018年5月號

過去一個月(2018年4月15日至5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30項,已通過有18項。
  方針指引變動

  方針指引小更改——沒有經互助客棧討論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简报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于 2018年5月15日 (二) 00:48 (UTC)回复

討論已進行約一日並持續中且支持維持方佔明顯多數卻被粗暴趁隙移動是故意無視與挑戰社群

建議先依「WP:VPD#如何看待“台湾问题”被移动至“台湾统独议题”?」與「Talk:臺灣問題#建議改名:“臺灣統獨議題”→“臺灣問題”」移回臺灣統獨議題,待至少一周後或更長時間再看共識如何。正當程序該被尊守,而非被故意遊戲;維基規範應被尊重,而非被當眾踐踏。--WildCursive留言2018年5月17日 (四) 15:38 (UTC)回复


臺灣問題

請協助加回{{命名}},感謝。ŚÆŊŠĀ即使感動了蒼天,時光未返。 2018年5月21日 (一) 01:08 (UTC)回复

看了討論頁,似有爭議-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31日 (四) 03:54 (UTC)回复

關於二二八事件引言編修緣起

  1. 討論依循2017年各式討論之眾議成果,與2018年元月份二二八事件全盤式修編討論之精神與延伸。
  2. 2018年1月3日提案編修,獲通過與執行編輯請求。"引言-首段"加入肇因:在「二二八事件是臺灣於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發生的事件」,後緊加入「1947年2月27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28(次)日的陳抗傷亡,更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該请求管理員本於2018年2月15日參考上述討論結果已修改。
  3. 後因Barter84仍有異議,屢次要求管理員不要執行"編請",管理員本圓融之善,故暫回退,請大家續討論有結果後再補回(摘:那我先行回退,待你們的討論有結果後再補回-管理員Manchiu2018年2月19日)。是而於2月20-28日起再後續編修之討論,有將"肇因、主因、228當日經過"依序列入該段之議。
  4. 於3月1日依前項之議擬定「最初版本」,賡續徵求意見,"逐次"修訂"版本來陳展",理想狀況如無異議或全共識,提請管理員徑行編輯,然如有意見,則陳展至3月14日二週,以"方針-共識"獲有"絕大多數認同"之版本,來提請編輯請求。
  5. "逐修版本"係由Chinuan12623依討論要點提出概廓,並有Matt Smith、S099001提出修訂意見,而成為"陳展逐修版本",續提為"編輯請求"之版本。
  6. 依討論結果提出"編輯請求"-本次之「引言-第一段」討論自2018年1月3日迄今日止,近有二個半月時間,前次有5:1認同,本次有6:1支持。本編修之長時篇討論,能得出"決大多數"之認同支持,誠屬不易,可作為爾後敘論之樣本。二二八事件引言首段編修已討論結案,結果是-6支持、1反對。請管理員依共識方針-共識應採纳多數人的意见,重大修改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執行"編輯請求"
  7. 條目迄今未再有人提出探討,應可將當前版本視為穩定,亦即解編後除有足證之需,維友自當不應輕啟修編,免再生編輯爭議。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25日 (五) 16:13 (UTC)回复

(-)反对過兩個多月,Chinuan12623又挑戰其他人的記性與意志力,當作爭議不存在,想要再度發起突襲闖關。

「引起隔天28日的民眾陳抗」<<<這句話就錯了,查緝私菸不當,27日晚上就引起大量民眾包圍警察總局、憲兵隊抗議了,這資料網路上到處都能查到,根本無需爭辯,請管理員不要放任其一直在製造原創語句、製造條目問題。

之前在二二八事件討論頁已經講得很清楚[98]

  • 敝人對此編修版本的回應:根據維基百科:共識方針:「共識總趨向於為中立性與可供查證性的實現和確保,提供最好的方法。」Chinuan12623這種編修版本,被要求提出可靠來源卻一直故意閃躲,這種提不出引用來源、不能提供查證的原創研究版本,已經明確違反「維基百科:共識」、「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維基百科:可供查證」三項方針。
  • 「蘇州宇文宙武」的支持理由[99]是屬於帶有個人觀點的我喜歡,這在維基百科的討論並沒有理據價值。其充其量只有立場表態,並沒有回應敝人的留言、沒有討論交流的事實。
  • 「S099001」先表示支持,但是在經過敝人的說明:這個版本錯誤一堆,不要放任諸多錯誤以訛傳訛,請他回頭去看一下。之後S099001就停止回復相關討論,沒有再表示意見了,在討論上沒異議則視為接受敝人的解釋。
  • 「Matt Smith」在經過敝人提醒後,轉而表示:「敝人想了一下之後,覺得還是應該按照方針WP:非原創研究WP:可供查證來處理」,討論過程中觀點發生變換,則是以後面的說法為準。此與敝人認為陳展版本應完全詳實的交代引用來源、並能查證的說法一致。
  • Chinuan12623」、「S89176」、「Ebay5678」這三個帳號長期以來到處共同附和、共同配合投票的情形,在上個月(註:當時為2018年2月18日)就告知過管理員Manchiu[100],這三個帳號在這裡依舊依樣畫葫蘆。
  • 提案發起人Chinuan12623聲明:「很高興本次是以討論來代替投票」[101],然而根據「維基百科:共識」方針說明:「論點質量的權重高於論點所代表人數多寡的權重」、「我們的目標是提出有說服力的理由來作出決定,而不是根據公開支持的比重來作出決定」,顯示共識的確定取決於各論點的理由質量及說服力,而非各種論點的人數多寡、更非這種以各類理由形成支持與反對兩邊的人數多寡來決定。--Barter84留言2018年5月26日 (六) 01:24 (UTC)回复
  • 上述討論頁內容已清楚呈現各該用戶的論述情況,詎料Chinuan12623至今還在其用戶討論頁號稱6支持1反對之假象呼叫管理員[102]Chinuan12623停留在討論頁討論過程之中途階段、拿明顯已經過時且不正確的片面信息來要求管理員執行其編輯請求、挑戰他人查證能力、陷管理員於不義。--Barter84留言2018年6月2日 (六) 16:29 (UTC)回复
  • 請Chinuan12623不要考驗管理員的查證能力,拿討論過程中間、在其他維基人發現問題而改口之前的意向,來要求管理員執行有問題的編輯請求,陷管理員於不義。--Barter84留言2018年6月20日 (三) 10:16 (UTC)回复

Talk:百阅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访问已删除内容查询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23日 (三) 02:45 (UTC)回复

誠邀閣下參與2018年香港維基人孟夏聚籌備討論

兩方都有要改善的地方

見我寫的[103],我是認為都不理人的管理員不好。—Outlookxp留言2018年5月29日 (二) 04:35 (UTC)回复

你講得對,老實說我感到有點報復的味道,錯用了權限介入自己的編輯爭議。--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31日 (四) 03:53 (UTC)回复

讓我回憶說些事好了。我是2004年加入維基百科的,不過多半我只是以IP編輯棋類、近現代人傳記。我記得當時2005年到2006年間量產了許多管理員[104][105],當時選舉很容易,贊同理由也多是這人編輯很多、很熱心之類。但後來,產生了一些管理的莫名問題,那時代產生多半的管理員多只淪為掛名,我還看過從來沒執行過站務的(我稱為「佛系」管理員),而有些除惹惱人被罷免外,有些還淪為長期破壞者。--Outlookxp留言2018年5月31日 (四) 09:39 (UTC)回复
這個網站發展越來越成熟,可能是老一輩的沒有適應、趕上改變,一直用舊方法處事,好像不太好。--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日 (五) 08:26 (UTC)回复
說罷免後,臺灣管理員會少一個,我認為沒差,因為大多數都不做事。--Outlookxp留言2018年6月11日 (一) 00:52 (UTC)回复
太陽會照常升起的!臺灣社群又不是依著一個人,一人定國的事不會在這兒發生吧。少了一個人社群會脆弱,這種托辭弄得在玩政治一樣。--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5日 (五) 05:17 (UTC)回复

您好

[106]是否应当被删除?--偷窥ACU的用户页吵吵跋扈 2018年5月29日 (二) 11:16 (UTC)回复

中國省級行政區面積列表

中華民國台灣為獨立國家, 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單方面將別國劃入所屬領土並不合法, 國際間並沒有任何國家認可.

台灣現在依然為獨立國家, 這是不用多說的事實. 請將(中國行政區台灣省)錯誤部份刪除.

--Krapoihcgniy留言2018年5月30日 (三) 14:04 (UTC)回复

香港維基媒體用戶組的訊息

Manchiu君台鑒

感謝閣下參加本用戶組。本用戶組必須完成制定宗旨的程序,方能得到基金會承認。3月底修訂用戶組宗旨的議案現已截止。但是由於本人的表述有失誤,未能即時確認結果,請移玉步至元維基專頁複檢。完成複檢後,用戶組即可請求基金會承認。耑此奉達,佇候示覆。

順頌

台祺

春卷柯南歡迎客官刻石留名 ( ) 2018年6月1日 (五) 14:04 (UTC)回复

关于54.253.27.60

从whois信息来看,这可能是amazons的EC2VPS,很可能是proxy,虽然不能完全确认是public proxy,有没有需要加长封禁期?——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3日 (日) 07:54 (UTC)回复

 ,謝謝--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4日 (一) 10:10 (UTC)回复

关于158.132.0.0/16申訴

本人認為封禁158.132.0.0/16不合理,該些IP被Link You指在多個自資院校條目破壞。

為此,這IP段(香港理工大學)被提報到Schoolblock封禁

然而,本人經了解,看不到有胡言亂語,或者破壞的元素,新增的內容是負面的,但仍有可靠來源支持。

本人認為Link You言過其實。158.132.0.0/16主要在[107][108]活動。

所以,如果要封禁,應該提出證據,證明有破壞的行為的存在,而那些行為如何抵觸破壞方針。[109][110][111]

本人建議管理員可以考慮撤消封禁。謝謝。

--Howbunbun留言2018年6月4日 (一) 04:39 (UTC)回复

IP段多次參與編輯戰,編輯習慣看來是同一人--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0日 (日) 02:22 (UTC)回复

Link You似乎在香港城市大學條目持續地進行有意降彽百科素質的編輯,甚至有擾亂性編輯之嫌。

[112]

但又不知怎樣定義破壞,所以未知應如何處理。

--Howbunbun留言2018年6月4日 (一) 04:39 (UTC)回复

優我女團刪錯版本

要刪除的不是49851072而是49851072之前的所有版本...-某人 2018年6月7日 (四) 06:41 (UTC)回复

好的--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0日 (日) 02:21 (UTC)回复

給您的星章!

  反破壞星章
感謝行政員 Manchiu閣下迅即有力且極具效率之果斷協助和處置作為,謹此由衷表達敝人個人及對您盡心維護維基世界編輯秩序之謝意。 Kriz Ju留言2018年6月8日 (五) 16:26 (UTC)回复

謝謝--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0日 (日) 02:21 (UTC)回复

劉桂芳

想向管理員請教一下wiki內的列表内容是否應該盡量簡化,避免過於複雜?

舉例説若演員在某一劇集內飾演多於一個角色是否必定需要另開新一行表示,一行內寫完角色就不可?

@202.40.137.197202.40.137.198Stevencocoboy 所謂「簡化」只是將資料堆放在一起和懶於整理,而所謂「複雜」亦只是不熟悉表格運作。 -- Iron Daruma留言2018年6月9日 (六) 10:48 (UTC)回复
@Iron Daruma 公平起見,這問題留待管理員處理吧,其實「簡化」並不是如你所講咁將資料堆放在一起和懶於整理,即使放在同一行亦能清晰將每一個角色敘述出來,效果同另開新一行並無分別,但若果另開新一行既話維基版面將會增加較多元組,既然較小元組已能清晰表達意思又何必每一個角色都另開新一行呢? 這樣恐怕有畫蛇添足的意思。User:Stevencocoboy留言2018年6月10日 (日) 01:39 (UTC)回复

您好,請教

您好,附佛外道條目,您變更保護版本,表示要回到爭議發生前穩定版本。但該版本並非爭議發生前版本、也非當下版本。還請您移駕過目相關說明。感謝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6月10日 (日) 03:34 (UTC)回复

管理員您好,相關說明在此,還請方便時移駕過目。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6月10日 (日) 09:59 (UTC)回复

您好,我是看到該條目有較大爭議,因此主動把條目版本回退到編輯戰發生前一段時間的版本,以圖減少爭議實施保護。為此造成誤解深感歎歉意!--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1日 (一) 12:43 (UTC)回复

(:)回應-Manchiu您好,先謝謝您的回覆,及以管理員角色服務社群。您提到「條目版本回退到編輯戰發生前一段時間的版本,以圖減少爭議實施保護」。在下善意信任與理解您,請您採取行動,依WP:保護方針重新確認、調整保護版本。
  1. 依據WP:保護方針,「管理员通常会保护当前的这个修订版本。但是有时这样做会鼓励故意编辑一个会发生争议的版本从而引发编辑战,此时如果有编辑战发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员可以恢复到这个版本。」
    1. 這次被保護的版本,並非當前版本,也非「编辑战发生前的版本」。恐怕形成「鼓励故意编辑一个会发生争议的版本从而引发编辑战」。
    2. 正如在下先前所列出,並請您過目「選擇版本有誤」的問題。您選擇的版本,並非「爭議前穩定的版本」,而是「爭議之所以發生的版本、爭議本身」。
    3. 若您選擇「爭議前」的穩定版本,以圖減少爭議實施保護。應是2018年5月5日-A版穩定,或者2018年6月1日-B版穩定
  2. 況且,Walter Grassroot添加內容的爭議,我們在條目討論頁多所討論。在下請求Walter Grassroot回覆舉證,但後來Walter Grassroot未再回覆。後來又維持刪除後版本約9天。--------依據WP:共識方針:「這一義務適用於所有編者:假如編者已停止在討論頁內回復相關討論,便可以假定共識已經形成;而假若編者無視討論頁內容,而繼續編輯或回退爭議性內容的話,便可能會為爭議性的編輯負責從而招致制裁。」--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6月11日 (一) 23:54 (UTC)回复
(?)疑問-Manchiu您好,還請您具體回應說明,問題在於您在一個多小時後所變更保護的版本,一則管理員罕見有此作法,二則雖然罕見也許可理解,但該版本並非您所表示希望的爭議前穩定的版本。在下也請您採取行動,保護實際 爭議發生前穩定的版本。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6月13日 (三) 00:34 (UTC)回复
(?)疑問-Manchiu您好,關於依照保護方針處理選擇版本的疑問,還請您賜教。感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6月14日 (四) 14:17 (UTC)回复

保護條目並不會審查內容以免令人有管理員插手以權力干預條目內容之觀感,我原意是像其他管理員一樣,回退條目至穩定的版本以減少爭議,不代表管理員認可這個版本。您所示的6月1版本是回退另一方的編輯,因此無法認同是穩定版本。回退到5月10日版本僅僅是我希望不會對編輯戰雙方造成有庇護之嫌,僅此而已。--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5日 (五) 05:13 (UTC)回复

(:)回應-@Manchiu您好,在下謝謝您在此爭議上的用心,但您恐怕因繁忙,未能清楚看到編輯歷史,從而如此選擇的版本,恐怕不能達到您所說「希望不會對編輯戰雙方造成有庇護之嫌」。5/5的多年來長期穩定版本,應該會是您的初衷。
  1. 這次的爭議,是從Walter Grassroot 5/10添加非第三方來源所開始。從他添加後,就一直處於爭議狀態,難道那算是「穩定版本」?
  2. 如果是「爭議發生前穩定版本」,不應該是2018年5月5日-A版穩定--此版本之前長達幾年都沒有Walter Grassroot所片面添加的非第三方來源內容,為何選擇的是「爭議發生的版本」,而且Walter Grassroot先停止回覆討論、從WP:共識來說也不大對。
  3. 比較Walter Grassroot 5/10起,同天在發正念附佛外道兩個條目,添加非第三方來源。兩個條目,都由您執行保護。
    1. 發正念--您選擇保護「當下版本」--是Walter Grassroot添加後版本。
    2. 附佛外道--您第一次保護當下版本(移除Walter Grassroot非第三方來源),一個多小時後罕見變更版本,改為Walter Grassroot添加後版本。
    3. 結果上說,兩個條目「保護版本的『您選擇的理由』不同」,但同樣都指向「Walter Grassroot添加非第三方來源版本」。而這版本,又不是「爭議發生前的穩定版本」------而且這版本也不符「第三方可靠來源」的要求、Walter Grassroot也未接續在討論頁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6月15日 (五) 05:35 (UTC)回复
(?)疑問-Manchiu您好,還希望您能就以上具體的疑問,具體的回應賜教。感謝!端陽節愉快。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6月18日 (一) 07:05 (UTC)回复
(?)疑問-Manchiu您好,依據管理員方針,還希望您能就以上具體的疑問,具體的賜教。感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6月22日 (五) 07:46 (UTC)回复
(:)回應-@Manchiu您好,在下理解管理員時間有限,感謝您回覆
  1. 您說「回退到該保護版本僅是避免目前爭議版本持續」,那麼您所做、跟您所認定正好相反。您保護的WG版本,WG添加的內容,本身才是「爭議版本」所在:
    1. 不僅非第三方可靠來源(在條目頁討論也是WG停止回應),
    2. 在程序上,也是未達成共識的爭議內容,
    3. 而且所添加內容是斷言(依方針特殊斷言需要特別優質來源)
    4. 2018年5月5日-A版穩定--此版本之前長達幾年都沒有Walter Grassroot所片面添加的非第三方來源內容,這是「爭議發生前版本」(兩度編輯戰發生前)。若您保護當下的版本,也沒有WG添加的爭議內容。
  2. 您說「若持續回退到以往版本,顯然地是不當行使管理員權力」。---然而,(1)依據保護方針,包括當下版本、或爭議發生以前的穩定版本,您選定的版本是WG添加,本身就是爭議、編輯戰的發生點。(2)您在「附佛外道」,是在保護當下版本後,一個多小時又更改版本,但您的理由與您的認定不相符合(形同鼓勵3RR者、鼓勵中斷溝通者續行編輯戰-不符保護方針、共識方針),是不是不當行使權力?
  3. 您說「目前更重要是溝通以解決爭端」。----然而,在條目討論頁,是WG先停止溝通、也未合理回覆第三方來源要求的舉證。--在下上面引述WP:共識方針:「這一義務適用於所有編者:假如編者已停止在討論頁內回復相關討論,便可以假定共識已經形成;而假若編者無視討論頁內容,而繼續編輯或回退爭議性內容的話,便可能會為爭議性的編輯負責從而招致制裁。」
  4. 在下感謝您服務社群,也謝謝您的回應。但坦言之,您的回應並不「具體」。
    1. 在下不會去想您主觀想枉法、也並未質疑您對WG的3RR僅作警告。畢竟管理員忙碌,也因此在下才持續整理理由向您提問,正是基於信任一位管理員、行政員,對方針的掌握合理性。但歷經在下詳細的說明,您未能有效具體解釋、或調整您的作法,在下確實感到疑惑。
    2. 因此,在下多次提醒、希望您能確實看看「條目編輯歷史」,確保您的決定,符合您的標準與初衷。
    3. Manchiu如果您再考慮後,仍然堅持認定沒問題,意味著您已經想清楚、比對方針。那麼,請您談談,相較於「爭議發生前版本」,您為何認為「WG添加版」 不是爭議版本,從實質上、溝通上、程序上。也有助於社群,從個案判斷,瞭解管理員對方針的解釋;當用戶有疑慮,也好拿出來討論方針的解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6月22日 (五) 13:20 (UTC)回复

(?)疑問-Manchiu管理員您好,在下上面的說明,您能否具體的說明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6月28日 (四) 23:20 (UTC)回复

利物浦足球俱樂部的保護

我看IP請求對利物浦足球俱樂部解除保護,因之前是你保護,而我不懂足球,怕非不清楚是破壞還是正常編輯,想問問你的意見。--Outlookxp留言2018年6月11日 (一) 06:39 (UTC)回复

陈奕迅

建议把Jasonloi1997与之前的IP用户27.109.140.91做一次CU吧,是不是从IP用户转换成了注册用户?从现在来看,战区范围明显进一步扩大了啊(非常不想动用全保护,虽然最近应该没什么事需要更新),否则我还想问呢,这Jasonloi1997是怎么绕过半保护的?看了一下,还在有效期内啊。果然还是把个别人员封禁比较好,尽量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IP用户的编辑工作。最近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事情太多,得想想办法。--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07:39 (UTC)回复

之前已經向管理員提出永久居留權與國籍的爭議點,現在向未釐清。永久居留權上放「香港」沒有任何不妥的地方。此用戶將永久居留權上放香港定義為港獨,政治取態大過嚴重,簡直是司馬昭之心,人人皆知。維基應保持中立,沒有任何政治因素。

由於中國國籍法規定,外國籍人士得到香港居留權後並不會有中國國籍,因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放在國籍上更為合適,再者,香港政府或中國政府就香港永久居留權的稱乎為香港居留權,並不是中國香港居留權,中國政府則定性中國籍香港人的國籍為中國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中國籍香港人   香港 具外國國籍的香港人,擁有居留權。

保良局李城璧中學

感謝閣下的極速半保護,但保護理由好像不太準確(?)。另外該IP在2018年6月13日 (三) 21:26在該條目的編輯看來應該不是擾亂性內容,因為這好像不符合RD3的定義。未知閣下如何看?(在這裡回復就行了,免得討論分成兩處)。謝!--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區 2018年6月13日 (三) 13:40 (UTC)回复


不好意思,弄錯了,已改!--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3日 (三) 15:29 (UTC)回复

我以為昨日已修正,沒料到沒送出修改⋯⋯--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4日 (四) 15:51 (UTC)回复

回复通告

  您好,Manchiu。您在Chaopi的对话页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于2018年6月14日 (四) 00:18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回复

英文维基查核确认非傀儡,请尽速处理,感谢!--云间守望上海地铁25周年 2018年6月14日 (四) 00:18 (UTC)回复

165.84.176.62

比较头疼了,一直死咬着说禁止角色性质的共识不存在,只有我一个人支持... 我承认因为是10年前的讨论记录,找了一圈,没找到。

2.希望进行CU,需要排除一下不是kellymok及其部分同道中人,换了个身份又回来了吧,持续出没者,这完全正常,谢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8年6月14日 (四) 07:38 (UTC)回复

Red16破壞本人討論頁,好煩,而且又不尊重人,態度不友善,我不願與Red16討論才於本人討論頁刪除他的留言,連別人討論頁也要控制,請管理員認真處理Red16獨霸編輯權問題。找不到10年前紀錄即係無證據證明有共識啦,還有支持性質代表我是誰的持續出沒者? Red16不容許他人有異於Red16的意見。我已不欲與Red16討論了,根本整個維基也是Red16的玩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65.84.176.62對話)於2018年6月14日 (二) 05:58 (UTC)加入。回复

Wikipedia:維基百科政策簡報2018年6月號

過去一個月(2018年5月15日至6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35項,已通過有16項。
  方針指引變動

  • 保護方針》、《編輯戰方針》及《傀儡方針》,應《編輯禁制方針》修訂。
  • 封禁方針》,增添代受封禁用戶編輯相關條文。
  • 快捷方式》經已降格為資訊頁。
  • 回退不過三原則》已改為重定向至《編輯戰方針》,而《編輯戰方針》則相應調整連結。
  • 禁止傷害新手指引》,增加兩個段落,分別為「如何避免成為「新手剋星」」及「如您覺得咬了人,或被人咬了的話……」。
  • 格式手冊(列表)》,增添某地人物列表收錄準則,該段落已確立為指引。
  • 檔案名稱指引》,已經正式確立為指引,列出檔案名應與不應如何,及就檔案重命名作出指引。
  • 編輯方針》,大幅更新內容,除原來提醒條目永無完美,一直修撰之中之外,亦加入文字描述提醒編者須恪守三大內容方針——《中立觀點方針》、《非原創研究方針》及《可供查證方針》,以及《收錄準則》及《生者傳記方針》。亦提示除了移除內容外,有其他方案可以選擇。以及,指出編者需要隨時準備好解釋其編輯決定,及準備好和其他編者溝通,以解決紛爭。
  • 機械人方針》,增加機械人批量條目建立標準。
  • 遊戲維基規則指引》,增添例子,確立原則——判斷是否玩忽規則時須以當事人意圖或動機判斷,以及明言濫用程序者亦屬擾亂。
  • 命名常規》,釐清句意。
  • 快速保留指引》,釐清句意。
  • 可供查證明方針》,移除消歧義連接。
  • 關注度指引》,修正字詞。
  • 檔案移動員方針》,正式確立為方針,記述職責、權限門檻、操作指引及檔案重命名指引。而《權限申請方針》及《新頁面巡查方針》亦已相應修訂。
  • 兒童保護方針》,正式確立為方針,明示禁止張貼兒童色情物品及提倡成人與兒童之不當關係,指引用戶如遇到前列情況可經電郵報告予基金會,以及對年輕編者給予相關建議。

  方針指引小更改——沒有經互助客棧討論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简报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于 2018年6月14日 (四) 13:44 (UTC)回复

Re:

一切事情的起源,这部分记录应该用得上吧

用户:Miroir/TVB项目破坏者

维基百科: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User:KellyMok

一切起源于角色性质...

另外,国籍/永久居留权一项,我还政治取态严重?香港只是平时的简称罢了,看来只能大量使用全称来清醒某些人了。

须知,早前的在异世界开拓第二人生事件,我并不持立场,反应强烈的人,又要和平东京了(笑)--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8年6月15日 (五) 18:19 (UTC)回复

陳法拉

我不想再飞来一个3RR...

我也不知道还能怎么去解释编辑内容重复这一点了,格式手册-国旗模板写的很清楚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8年6月16日 (六) 07:39 (UTC)回复

回覆通告

  您好,Manchiu。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于2018年6月18日 (一) 08:13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希望您能針對回應發表點意見--Xiplus#Talk 2018年6月18日 (一) 08:13 (UTC)回复

关于SiuMai的IP

208.131.153.47‎;208.131.153.46‎;208.131.153.43‎;208.131.153.45‎这四个IP的whois显示都是WestHost的托管主机IP,为了减少麻烦和阻止Public Proxy,建议按照whois的信息,将208.131.128.0/19整段封掉更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19日 (二) 02:39 (UTC)回复

RELDEV

修訂版本删除開始出現積壓,望閣下能抽空處理。--B dash留言2018年6月20日 (三) 06:37 (UTC)回复

邀請出席2018年香港孟夏聚

申正禁制誤判,移除Mydjsound用戶首頁蔑詩

請參研對話討論,撤銷不合理之禁制,本人立場如訴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7日 (三) 13:46 (UTC)回复
Mydjsound因再次人身攻擊遭封禁一個月,希望閣下能將M用戶首頁之此蔑詩"移除"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7日 (三) 23:36 (UTC)回复

巡查员资格

Manchiu管理员你好,有用户建议我申请担任巡查员,这里,我在维基百科30天了,写了24条条目,也巡查了一些条目,漏掉了侵权条目两条,但是我发现了工具。在下与您没设么接触,所以找您资讯意见。我没直接申请是想知道合格吗,并且取长补短后先才申请。有待您回函,但不急,应为我主要是要写条目,应该会巡查自己擅长的条目如南亚或行政区的,不懂得交友他人做。谢谢--Cohaf留言2018年6月27日 (三) 22:59 (UTC)回复

關於屏14線的快速刪除

屏14線條目在昨天被管理員您刪除,雖建立者為重定向破壞者,但此條目已經由在下完全改寫,卻還是被快速刪除,請求復原之。--TimChen 2018年7月2日 (一) 01:46 (UTC)回复

「2018年太平洋颱風季」保護事宜

用戶「2018太平洋台风季」行徑屬於破壞或有違WP:CRYSTAL,似乎未見編輯戰跡象。如閣下不反對,在下打算解除相關保護。敬候賜覆。--J.Wong 2018年7月2日 (一) 09:05 (UTC)回复

一杯茶送给您!

  谢谢您的鼓励。 Cohaf留言2018年7月6日 (五) 00:47 (UTC)回复

邀請您參加第十六次動員令

  第十六次動員令邀請函
 
維基娘——第十五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Manchiu/Archive6您好: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第十六次動員令正在2018年7月7日至9月9日期間舉行,目的為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現誠邀閣下參與,共襄盛舉。

詳細動員事項請參見第十六次動員令主頁,您也可以從動員令說明書中了解什麼是動員令。參加動員令前,請先參考主頁的報名指引(用戶可在即日起報名)。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中、小動員令三類。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中動員令的主題包括文物遺產、體育及行政區劃,而小動員令的主題則包括基礎條目及傳統百科全書條目、文學、工程技術及生物學。

希望各位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能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或參考查詢聯繫),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香港維基媒體用戶組的訊息

感謝閣下參加本用戶組。

  • 綜合元維基的討論孟夏聚期間參加者提出的意見,現提議按照共識結束章程修訂案討論,本月11日之前如果無人反對,則依此結案。
  • 本用戶組必須選出聯絡人與自治體委員會接洽,以便基金會承認。有關選舉將於7月9日接受提名,歡迎自薦,或者推舉您認為適合的編輯。如果提名人選少於4人,他們將在15日提名期結束後自動當選;否則將採用可轉移單票制選出聯絡人。

耑此奉達,佇候示覆。

順頌

台祺 —春卷柯南歡迎客官刻石留名 ( ) 2018年7月6日 (五) 15:49 (UTC)回复

重定向破壞者

請求禁止重定向破壞者的傀儡梁原凱[122]梁建璿[123]梁誠鈞[124]楊德興[125]楊進仁[126]連明興[127]陳鍾水[128]黃建生[129]編輯自己的對話頁面。--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7月10日 (二) 09:50 (UTC)回复

84.46.92.138

這是你因該ip造假數據[130]而於2017年11月16日封禁一日的IP,後來12月他依然繼續造假[131]並加心得[132][133][134]等,其他編輯也很有問題[135][136]。--Outlookxp留言2018年7月11日 (三) 05:31 (UTC)回复

您刚封的IP

您好,刚才您封了IP119.53.115.182,那个X86条目的,现在还是在讨论页骂人。应该这么做才好?谢谢--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2018年7月12日 (四) 03:35 (UTC)回复

我已经找outlookxp帮忙了,无需理会,您也加油,您是一个很好的管理员。--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2018年7月12日 (四) 05:32 (UTC)回复

关于本人讨论页

您好,感谢阁下关注本人讨论页受破坏的问题。然而,就个人意愿而言,本人实在不希望自己的讨论页接受半保护,因为这种措施可能阻碍新手留言。希望阁下再三考虑,谢谢!--⌬胡葡萄 上海文物条目大片红链,请求各位填坑 2018年7月12日 (四) 12:26 (UTC)回复

感谢阁下如此迅速的处理,打扰了!--⌬胡葡萄 上海文物条目大片红链,请求各位填坑 2018年7月12日 (四) 12:28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反破坏星章
感谢封禁 Nano Kid热烈祝贺鸡毛落地一周年 2018年7月13日 (五) 07:18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反破坏星章
影武者越来越猖獗了,感谢处理 Nano Kid热烈祝贺鸡毛落地一周年 2018年7月13日 (五) 08:33 (UTC)回复

影武者太恶心了

感谢封禁、删除Nano Kid热烈祝贺鸡毛落地一周年 2018年7月13日 (五) 08:41 (UTC)回复

關於被封禁的江青泉傀儡的用戶頁

管理員您好,感謝您封禁江青泉的傀儡。但是您似乎忘了加上「{{Spp|江青泉}}」而不是「{{indef}}」,這是為了統整並分類所有傀儡,由於頁面已被您全保護,還請求您修改[137][138]。--TimChen 2018年7月15日 (日) 02:44 (UTC)回复

還有U:黃聖德尚未修改,感謝。--TimChen 2018年7月16日 (一) 14:10 (UTC)回复

《維基百科政策簡報》2018年7月號

過去一個月(2018年6月15日至7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44項,已通過有24項。
  人事變動

  • Ellery已經卸任管理員。

  方針指引變動

  方針指引小更改——沒有經互助客棧討論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简报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于 2018年7月15日 (日) 03:27 (UTC)回复

二二八事件的外省人傷亡以學術文獻修正

我移除的引用是上面網頁沒這樣寫,不信可再查。另外依〈二二八事變各縣市外省同胞死傷之統計表〉的資料,加入的公布日期也有錯誤[139],不是1992.2.22,而是'1947.4.25,它就是警總記者會所後來公布的,該表也說明了死因。我不想碰的原因,是因為兩方顯然都缺少對學術的研究,連文獻都不去查,日期都可以搞錯,流於情緒化與人身攻擊,本來以為有任何一方會自己找學術資料或是問學者,兩方真是讓我太失望了。1958這數字其他地方沒說,只有維基自己寫的[140],這真是不依考據而依投票多寡表決的維基怪像。正如我之前對螺釘所說的:「面對這類學術可解決的問題,若用投票數比來最終決定是共識,我認為下策,就像投票決定1+1=1一樣。」--Outlookxp留言2018年7月15日 (日) 07:21 (UTC)回复

賓高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賓高」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该页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内容,您可以前往已删除内容查询。如需对删除结果上诉,请在存废复核请求处按格式提出请求,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 Hal 2018年7月18日 (三) 08:34 (UTC)回复

可以看一下我的巡查员申请(第二次)吗?

您好,可以看一下吗?谢谢您了。--Cohaf留言2018年7月18日 (三) 12:27 (UTC)回复

给您的果仁蜜饼!

  送回您此礼物。第一次巡查员审核不通过时,要是没有您的鼓励我的心情不知道会如何。第二次终于通过了,我是回认真巡查做事的。谢谢您了。 Cohaf留言2018年7月20日 (五) 13:29 (UTC)回复

請教

Manchiu:今天看到Dqwyy的管理員任命投票被裁定無效的消息,原因聽說是關於媒體報道,但我找不到相關新聞,不知你有沒有相關新聞的連結?--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1日 (六) 06:31 (UTC)回复

Re

感謝閣下問候,精神稍微算是緩和了一點,但是暫時還沒有打算重新活躍。真誠希望像這次這樣的惡俗小報惡意造謠的事件不要發生第二次。-- パンター·パンツァー 2018年7月22日 (日) 15:23 (UTC)回复

回复通告

  您好,Manchiu。您在维基百科:权限申请/申请巡查权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于2018年7月23日 (一) 06:59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您好,我忽略全部原则的非管理员更新了unsealingly君的申请结果为完成,授权一个月。希望是可以接受的。--Cohaf留言2018年7月23日 (一) 06:59 (UTC)回复

感谢

感谢指正鄙人申诉模板正确使用方法。感激不尽。

感谢

感谢帮助鄙人将申诉模板移至用户页。感激不尽。 FHH440留言2018年7月24日 (二) 16:30 (UTC)回复

疑慮:因蘇州拒提理由溝通,而長期保護條目。將影響正常編輯

(!)意見--Manchiu、Kou Dou兩位好,並希望Wong128hk關注。剛剛注意到 Manchiu限制條目編輯一年,是Koudou以編輯戰為理由請求保護。
  1. 但這距離深夜,蘇州添加回模板,已經是7小時之後,這應無編輯戰發生的情況,而是一個「編輯循環」,是在添加模板用戶長期未提出具體意見後,用戶們尋求共識、交換意見的過程。
    1. 例如方針WP:共識如果一次编辑已被回退,而你随后的编辑也未逃此运,请在讨论页添加新的话题去讨论这个问题。
  2. 目前情況是依據方針「可以假定共識已經形成」,因為蘇州仍無視討論頁、不提出理由、且拒絕溝通。不應因為個別情況,限制所有人編輯。
    1. 依據WP:保護方針:「当页面上发生编辑战时,通常会临时全保护该页面,以迫使发生争执的各方保持冷静,在相应的对话页进行讨论,达成共识后再进行编辑。如果只是个别特定的用户进行持续的编辑战,封禁或編輯禁制可能是一种更好地处理方式,以免妨碍其他的用户进行正常的编辑。
    2. 蘇州違反NPOV添加模板的舉證及具體說明義務,也違反方針的討論義務。----WP:共識:这一义务适用于所有编者:假如编者已停止在讨论页内回复相关讨论,便可以假定共识已经形成;而假若编者无视讨论页内容,而继续编辑或回退争议性内容的话,便可能会为争议性的编辑负责从而招致制裁。
    3. 蘇州6/30添加NPOV模板,但早已停止在討論頁回覆相關討論、也沒有依據NPOV模板規範提出具體理由,7/24也拒絕與Marvin溝通,7/26也拒絕與Wetrace溝通。
  3. 關於NPOV模板,蘇州6/30前就添加模板,但一直拒絕提出具體說明。Marvin與在下都在討論頁有說明及回應,蘇州仍無具體說明,而且拒絕溝通。
    1. 也許因此7/24Marvin撤下了Npov模板。但蘇州隨即加回模板,Marvin在條目討論頁留言、到蘇州個人頁留言,蘇州都沒回應,而且兩度刪除Marvin的留言。
    2. 在下7/26看到,覺得蘇州這樣的作法實在有問題,因此在下附理由刪除模板,並且在條目討論頁留言,兩邊都請蘇州先在討論頁提出具體理由;蘇州無回應,逕行加回NPOV模板。但在下並沒有再撤銷,而是到蘇州的個人討論頁兩度留言,邀請蘇州依照NPOV模板規範提出具體理由,但蘇州兩次刪除了在下留言,不理睬。
  4. 在下不願發生編輯戰,因此決定耐心再等待蘇州溝通一兩天。然而,七小時後,看見Manchiu限制編輯條目長達一年,而且保護在蘇州添加NPOV模板的版本。
    1. 然而蘇州始終拒絕提出具體理由,而其他質疑中立性的用戶的理由,在下或Marvin都回覆溝通,也沒什麼具體的後續。
    2. 這樣的保護版本,似乎變成鼓勵了「編輯戰+拒絕溝通」。長達一年,也妨礙其他用戶的正常編輯。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26日 (四) 00:19 (UTC)回复

您好,在下於條目討論頁[141]回覆管理員,希望您得便時參與說明,感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28日 (六) 16:19 (UTC)回复

您好,還請移駕條目討論頁,7/28即回應了您的看法,期盼您比對方針切合個案進行具體說明,感謝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31日 (二) 00:20 (UTC)回复
您好,8/3已留言並通知[142],還請移駕回應指教,感謝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8月7日 (二) 03:10 (UTC)回复

请问能否帮忙受理我的巡查权申请?

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巡查權#User:Kuon.Haku,希望申请能得到您的处理,谢谢。--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条目拯救愿望单提交) 2018年7月31日 (二) 11:51 (UTC)回复

賴冠霖

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編輯和移動的保護等級均僅管理員能編輯,不知閣下是否手誤?--ᴊösʜüᴀ Talk ☎ 2018年8月6日 (一) 16:53 (UTC)回复

失誤,謝謝指正。-千村狐兔留言

對不起,剛才發錯郵件了

請把該郵件發給任何監督員,謝謝。Sæn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樑列表消綠 2018年8月8日 (三) 05:30 (UTC)回复

Give your feedback about changes to Special:Block

Hello,

You are receiving this message because you are a top user of Special:Block on this wiki. Thank you for the important work that you do. There is a discussion happening about plans to improve Special:Block with the ability to set new types of blocks. To get the best design and new functions added, it is essential that people who use the tool join the discussion and share their opinions about these changes.

Instead of a full site wide block, you would be able to set a Partial Block. A user could be blocked from a single page, multiple pages, one or more namespaces, from uploading files, etc. There are several different ways to add this feature to Special:Block. Right now Important decisions are being made about the design and function.

Please review the page on Meta and share your feedback on the discussion page. Or you can reach me by email Also, share this message with anyone else who might be interested in participating in the discussion.

I appreciate any time that you can give to assist with making improvements to this feature. Cheers, SPoore (WMF) (talk) , Trust and Safety Specialist, Community health initiative (talk) 2018年8月10日 (五) 02:10 (UTC)回复

  • Apologizes for posting in English.

關於條目:許燕輝

我認為我的版本比較有證據,更改處皆有出處。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許燕輝&oldid=50851987

另外Imdangerous0000更新的版本,把一些參考來源刪除。 而且中間一段早年生活我認為無法求證。

爭議部分都有列出來源可考證,且用語也還算中立。

關於Template:AdvancedSiteNotices

您好 請協助處理Template_talk:AdvancedSiteNotices請求。--安可 ♪留言 )-歡迎加入人類醫學補完計畫 2018年8月14日 (二) 07:46 (UTC)回复

36.225.145.179是囧的傀儡?

不可能啊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36.225.145.179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limit=500&title=Special%3A用户贡献&contribs=user&target=囧&namespace=&tagfilter=&start=&end= Nano Kid C39H42O2 2018年8月15日 (三) 01:10 (UTC)回复

《維基百科政策簡報》2018年8月號

過去一個月(2018年7月15日至8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37項,已通過有14項。
  方針指引變動

  1. 檔案名稱指引》,增添內鏈。
  2. 爭議解決指南》,由《爭議的解決》正式移名為《爭議解決指南》。
  3. 格式手冊(標點符號)》,提示可使用模板代替輸入連接號。
  4. 人物收錄準則》,修訂新聞主播收錄準則。
  5. 快速刪除方針》,與重定向相關準則不再適用於用戶及用戶討論頁名字空間。
  6. 列明來源指引》,添加模板例子,事實修改。
  7. 避免地域中心方針》,修順語句。
  8. 快速保留指引》,修整語句。
  9. 存廢覆核方針》,添加條文。
  10. 繁簡處理指引》,事實修改。
  11. 五大支柱》,鏈結、字眼及地區詞轉換。
  12. 禮儀指引》,移除過時連結。
  13. 基金會行動方針》,校對。
  14. 新頁面巡查方針》,事實修改,更改權限組合。

  方針指引小更改——沒有經互助客棧討論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简报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于 2018年8月15日 (三) 04:35 (UTC)回复

荷式鬆餅送給您!

  送過你我最喜歡的甜食(雖然只吃過一次,但就已經迷失了),感謝對「狼英」的即時保護處理。工作勞累,吃點甜食輕鬆一下,甜食有助身心放鬆。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8月15日 (三) 14:19 (UTC)回复

请求保护曼谷条目

匿名用户反复用自行译制的名称替换学术书籍中出现的译名。谢谢。--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8月17日 (五) 20:23 (UTC)回复

奇奇兒童餐

抱歉,一时看错,下次会更留意。--Cohaf留言2018年8月17日 (五) 22:54 (UTC)回复

请求更正吉隆坡中华独立中学条目

该条目于数十分钟前已被实行半保护,但校长并非方庭川而是张梅莲,因此要求更正。快樂雪魚留言2018年8月19日 (日) 13:15 (UTC)回复

我遇到一個一直更換不同國籍IP沒有任何解釋的編輯

因為這個IP沒有任何編輯上的解釋,包含引用是否正確,對自己增加的無來源內容也沒有任何解釋(有來源更好),目前推定是User-4488所為,因為這也是他的編輯習慣(持續註冊帳號以及更換IP,直到今天還在持續同樣的行為,可以在英文維基查詢他有哪些帳號,事實上,他還是有繞過封禁的帳號持續在中文維基編輯,之前去元維基要求禁制,回應是,負擔太大而無法處理,因為他涉及的維基項目太多,傀儡的使用手段太雜)Tr56tr留言2018年8月26日 (日) 15:10 (UTC)回复

WP:RRD

抱歉直接繞過WP:RRD而跟閣下說這件事。有IP用戶指出Special:diff/51030370一筆是自己原創的內容。翻查該條目的歷史,的確有一名IP用戶於2018年7月2日加入相同內容,而該報章的刊登時間是2018年8月8日存檔供參考)。故此Special:diff/51030370一筆有可能不是侵權。--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8月28日 (二) 10:54 (UTC)回复

小提醒

閣下對User:TMB-HEALTH掛了{{indef}}但只執行了一天封禁。Hmmmmm… ——Aotfs2013 留於 2018年8月30日 (四) 11:27 (UTC)回复

請糾處

請糾處KOKUYO三番二次刪除未經討論而"大幅刪除"原眾人先前之穩定編輯內容,雖已二次提示,仍故違,[143]。本人前次回復其大量編刪內容時已編摘-1.身為管理員應知大幅刪除內容,在短時間內遭回復,即應討論再議2.以一己之見誆為優特編輯,而推翻數十人之編輯,過於自負,自刪認不重之文,反或為讀者急需者。

KOKUYO身為管理員,做全保護編輯管制將有助其茲意編輯,不可為之。請依方針規範,"民調、爭議"二個段落 促其於"討論頁"議有共識後再修,否則應依原眾人先前之穩定編輯內容為之,不可以其一己之見誆負為優特編輯而推翻眾人之編輯。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8月31日 (五) 07:36 (UTC)回复

互助客棧關於鐵路車站受破壞的爭議

請問這位管理員,給你封鎖了一天, 我也曾經反思過是否可以處理得更好,然而,對於你的錯判,你是不是認為'維基已經不是個以理服人的地方?只要要求所謂的和諧不衝突,這就叫天下太平了?我不知道閣下是什麼準則來去判定那些人是無禮有禮, 但肯定我上面那個肯定不是以理服人又無禮貌的。方針強調以討論但求共識, 顯然這個人不是這種人: 該人言明自己’將别人一大段字看也沒看就可以總括是「廢話」請問這又是很有禮貌嗎? 正所謂先撩者賤,有人出言不遜又無道理穩站,被人駁斥是為必然的事,相信這裏沒有一個維基人有責任去照顧一些特別玻璃心的人的弱小心靈。閣下的判斷顯然是錯判和不公平的,作為管理員,而這裏又是公共領域,請你公平處事, 才不致孤負大眾的合理期望182.239.117.97留言2018年9月5日 (三) 12:42 (UTC)回复

用戶:M,ancdhscjsacasmcn

這個用戶好像不是永封......(在此ping閣下即可)另閣下的討論頁看起來是時候要存檔一下,已經30萬位元組了。-- BenedictusFX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9月10日 (一) 14:37 (UTC)回复

《维基百科政策简报》2018年9月号

過去一個月(2018年8月15日至9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22項,已通過有11項。
  人事變動

  方針指引變動

  1. 簽名指引》,事實修改。
  2. 人物收錄準則》,重大更新,釐清作家、編輯、編劇等創作者收錄標準。
  3. 介面管理員方針》,正式確立為方針,主要提述介面管理員所有權限為何、簡單描述以及任命及解任程序;《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指引》、《管理員離任方針》及《行政員方針》,相應修改。
  4. 快速刪除方針》F8款,修改條文描述,以利執行。
  5. 簽名指引》,補充模板樣式相關內容。
  6. 命名常規(化學)》,就「族」命名問題作出規定。
  7. 關注度(性質表)指引》,確立為指引,制訂性質表收錄準則;《關注度指引》,相應修改,增添前述指引。
  8. 模板樣式指引》,確立為指引,就模板樣式作出規範。
  9. 重定向方針‧非中文重定向問題》,允許按Unicode定義建立Emoji重定向;又,如果有可靠來源為據,則該重定向應轉為消歧義。
  10. 存廢覆核方針》,釐清語意,只有管理員提問過後而又缺乏回應,其他用戶方可結案。
  11. 回退功能方針》及《新頁面巡查方針》,共識通過容許回退員及新頁面巡查員移動頁面而不留重定向,應前述共識及系統設置更改修訂方針,作出描述及規範。
  12. 小小作品指引》,從定義之中移除跨語言連接。

  方針指引小更改——沒有經互助客棧討論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简报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于 2018年9月16日 (日) 03:43 (UTC)回复

餅乾送給您!

  Manchiu:

投票已經結束。雖然我沒有當選,但我還是要謝謝你對我的支持和信任,我會加倍努力,改善自己,繼續努力做好站務工作。

屈原蟲♡♡→♡℃留言 2018年9月17日 (一) 13:00 (UTC)回复

請問為什麼封禁兩年

2018年9月20日 (四) 05:10 Manchiu(對話 | 貢獻)已封鎖198.52.38.4(對話)期限為2年(僅限匿名使用者、停用帳號建立)

上面那個101.137.134.197留言是Jessechi,他使用代理的198.52.38.4也是他的傀儡。他亦用198.52.38.4在條目加入他除非是台灣人才看出的造假,如[144]。--Outlookxp留言2018年9月23日 (日) 23:27 (UTC)回复

请求考虑恢复对Dragoon17cc的封禁。

已经无法无天,引起包括Penguin Shido、まっすろな未来等多位用户的公愤了。谢谢。--暖城2016-02-05留言2018年9月22日 (六) 10:24 (UTC)回复

另:高度怀疑其在上周封禁期间再次使用傀儡IP绕过封禁,见Wikipedia:元維基用戶查核協助請求,已申请查核,请高度关注。--暖城2016-02-05留言2018年9月22日 (六) 12:59 (UTC)回复

誠邀閣下參與2017年維基百科亞洲月香港區活動籌備討論

烦请阁下留意曼谷条目

多谢。--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18年9月27日 (四) 07:16 (UTC)回复

revoke

您好。能否請您在解除用戶權限後簽個名結案?謝謝。—AT 2018年9月29日 (六) 15:38 (UTC) 謝謝指正!--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10月3日 (三) 14:21 (UTC)回复

有關閣下在港鐵南昌站條目進行的保護

閣下在港鐵南昌站的條目今早進行保護措施,但卻將該條目會退至用户No1Lovesu的版本,本人認為,閣下的保護措施屬於誤判。

該用戶聲稱別人的編輯不是維基可接受來源,並多番強調討論區和博客作者不可作為來源。而事實是維基並沒有相關教條,也曾經在互動客棧以及條目討論頁向他多番要求釐清所謂不接受的原因,並要求他引用相關方針文字以證其根據,但該位人士完全無視討論及不作回憶的態度, 實屬高傲但卻欠缺理據。

事實上相關的文字描述並無不妥之處,此人的態度也有違方針強調提倡討論達致共識之前題, 另外必須陳明一點,維基有排除異己的風氣, 本人已被惡意誣告,甚或被人在當前的破壞以 極其籠統的罪名但不交代事情來龍去脈去恶意誣告,這是對於用心編輯的維基編輯一種傷害, 食完有網友所以然這種風氣已經趕走了很多人,還請先生和各維基人明察。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6:58 (UTC)回复


(承上題)維基沒有明文指出博客和討論區留言絕對不能被引用

在中文維基,以「有網友認為」行文和做來源的條目,如前所述有七千幾個,為什麼會有如此多?已被廣泛視為公眾輿論。如果只是引述一個「個人網站」當然你可以說它來源可疑,但如果該件事情被多個不同平台不只一把意見,那就不是單單個人意見,而是「網民意見」、「輿論」。

你不能假定一個公開的討論區是「來源可疑」,討論區和博客聲音如是,偏執於「不可」,那是質疑者的偏見,除非這位質疑者有能力和時間去這七千幾個條目的討論頁拿著自己的理據去討論,要不然你憑自己的喜惡去刪一些又留一些,就是選擇性執法。

至今,用户no1lovesu依然不作回應,請各管理員和維基人垂注,這是此人放棄申述自己的理據,這不是他人的問題或責任,用户no1lovesu也無權清空條目, 否則可被視為破壞並對此人作出追究。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12:35 (UTC)回复

南昌站 (香港)

保護已經結束,可否自行移取模板?--KMB-ATENU139 Talk2018年10月12日 (五) 12:10 (UTC)回复

己移走,謝提醒-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10月13日 (六) 14:14 (UTC)回复

User:又众的封禁

怎么看出来他是WP:J的?我从贡献记录中没看出来。--相信Vocaloid就是魔法CuSO4 所有活过的东西都必须凋零 没有谁应该承受悲哀的永恒 也不例外 2018年10月13日 (六) 10:38 (UTC)回复

邀請出席2018年香港亞洲月編輯聚

《维基百科政策简报》2018年10月号

過去一個月(2018年9月15日至10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28項,已通過有4項。
  人事變動

  方針指引變動

  1. 小小作品指引》,釐清語意。
  2. 命名常規》,重大修改,修改方針適用範圍,重新排版。
  3. 隐退指引》,删除过时内容,并修饰语句。
  4. 快速刪除方針》,新增R6款——「移動檔案而產生的重定向,且頁面標題不符合檔案名稱指引。」。

  方針指引雜項修訂——未經互助客棧方針區討論之小修訂、方針指引相應修訂或事實修訂;請仔細核查。如有需要,請提案互助客棧方針區細議。



本期简报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于 2018年10月16日 (二) 04:06 (UTC)回复

管理員可否解除保護版面??

就佘詩曼版面,我承諾會作出修正,避免使用宣傳字眼,故請求解除保護版面

Stevencocoboy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02:45 (UTC)

处理文件的模板

藝人條目破壞

又來了,可否長時間段封-某人 2018年11月5日 (一) 11:31 (UTC)回复

請求協助

關於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3RR#Pristin10(討論_·_貢獻_·_封禁日誌),雖然我也犯了3RR...但是真的已嘗試與對方溝通數次了,還望閣下能協助處理,謝謝您。--ᴊösʜüᴀ Talk ☎ 2018年11月9日 (五) 06:28 (UTC)回复

已有其他管理員實施條目全保護,不過我想解除保護後對方應該還是會直接撤銷,呃呃,能否閣下能協助溝通  囧rz……--ᴊösʜüᴀ Talk ☎ 2018年11月9日 (五) 06:37 (UTC)回复

舉報跟踪施行編輯破壞

User:Roy17在監視到Category:广州地方保護期屆滿後,即時再次不商討爭議而大幅刪除,並且在摘要中挑釁其他編輯,大機會牽涉WP:DISRUPTSIGNS,望採取進一步適當行動。——約克客留言2018年11月15日 (四) 00:44 (UTC)回复

User:Ilovelstctoo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User:Ilovelstctoo」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该页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討論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適合维基百科。請参与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讨论期间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8年11月15日 (四) 07:44 (UTC)回复

Vicky980128不只是純破壞用戶,其更是某被永封用戶的傀儡[145][146][147]。--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19日 (一) 08:35 (UTC)回复

另您當時在User:Ilovelstctoo加入{{indef}}[148][149],但只封禁了該用戶1天  囧rz……[150]。--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19日 (一) 11:09 (UTC)回复

請規制Barter84又再重蹈全盤式回退"多人"之正當編輯

我已向Barter84說明,歷年"眾人"討論記錄都在,其間多位管理員或參或中和調節或裁核,不是一人可獨專。關於近6人次及‎S099001的二段編修,應依一般正當之編輯程序為之。
也警告Barter84又再重蹈全盤式回退"多(6)人"之正當編輯,故1.回復至‎S099001版本 2.S099001版本無涉或更改前已有"共識論述"之內容 3.正當之編輯,無需先求共識才可修入 4.Barter84回退理據-沒有共識、不被認同的編輯-為自我認定 4.對編修有議部份,請至"條目"討論頁公論)。此提請管理員規制該員。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1日 (三) 08:11 (UTC)回复
‎S099001編輯的版本內容與事實不符,Chinuan12623又回復該錯誤資訊,敝人與Matt Smith已經對此明白表示[151],Chinuan12623屢次回復錯誤資訊,執意替換錯誤資訊是破壞行為,請關注。--Barter84留言2018年11月21日 (三) 08:27 (UTC)回复

File:Hu Yaobang.jpg文件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上传的文件「File:Hu Yaobang.jpg」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文件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上传文件,但請先看看合理使用準則图像使用守则

大多問題圖片可以通過添加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資訊解決。請参与檔案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著作權IRC聊天頻道--Wcam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14: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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