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瀚(1488年—1552年),字汝約,號燕峰,江西廣信府玉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丁丑進士,官至刑部侍郎

詹瀚
大明通議大夫刑部左侍郎
籍貫江西玉山縣
出生弘治元年十二月初二日
逝世嘉靖三十一年
配偶娶陳氏,继娶胡氏
親屬詹軾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江西乡试第十二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登丁丑科會試七十四名,廷试二甲四十一名二甲進士,都察院观政,授刑部主事。明武宗南巡之爭時,與侄詹軾一同進諫,并受杖刑。詹軾死後,詹瀚為其喪葬歸養。

嘉靖年間,官至刑部郎中,詹瀚在大禮議中再授杖刑。每逢陰雨,舊傷疼痛時,便稱:「吾無媿敬之地下,足矣。」。十一年(1532年)三月由刑部四川司郎中出爲湖廣按察司副使,升广东布政使司左参政,十七年七月升本省按察使,十八年闰七月升福建右布政使,十八年十月升浙江左布政使[1],二十一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未及蒞任,被論罷歸。二十五年三月起复,调任总理河道右副都御史,二十六年四月升刑部右侍郎,二十七年七月进左侍郎[2],二十八年三月被弹劾致仕。歸家四年而卒,年六十五歲。著有《比部集》、《浙東集》、《振羙堂集》、《治河奏議》、《致政錄》。

家族

曾祖詹道同。祖父詹绍顯。父詹伯壽。前母口氏,母喻氏。具庆下。兄志温、志良、志泰、詹溶。

参考文献

  • 趙镗《通議大夫刑部左侍郎燕峰詹公瀚墓志》
  1.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嘉靖十八年十月戊寅 升福建右布政使詹瀚、四川右布政使劉勛、浙江右布政使喻茂堅,俱為左布政使。瀚,浙江;勛,湖廣;茂堅,狹西。江西布政使司左參政任維賢、雲南布政使司右參政葉珩,俱為按察使,維賢,浙江;珩仍雲南。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詹軾,字敬之。為人開爽磊落,善談論。從父瀚,字汝約,與公黼同舉進士。時方為刑部主事,亦以諫受杖。軾死,為經紀其喪以歸。嘉靖中,瀚爭「大禮」,再受杖。每陰雨創痛,曰:「吾無媿敬之地下,足矣。」積官刑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