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柴科制

田柴科制 (朝鮮語:전시과田柴科)是朝鮮半島高丽王朝期间实行的土地制度。名稱來源為向職官提供了两种类型的土地--田地和柴地(伐木取用燃料之林地),科則指按職官等級授地,職官被赋予征税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

历史

田柴科制是在976年以高麗早期的役分田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按照官职和性格授予土地。 998年,高丽穆宗在位期间,修改为仅授予前任和现任官員,并且支付的土地面積也有所减少。 1076年,由于土地短缺,土地只提供给现任官員。

但是,除了田柴科还有功蔭田柴存在,即高级官員拥有的田地和柴地可以永久拥有。军人和地方政府官员如果职位世袭,也可以继承田地,政府还为官员的遗属提供了田地。

11世纪,田柴科制由于土地短缺難以維持,導致12世纪贫困且備受歧視的武官起义,進入武臣政權時代。武臣政權時期武臣大肆掠取土地,導致田柴科制完全崩壞,豪族、寺院也通過土地兼併,得到了大量農莊,人民失去土地,又遭剝削導致民變四起。

1391年李成桂引入科田法,宣告田柴科制終結,不過科田法實際上仿效田柴科制,只是重新分配土地,使親李成桂的士大夫階級具有經濟基礎,對抗親高麗的豪族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