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見龍
毛見龍(1651年2月27日(順治八年二月八日)—1697年10月27日(康煕三十六年九月十三日)),和名嵩原親方安依,童名思德,號紫雲,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政治家、三司官。毛氏美里殿內一世。
毛見龍是毛晟旭(新城親方安充)的第三子。康煕七年(1668年),賜具志川間切天願地頭職。康煕十一年(1672年),轉任國頭間切邊土名地頭職。康煕十二年(1673年),任御雙紙庫理職、轉任眞和志間切總地頭職,賜知行高五十斛,稱識名親雲上安依。
康熙十九年(1680年),以耳目官的身份,與正議大夫梁邦翰(國吉親雲上)一起前往清朝進貢,請求冊封尚貞為王。[1]由於琉球航海道遠,清朝的禮部奏請以暹羅之例停止派遣冊封使,而是讓貢使直接將冊封的勅誥帶回。毛見龍等得知後,堅決請求派遣冊封使,由禮部轉達奏聞,得到康熙帝的允許。翌年歸國。[2]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為禀報進貢使回國事,與存留通事蔡應瑞(高良通事親雲上)一起出使薩摩藩。[3]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任久米島檢者,作成備忘錄《久米島規模帳》。同年十一月四日(12月4日)被任命為三司官。康煕三十六年正月九日(1697年1月31日),轉任美里間切總地頭職。同年九月十三日(10月27日)卒,壽四十七歲。
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十七日(1709年12月17日),追贈紫地浮織冠。[4]
家族
參考資料
毛見龍(嵩原安依) | ||
前任: 毛國珍 (池城安憲) |
琉球國酉日番法司 1670年—1690年 |
繼任: 毛天相 (池城安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