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滌塵(1872年—1935年),字林晴黑龙江木兰县战家屯人。清末民初政治人物。[1][2]

《民国之精华》中的戰雲霽照片

生平

原名戰雲霽,清朝拔贡出身。宣统元年(1909年)后,历任邮传部京官,黑龙江巡抚公署参事,黑龙江谘议局副议长。屬立宪派。[1]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戰雲霽任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北京政府财政部国税筹议员,清史馆名义协修。1916年,民元国会恢复,他递补为国会参议院议员。[1]改名滌塵。1922年至1924年,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第三期常会期间,戰滌塵为参议员。[3]

民国16年(1927年)7月2日,戰滌塵被任命为奉天省洮昌道道尹。[4]辖15县,道尹府设在辽源县。民国20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回哈尔滨隐居。[2]

民国19年(1930年),戰滌塵出资建白杨木河大桥,当时的造价可购买200垧耕地。另外还曾经买许多图书赠送给木兰图书馆,并且将手压消防车1台赠给木兰县商会。在奉天省任职期间,曾经捐款建学校及公园。[2]

满洲国成立后,日本任命其为满洲国滨江省教育厅厅长。但他拒绝出任该职务,1935年被逼吞金自杀身亡。[2]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东北人物大辞典,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
  2. ^ 2.0 2.1 2.2 2.3 木兰县志 第十九篇人物 第一章人物传记 第二节人物简介,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 [2015-0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10). 
  3. ^ 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
  4. ^ 郭卿友主编,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