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明奇判公案
《廉明奇判公案》,全名《皇明諸司廉明奇判公案傳》,明代余象斗編纂,成書於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為中國公案文學類之經典書籍。[1]
《廉明奇判公案》屬多人判案集,多名官員斷案的合集,其中官員包括:知縣、典史、經歷、主簿、巡捕、巡撫、刑部僉事、總兵等。在這一系列故事中,主要描述他們清官廉吏,審案、查案、判案的故事。共四卷十六類。分人命案二十篇;奸情案八篇;盜賊案九篇;爭占類十六篇;騙害類十篇;威逼類四篇;拐帶類三篇;墳山類二篇;婚姻類五篇;債負類五篇;戶役類五篇;鬥毆類三篇;繼立類四篇;脫罪類三篇;執照類五篇;旌表類三篇,共一百零五則。
作者生平
余象斗,字仰止,號文臺、三臺山人,福建建安(今福建建甌市)人。余世騰、余象烏、余君召、余宗雲、余元泰等都是他的化名[2]。明萬曆時期最活躍的編著家與刊刻家[3],編刊的通俗小說有:《列國志傳》、《全漢志傳》、《東西晉演義》、《東遊記》、《大宋中興岳王傳》等。最具代表作品有《南遊記》、《北遊記》、《皇明諸司廉明奇判公案》、《皇明諸司公案》(又名《續廉明公案》)。崇禎十年去世。[4]
公案小說起源
中國最早在東晉干寶《搜神記》中就出現了類似公案小說的篇章,其後有南宋慶元年間桂萬榮《棠陰比事》、鄭克編《折獄龜鑒》等著作。此外歷代文人筆記中的南宋代洪邁《夷堅志》、明代馮夢龍《增廣智囊補》也為公案小說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雛形[5]。然而公案小說的正式產生,則是在宋代,以說話四家中出現了「說公案」為標志。羅燁《醉翁談錄》中記錄「私情公案」和「花判公案」,可視為公案小說最初實例。公案小說內容大致可分為兩種:「集一個人的斷案故事」,如《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傳》;「集多人斷案故事」,如《名公案斷法林灼見》。每篇故事由四個部分構成:「告」、「訴」、「情節」、「判決」。明代的公案小說,一直保持著這種結構方式,如:《明鏡公案》、《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傳》、《包公案》、《龍圖公案》等[6]。
目錄
- 卷一
- 第一章 人命類
- 第二章 姦情類
- 第三章 盜賊類
- 第四章 爭占類
- 卷二
- 第五章 騙害類
- 第六章 威逼類
- 第七章 拐帶類
- 第八章 墳山類
- 卷三
- 第九章 婚姻類
- 第十章 債負類
- 第十一章 戶役類
- 第十二章 鬥毆類
- 卷四
- 第十三章 繼立類
- 第十四章 脫罪類
- 第十五章 執照類
- 第十六章 旌表類
參見
注釋
- ^ 孫楷第 《中國通俗小說書目》 人民文學出版社 1982.12
- ^ 肖東發《明代小說家、刻書家余象斗》:「仰止為余象斗字,號三台山人,所謂余君召、余文台、余元素、余世騰、余象烏者,經孫楷第、劉修業二先生考證,實為余象斗一人。」(載《明清小說論叢》第四輯)。
- ^ 官桂銓《明小說家余象斗及余氏刻小說戲曲》,載《文學遺產增刊》第15輯
- ^ 余象斗刻的書最早為萬曆十六年(1588)刻的《新刊萬天官四世孫家傳平學洞微寶鏡》,最晚是崇禎十年(1637)刻的《五刻理氣纂要詳辨三台便覽通書正宗》。《明淸小說論叢》第四輯
- ^ 齊裕焜《中國古代小說演變史》敦煌文藝出版社 1990年,頁542-543。
- ^ 孫一診,《明代小說簡史(上) 》 遼寧教育出版社 2000-12 ISBN:9787538217056 / 7538217053,頁14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 氏著,《中國白話小說史》浙江:浙江古籍,1989,頁42
- 胡士瑩,《話本小說概論》臺北:丹青,1983,頁651
- 孫一診,《明代小說簡史(上) 》 遼寧教育出版社 2000-12 ISBN:9787538217056 / 7538217053,頁14、頁104
- [明]余象斗編,《廉明奇判公案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古本小說集成,據日本內閣文庫藏明天啟年間萃英堂重刊本影印
- 黨月異/張廷興《明清小說研究概論》 中尺編譯局 2015-06-04
- 氏著,《中國白話小說史》浙江:浙江古籍,1989,頁42
- 胡士瑩,《話本小說概論》臺北:丹青,1983,頁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