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察哈爾

八旗察哈爾,亦稱“口外游牧察哈爾八旗”[1],是清代内属蒙古的建制,由原察哈爾部改置,初由驻京的八旗蒙古都统所辖,後由察哈爾都統總理遊牧事務。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被蒙政会改为察哈尔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并并入锡林郭勒盟。

建置沿革

天聰九年(1635年),後金察哈爾部皇太極林丹汗之子額哲亲王,其所部被安置於義州(今遼寧義縣一帶)。崇德元年(1636年)編為扎萨克旗,有一旗、四旗、八旗之說[2]

康熙十四年(1675年),林丹汗之孫布爾尼起兵反叛,不久敗亡,林丹汗一族絕嗣。於是將察哈爾部眾改編為八旗,每旗設總管、副總管各一人,遷於宣化大同邊外,成為內屬蒙古部落。其牧地“東至克什克騰界,西至歸化城土默特界,南至太僕寺牧廠及山西邊界,北至蘇尼特及四子部落界”[3]。後來又陸續將喀爾喀準噶爾等部投誠之人編為佐領,隸屬於察哈爾。

“康熙十四年(1675年),设游牧察哈尔八旗时,以迁察哈部衆于宣化府大同府边外,编为八旗如内制。三十八年(1699年),增设总管,初隸蒙古八旗都统,后又增设都统驻张家口。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增设都统、副都统以下官职有差”[4]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設察哈爾都統一人,駐張家口,“總理遊牧八旗事務,兼轄張家口駐防官兵”;“設副都統二人,在左右翼邊界駐紮。”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裁汰副都統一人,留一人駐張家口。[5]

八旗察哈爾

伊犁察哈爾八旗

乾隆二十年(1755年)至二十四年(1759年),清廷發兵滅準噶爾部,又平定阿睦爾撒納大小和卓之亂,從征的八旗察哈爾、錫伯官兵遂留守新疆伊犁。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置伊犁察哈爾八旗:

  • 左翼:鑲黃旗、正白旗、鑲白旗、正藍旗
  • 右翼:正黃旗、鑲藍旗、正紅旗、鑲紅旗

参考文献

引用

  1. ^ 八旗制度. 新加坡清史研究学会. [2020-04-25]. 
  2. ^ 《清代藩部研究》,133頁
  3. ^ 清朝通志》卷三十一地理略
  4. ^ 《钦定八旗通志:兵制志》卷三十二
  5. ^ 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九百七十七
  6. ^ 《清史稿》地理志察哈爾

来源

  • 清朝通志
  • 光緒《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制中心影印光緒殿本
  • 清史稿》,中華書局排印本
  • 張文江,2001,《清代藩部研究》,哈爾濱:黑龍江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