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王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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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亲王宣下的仪典起由淳仁天皇。在明治时代之前,除非经过正式的亲王宣下,即使是天皇的子女(例如以仁王)也不能直接或称亲王或内亲王。另一方面,即使是世袭亲王家的成员,例如天皇的孙辈,有时也会承亲王宣下成为亲王和内亲王(例如有栖川宫、桂宫、闲院宫、伏见宫)。
根据现在的《皇室典范》第六条规定[1],嫡出的皇子或者皇帝子嫡出的皇孙将自动获得亲王或内亲王的封号[註 1]。这意味着皇族的亲王/内亲王地位于是从出生起就已确定,也意味着对于天皇的嫡系子孙来说,亲王宣下的仪典也因而基本上名存实亡。不过理论上天皇还是可以通过亲王宣下册封远支皇族为亲王/内亲王。
承获亲王宣下的皇族中,最后去世的是闲院宫载仁亲王,他于1945年5月去世。最后一位获得亲王宣下的皇族是东伏见宫依仁亲王,他于1886年(明治19年)5月承获亲王宣下。最年轻承获亲王宣下者是华顶宫博厚亲王,他于年方6岁时就成为亲王,惟8岁时即早薨。
注释
- ^ 日语原文:“王が皇位を継承したときは、その兄弟姉妹たる王及び女王は、特にこれを親王及び內親王とする。”
参考资料
- ^ 皇室典範 - Wikisource. ja.wikisource.org. [2023-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7) (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