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岱(1541年—1622年),字汝瞻,號秀峰直隸蘇州府常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錢岱
大明湖廣道監察御史
籍貫直隸蘇州府常熟縣
字號字汝瞻,號秀峰
出生嘉靖二十年(1541年)十月十七日
逝世天啟二年(1622年)
配偶娶陳氏
親屬(子)錢時俊
出身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第七十九名舉人,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十五名,三甲第三十名進士[1][2]。初授廣州府推官,行取,萬曆三年(1575年)七月考選授試監察御史,四年(1576年)八月實授湖廣道御史。五年(1577年)奉命查刷光祿寺錢糧,巡按山東、湖廣,以才幹為張居正所知。及張居正敗,以巡按湖廣時為監臨官,先期請張居正第六子赴試,被彈劾降三級調外任[3]

家族

曾祖錢祀;祖父錢昇;父錢亨,母褚氏。具慶下[4]。子錢時俊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七》:萬曆十二年三月,左副都御史丘橓條陳三款:其二請均處邪媚之臣。近日芟除邪黨,如江西巡撫王宗載、巡按於應昌致死御史劉台,宗載主謀已擬充軍矣,應昌不旦同謀而又下手,乃止罷官,不幾失刑乎。福建巡撫勞堪致死侍郎洪朝選,兩撫俱居正鷹犬,殺其讐以獻媚,其妄殺之罪亦同。今宗載充軍,堪止罷官,又不幾失刑乎。郭思極為監臨官,密中居正之子懋修;林應訓、張一鯤為監試官,密中侍郎王篆之子之鼎;錢岱為監臨官,先期請居正第六子赴試,會居正故不果赴,密中王篆之子之衡;此其懷私作弊皆同,今二家子及思極、應訓俱斥矣,一鯤與岱猶系籍班行。上可其奏,令部院分別邪媚各官以聞,敕橓即遵新命供職。後吏部覆詔:勞堪不必再勘,與張一鯤都禠職為民;錢岱降三級調外任。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