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鳥區
重要鳥區(英語:Important Bird Area)又譯為重點鳥區,是國際鳥盟策劃並推動的一項保護工作,這項工作考察和記錄了全球受脅鳥類的現狀、分布和棲息環境,劃定了上萬處具有重要生態學意義的鳥類棲息地為重點鳥區。重點鳥區的確定是以鳥類為判斷依據的,但是由於生態系統的關聯性,重點鳥區並不只對鳥類有重要意義,對於棲息在區內的野生動物和植物,以及區域所在的整個生態系統,重點鳥區都有重要的意義。重點鳥區是依據一定規則劃定的,隨著鳥類學研究的進展以及生態環境的變化,重點鳥區的名單也會隨之變化。在美國,該計劃由奧杜邦學會(National Audubon Society)註冊申請[1]。
通常重要鳥區包含在各個國家的保護區系統之下,因此是受到各國的保護區法所保護,但重要鳥區並不隨著各國保護區的變動而改變;個別一些完全缺乏保護政策的國家,會有一個國家型的IBA保護策略[2]。
評選規則
重要鳥區的評定是由各國國內的專業組織根據國際鳥盟頒布的評選規則自行進行的。評選規則由相互平行的四套判斷依據構成,附和其中任何一條規則的鳥類棲息地,都將成為重點鳥區。
準則A1
- 在全球範圍內受威脅的物種(Globally threatened species)
在棲息地中由國際性瀕危鳥類分布的區域,可以成為重要鳥區。國際鳥盟頒布了一份鳥類紅皮書,其中刊載了受脅鳥種的名錄和詳細資料,分布有紅皮書列名鳥種的區域則可以依照準則A1成為重要鳥區。此類重要鳥區對受脅鳥種非常重要,一旦遭到破壞便有可能導致受脅鳥種滅絕。
準則A2
- 限制範圍物種(Restricted-range species)
狹布鳥種分布的區域為重要鳥區。狹布鳥種的活動區域和繁殖領域非常狹小,故而對棲息環境的依賴程度很高,一旦固有栖息地遭到破壞,便可能導致物種滅絕。一般認為,活動和繁殖區域小於50000平方公里的鳥種為狹布鳥種。如果在一個小於50000平方公里且生態類型單一的區域中有超過兩個狹布鳥種分布,則該區域為特有鳥種區。
準則A3
- 生物群落限制物種(Biome-restricted species)
一些鳥類群落只在特定生態區域活動,這些鳥種活動的生態區域可依照準則A3成為重要鳥區。某些鳥種只會選擇特定生態環境棲息,一旦這種環境遭到破壞,將威脅此類鳥種的生存,所以需選擇這類生態區為重點鳥區。
準則A4
- 群聚性鳥種(Congregations)
候鳥群聚居的重要棲息地是重點鳥區。候鳥聚集的棲息地對鳥類的生存也有重要意義,符合下述條件任何一點,均可以被認為是有候鳥群聚居的重要棲息地:
- 當一個地區常有某種水鳥種群大量出現且數量大於該物種全球總數的1%以上;
- 或一個區域正常情況下可容納某種海鳥或陸鳥全球總數1%以上;
- 或一個地區在正常情況下有超過兩萬隻以上的水鳥,或者超過一萬對以上的水鳥;
- 或一個地區處在鳥類遷徙通道上,遷徙季節有大量鳥類集中通過[3]。
依準則A4入選的重點鳥區,常對候鳥的繁殖、遷徙、越冬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以上的評選準則是針對不同鳥種的不同情況而設定的,符合特定的評選準則便意味著一塊區域有著特定的生態學意義,但這些準則是並不是相互孤立的,很多重要鳥區,常常因為符合多項評選準則而入選。據一項研究顯示(該研究並非百分之百可靠),南美洲有一些瀕臨滅絕鳥類區域與重要鳥區未重合,專家建議各國應儘量採用重要鳥區的標準,以利決定物種的保護順序[4]。
分布
重點鳥區工作是國際鳥盟在全球逐步開展的,歐洲的IBA在1989年完成,1994年中東的IBA工作完成,2001年非洲的IBA完成,2004年亞洲IBA完成。目前美洲的IBA工作正在進行中,中亞地區以及俄羅斯亞洲部分葉尼賽河以西的IBA工作尚未開展。
目前全球已經有重點鳥區7500個。
參見
外部連結
參考文獻
- ^ Important Bird Areas Program, A Global Currency for Bird Conservation, National Audubon Society.. [2013-05-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7-14).
- ^ Important Bird Areas (IBA). In: UNEP-WCMC. 2010. A-Z Guide of Areas of Biodiversity Importance. UNEP-WCMC. Cambridge, UK. www.biodiversityA-Z.org. [2013-05-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24).
- ^ BirdLife International, 2008,Global IBA Criteria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retrieved 2008-9-27
- ^ Niall O』Dea,* Miguel B. Araújo and Robert J. Whittaker (2006) How well do Important Bird Areas represent species and minimize conservation conflict in the tropical Andes? Diversity and Distributions 12:205–214